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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淳来到了一所位于市郊、还算不错的别墅小区,“不错”两个字是从载着他的计程车司机口中听到的,至于哪里不错汤淳也说不出来,他当时有一句没一句的听司机抱怨着什么。
司机的女儿今年才七岁,不幸的是她染上了黄霉菌,现在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住院费高的吓人,他只能没日没夜的出来挣钱,要不然正常来说这么大的雪,还是这个时间,汤淳是不可能拦到出租车的。
汤淳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下车的时候多付了原来车费十倍的钱。
在车上的时候他以为这小区不错是指绿化好,环境优美,现在他才知道,原来不错是指治安。
门口的安保人员再三确认后还是不让汤淳进去,即便他已经说出了他要去的房栋,以及房主叫什么。
汤淳将兜帽的勒绳绑紧,拎着一袋樱桃的手缩进袖子里,深一脚浅一脚地向前走,积雪已经没过了他的膝盖,举步维艰。
他回过头,刚才的安保人员依旧在后面跟着他,在雪幕中,而且跟得还挺紧,来自后方手电筒的光束一直盘旋在汤淳的脚下。
汤淳被吹成雪人的时候,他到了,按响了门铃,努力冲着门口的摄像头笑了笑,大门开了。
他冲着身后的安保人员摆摆手,推开门走了进去,手电筒的光束消失了。
他面前是一栋三层别墅,气阔豪华,他途径了院子两边的菜园,菜园种着的都是应季蔬菜,只有白菜在积雪中露出一点叶子。
“今天的风不小嘛,”开门的女子调侃道,“都能把你吹来,你的头发看起来像被猫抓过。”
她的口中有股酒味儿,蜂蜜和酒一起酿制的那种,闻上去很舒服,当然,吻上去会更舒服,而且汤淳也这么做了,酸甜还混合着酒精。
“好了,我知道我很狼狈,”汤淳举起了手里的塑料袋,“快让我进去吧。”
女子侧过身让他走进屋子,随后关上门反锁好。
她拍掉头发上的雪,将拖鞋递给汤淳,说:“你知道那个门卫为什么会不放心你吗?”
“因为他嫉妒我来的是你家吗?”汤淳接过拖鞋换上,“然后看看我是不是你的情夫。”
“得了吧,”女子拿起桌上的樱桃袋走进厨房,她的声音愈发模糊,“那个保安知道我没有结过婚。”
汤淳虽然不止一次来过这里,可每次来都能有不同的感觉,上一次来的时候她的家里很乱,地上甚至都有发黑的香蕉皮,。
再上一次的时候她家里布置的就像一个小女孩,很多东西都是粉红色的,虽然今年她都已经三十了。
现在,她的家里干净的就像新房子,布艺土色沙发上面也没有一根长发,抛釉地砖能映出汤淳挺拔但远远算不上俊俏的五官,以及棕黑色的头发。
“他跟你的原因是门口到这里的距离很远,”她此时已经洗好了樱桃,放在桌上,“这里的住户都会开车进来,没有人会傻到走进来,对面那家有十几辆车。”
果盘里的樱桃晶莹剔透,上面的水珠在冷色光下闪闪发亮。
“单凭这点就怀疑我是小偷?”汤淳无奈道,“他如果是JC,那整个城市人都得被抓进去,犯人要是问他为什么抓我?他就回答‘因为你看了我一眼,没做坏事你不可能看我,你肯定是心虚!’”
她笑了,而且笑的很开心,咯咯得乐个不停,胸前的睡衣也跟着笑声乱颤。
“你来这里我就开心多了,”她坐到了汤淳的腿上,感受着他的气息,“不然我这里总是空荡荡的。”
两个人近的能看到彼此的毛孔,她的皮肤苍白,看着像是营养不良的那种,没有多少血色,好在熟褐色的长发能让她的脸看着比较自然。
汤淳最喜欢的就是她的眼睛,眼角两边微微有一点上扬,眼仁黑的没有一点杂质,眨眼的时候甚至会要了他的命。
“沈兮,”汤淳吻了一下她樱桃色的嘴唇,“你知道我不可能总来的,今天也是一样。”
“是的,”她说,“我知道。”
沈兮从他腿上下来,坐到了他旁边的椅子上。
“这次是哪个可怜的人?”
