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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太宰不必在,朝,岂能如”,温仁微微笑,“更何况,大寺,是个不错的地方,陆扬不是以「大宗师」负嘛,如今,将他调到刑狱衙门,成干刀笔吏的儿,他还能不能继续装模作样”。
“阁见!”吏贺尚书笑,“他要是干卖,干,咱们就说他饰儒袍,实内藏阴骘,实是个刑名术的刀笔吏。他要是干不,咱们就说他,实是个夸夸谈,没有真才实干的碌才”。
“就是这个思”,温仁笑,“您是太宰,执掌吏,考核官吏,还不是您来。到时,上个折子,夫在内阁票拟支持一下,陆扬这子,便算是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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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寺的签押房里落座,陆扬中感慨不已。大寺与刑、察院称「三司」,刑受下刑名,察院纠察,大寺驳。凡未经大寺评允,诸司均不具狱发遣。弘治以后,阅案卷,囚徒俱不到寺。大案,三司会审。
也就是说,大寺的工作,主要是给刑名案,关,做后一审核,同的,具狱发遣,不同的,则驳。同时,是「书面审」,而不用像后世院样听控辩双方来回质证、辩论,搞什「开庭审」,而要卷宗即可。如有大案,则大寺与刑、察院会审,当于三个构搞联署办,以「联席会议」的方,审大案。
刚来到大寺,便有案,报了上来。陆扬拿着卷宗,了来:来是京畿附近,有一名叫刘孟卿的秀才,早年丧父,对于寡母,里极为孝顺,偶的一个时候,他母亲周氏强行从族人索要了一钱财。刘孟卿认为这是非应财,不可收用,于是劝母亲周氏退还,周氏不同。于是,刘孟卿凑了钱,私下里将钱财退还给了族人,后来被周氏,他认为如一来,个儿会被人耻笑,吊树而死。案,县、府、刑按察司审后,依照《大律》中的「违犯教令」条目拟绞,交给刑,刑在「说贴」中批示:违犯教令且致母尽而死,依律拟绞,无不当,照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