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出错了,点此刷新,刷新后小编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稍后再试。
罢案,陆扬叹息不已,后世学早已出中国古的律有一个「儒」的过,开始,总觉「儒」应该是温脉脉的,总种「冷酷的主义」吧。没到,将儒教条律,也有恐怖的一面,「律的儒」实也是一个「儒的」的过,还真应了清戴震的句名言——「酷史以杀人,后儒以杀人,浸浸乎舍而论,死矣,更无可救矣」。
陆扬暗忖:言,律乃低限的德,一旦将所有的德律,岂不是将德给强、无限了,要的是,岂不是将德给僵了?!律与德,毕竟是不同的,拿这个刘孟卿的案子来说,如是个德问,没有人会说他是不孝,可是,一旦变成律,律是僵的,要违犯教令且致母尽而死,便是拟绞,没什商余地,县、府、刑按察司、刑,在卷宗了句「有可悯」,判的时候,毫不犹豫地判了「绞」,可见律的无与僵。有念,陆扬笔,在卷宗上,写了个大大的「驳」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