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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眼看书 / 别摸头,我不是只猫 / 第二十一章 龙宫,噬人的潜流

第二十一章 龙宫,噬人的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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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终于轮到哈士奇了。
  这肉糙皮厚的家伙可要比之前那个好治多了,医生眼明手快地关节一接就上。那死小子还疼得想咬人家医生一口,毛矩眼明手快地塞了一段香肠进嘴巴里,它顿时就忘了自己张开嘴是要干嘛的了。
  连绷带都不用缠,只是嘱咐毛矩最近不要让猫太多跑动,静养为主,加强营养之类的。毛矩一边点头应诺,心里想着早知道就让大黑进来旁听了。哈士奇这货谁的话都听不进去,也就大黑说两句能有点效果。
  真是排队两小时,治疗五分钟。
  开单,缴费,取药,一轮流程下来,一点也不必人上一趟医院要省心。
  待到毛矩苏菲一行人从宠物医院出来,时间已经很晚了。月亮早已滑过中天的夜空,慢慢地向着东边的浓云隐去。
  “今晚这事,多谢你了。”
  毛矩一手提着哈士奇,说道。
  “谢什么?它又不是你家的猫。”
  苏菲扁了扁嘴,应道。
  这丫头,身上女人味十足,却有个钢铁直男般的内心。
  毛矩心里嘀咕着,看着苏菲又抬起手腕来频频看表,便说道:
  “你要赶时间的话,就先走吧。”
  “那你呢?”
  “我不急。”
  毛矩晃了晃手里的猫,笑了笑,“我还得把它送回去呢。”
  “嗯......”
  苏菲犹豫了片刻,说道,“那我就先走咯。”
  毛矩点点头,看着转身碎步急冲冲地往停车方向跑去的身影,心想其实这个女孩也并非第一次相遇时那么的刁蛮,虽然脾气是倔了点,但能半夜三更地为了只流浪猫而奔走,足见其内心的温暖。
  “诶!”
  毛矩喊了一声,想为上次的事情说声抱歉。
  苏菲站住了,回过头来。
  “路,路上小心。”
  脑子里的道歉,到了嘴边,却成了这个。
  苏菲似乎没想到毛矩要说的是这个,顿时愣了下,然后轻轻地点了点头,小声地应了句“嗯”。
  夜半三更的街道上又响起一阵轰鸣,苹果绿的小跑车喷着轻烟离去。
  “这个就是困扰你交配问题的雌性?”
  冷不防地,大黑站到了脚边。
  “胡,胡说些什么?!”
  毛矩不知是被猫还是被话吓了一跳,“我们今晚才刚认识呢。”
  大黑扬起头,鄙夷地瞥了一眼:
  “刚认识又怎样?想当年,我在西区那边混的时候,有回路过一间杂货铺,店门口蹲着只漂亮的玳瑁小母猫。我对着她使劲地叫唤,不到半个小时就把她拿下了!哪像你们人类那么麻烦,还要......”
  “好了好了,说了你也不懂。”
  毛矩撇撇嘴,实在不想和一只猫来讨论自己的繁衍问题,转过脸去,看到哈士奇爬出了袋子,又和聚过来的伙伴玩到了一起。
  他让大黑把大伙都聚集了过来,当众交代了医嘱,说好了谁要是最近敢撩哈士奇爬高爬低地再摔伤,往后分火腿肠和小鱼干的时候就没它份了。说完还特地点名警告了斑比,唬得那小花斑连连点头。
  可当他转身想把那支营养膏找出来嘱咐哈士奇的时候,却发现早已经不知被谁啃开了一个洞,全都挤出来吃掉了。正想发作问问是谁干的好事,结果一抬眼,好几只猫都赶紧低下头去,有的还欲盖弥彰地死命舔干净自己的爪子。
  自己究竟是这群猫的老大,还是这群猫的保姆啊?!
  算了,没营养膏就没营养膏吧,最多最近多买点东西过巷子那边好了,只要哈士奇那傻子不自己作死到处跑,个把星期应该就能康复的了。
  交代完毕之后,毛矩问了下大黑,它以前在这附近混过,懂得怎么走回去巷子那边。
  和人不一样,现在的夜深时分,正是猫儿最兴奋的钟点,所以毛矩也就不再作陪了。叮嘱完其他几个要跟紧大黑,不要迷路瞎逛,不要惹事生非之后,毛矩这个心疲力竭的“保姆”终于熬到下班了。
  走到路边打了辆的士,朝着家中思念的被窝,扬长而去。
  “喵呜——”
  车后,几声猫叫参差地响起,像是在挥手说着再见。
  ......
  龙宫。
  这是广南最高档的会所之一,或许,还没有“之一”。
  坐落在越江江中的冲击三角洲上,美名海心沙,古典风格的设计,飘檐照壁、雕梁画栋,千余平米的建筑犹如盘龙固据在滚滚的江水之中,前出的悬空露台更似探向江心的龙爪。广南人都说,水为财,越江横穿整个广南,谁在龙宫坐上,谁就能拦江断流,谁就能掌控着广南经济的命脉。
  这话一点都不夸张。身为广南最负盛名的销金窑,在龙宫坐下来喝杯茶都是四位数以上起跳,所以能在这里成为座上宾的,非富即贵。商有之,官亦有之;钱有之,权亦有之。往往几杯水酒换盏之间,就影响着数百甚至上千人的切身利益。
  琉璃阁,龙宫最好的包间,没有之一。
  空旷的包间里,坐着两人,身后围站着数人,面前跪着一人。
  跪着那人,一身黑衣打扮,如果毛矩也在的话,一定会认得他就是晚上在黑天鹅门前抢夺林望舒挎包的那个家伙。只不过,相比起当时,现在的他可要狼狈得多:黑色的衣服上几个大大的脚板印,嘴角挂着血,额头也让人开了瓢,嫣红的血顺着脸颊往下滴,打在深红的地毯上,却连抬手擦拭一下都不敢,一动不动地跪着。
  “哐啷!”
  一声脆响,一个染血的水晶烟灰缸砸在了红木茶几上。
  坐着的其中一人,寸头圆脸,满面横肉,身上的全套手工高档西服,依然掩盖不了那浓浓的匪气。那人一把抽掉胸前的领带,扯开衣领,露出里面拇指粗的金项链,抓起茶几上的茶壶对着嘴猛灌起来。
  “老虎,消消气。”
  身旁的另一个人坐直了身子,把嘴上的雪茄往烟灰缸上弹了弹,灰白的烟灰覆盖在了嫣红的鲜血之上,“你们中国人的先师孔夫子不是说过么,对待人要宽容。”
  一口纯正的普通话,但面孔却是金发碧眼。
  四十来岁的模样,一头卷曲的浅发,典型欧美白人棱角分明的面孔,脸上明显的皱纹不仅没有显得难看,反而增添了不少阅历丰富的成熟气质,而鹰鼻上架着的金丝眼镜更是给人一种儒雅的观感。只是,那镜片背后的眼睛,散发着像狼一样渗人的绿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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