“是他,”汤淳把白太安的照片的递给她,“现在关在猕猴河监狱,后天会释放,委托方需要我在他没出来之前解决,也就是明天。”
“所以……”沈兮接过照片,还没有看,“在外人眼里,他是在里面被杀的对吗?栽赃喽。”
汤淳点点头,吃了一颗樱桃。
沈兮笑了,她很想问,这么重要的目标为什么会找上汤淳,他的名声已经远扬了,有谁不知道夜袭的组织里有个代号叫“牧人”的杀手是出了名的慈悲,十次暗杀有九次是以失败告终,最后目标都活的好好的,还有一个和他成为了挚友。
“所以你想怎么解决……白什么来着?”她问。
“我刚才在出租车上查了一下位置,在监狱的东南边有个工厂,两者距离大概是一千多米,工厂里有个特别高的烟囱,当然了,那里五年前就荒废了。”
“完美的地方!”沈兮紧闭一只眼睛,摆出拖着狙击枪的手势,紧接着开了枪。
她吹了一下手中不存在的狙击枪枪口的烟,说:“该去看看你的同伴了。”
汤淳抿了抿嘴角,这个时候他们两个总是那么的默契。
别的住户的地下室都会当作仓库,会存放一些过度购买而闲置的物品,或者是当作车库,谁也不会像沈兮这样,把各式各样的枪整齐的挂在墙上,就好像它们都是玩具,和玩具的区别在于那些枪是真的。
汤淳来过这里几次,这次也像以往一样,将手插在裤子口袋,乖乖的等待着沈兮。
在沈兮找合适武器的时候,他望着东墙发呆,上面都是他最喜欢的冷兵器,沈兮收藏的冷兵器很全,有很多汤淳叫不出名字的东西,他一律管他们称为“飞刀”,在他的眼里,只要是短的冷兵器都可以飞出去,相对来说,他的准头还不错。
地下室的北墙摆放着一台展示架,摆放的都是沈兮制造出来的东西,他一个都不认识。
桌子上传来了沉甸铁器的声音。
汤淳扭过头,沈兮费力地搬来了三架狙击枪,他走到桌子旁,这些枪他都认识,也可以说这些他都用过。
比如最左侧的“SRS-A1狙击步枪”上就有他之前使用过的划痕,因为这个沈兮还抱怨过两句。
这把枪他比较钟意,取消了可动式护木,备用弹夹槽等非刚需的配件,枪身采用航空铝材和工程塑料零件,口径0.308,枪长只有83cm。
中间那把黑绿配色的是“CZ700型狙击步枪”口径同样是0.308英寸,可是枪长125cm,比上一把长出很多。
最后一把是“R93狙击步枪”这把枪他没使用过,参数什么的他也不清楚,只知道它很漂亮,可是作为明天的同伴显然有些不合适。
最后考虑风速和湿度的问题,他选择了第一把。
“又要摧残它了吗?”沈兮收起了其他两把,将“SRS-A1狙击步枪”零件拆卸好,一一放进皮箱中。
“还有一件事,”汤淳的语气就像一只无辜的绵羊,“我饿了……”
“本来我今晚想泡面的,你来了我就只好下厨了。”沈兮收好枪后,拾阶而上。
走在后面的汤淳看着沈兮套在右腿上的外骨骼,也可以说是“机械制动腿部护具最终体”——这是沈兮自己取的名字。
她总是喜欢给自己发明的东西取一些特别长、又难记的名字,比如“空气阻力延时炸弹”但它只是普通的定时炸弹,不过最难听难记的还是她腿上的那个东西。
那是一架膝盖延伸到脚掌的不锈钢架子,关节处有很多推动器,可以让人自由的活动关节以及活动脚裸,借助它来代替腿骨让自己走路,所以称之为外骨骼。
电影中的外骨骼都是作战人员使用的,可以大幅度增加力气,不过沈兮的只是为了能让自己正常走路。
汤淳回忆起沈兮腿骨碎裂的那天,他就在旁边,也是从那天起,她的脸色就一直是苍白的。
晚饭是汤淳最爱吃的辣肉汤,馅饼和牛肉球。
以前汤淳并不知道辣肉汤是什么,第一次吃的时候还很排斥,后来就变成了最爱吃的东西。
这是沈兮的拿手菜,也是汤淳来她家的第二原因,她用的是瘦肉,黑腰豆,切成方丁的胡萝卜,加上半瓶的黑啤酒,以及切成薄片的红辣椒。
首先她会把肉汤煮十几分钟,然后倒入红酒,柠檬汁,一小撮莳萝,装盘的时候还会撒上蒜末和黑胡椒粉。
汤淳自己回家做过几次,但是只有大蒜的味道。
在沈兮的印象中,汤淳除了杀人以外什么都很精通,例如洗碗,哄女人开心就很擅长。
汤淳收拾好了碗走向了厨房,他说沈兮的碗永远洗不干净,总是有饭菜的味道。
“我见过这个人,”沈兮坐到餐椅上,重新拿起白太安的照片说,“他以前在网市上贩卖过珊瑚香,他是因为这个被抓的吗?”
“网市?”汤淳停止了手中的动作,“就是那个三不管的网络黑市?”他放下碗,“委托人说他泄露了安格尔公司的机密,所以才把他扔进了监狱。”
“倒霉的家伙,”沈兮摇了摇头,“看来他成了安格尔的替罪羊了。”
“什么意思?”
“这个你就没必要知道了,”沈兮走到他身后,缠住他的偏瘦的腰,“反正他活不过后天了,你完成任务就好了,你知道的,我是为你好,”她将脸亲昵的贴在他的后背上,说:“今晚留下来吧。”
汤淳没有说话,沈兮知道他同意了,那是一种互相信任的默契。
“可你能告诉我为什么吗?”汤淳擦了擦手,转过身抱住她,“关于替罪羊的事儿,白太安怎么了?”
“我不想让你知道,”沈兮说,“我不会害你,做好你的事,保护好自己就行了。”
“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