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出错了,点此刷新,刷新后小编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稍后再试。
“像这种笔,你有卖吗?”俞瑾拿出自动铅笔给老板看。
老人眯起眼睛,仔细打量了一会儿,说:“是中环过来的高级货,你要的话,我可以帮你带。”
“大概多少钱?”
“四十到一百铜不等。”
一支自动铅笔的价钱最少也可以买十斤白膏了,八丁区的大部分人都消费不起,也没必要。
“中环的货只要有钱就能买到吗?”
“是,东北角快要跨区的地方有个小集市,小哥要是不嫌麻烦,可以自己去看货。”
俞瑾在笔记本上做了标记,老板说的地点是四个区的交汇处,八丁八乙和七丁七乙。
然后,他的目光落在糖块和嚼烟上,他对甜味剂的来源很感兴趣。
因为含糖植物大多喜温,在这个终年十摄氏度左右,疑似位于高纬度地区的城市里,大规模种植含糖植物的难度和收益令人怀疑。
掏钱买了一块花生糖,尝了尝,甜味过于刺激了,夹杂着微妙的金属味,应该类似糖精的合成甜味剂。
在外环,米和面都是奢侈品,没几个人能餐餐吃米饭,包子馒头也是奢望,而麦芽糖这种小麦和糯米制作的甜品更是奢侈中的奢侈。
俞瑾还想问点什么,突然,远处传来一声高亢的长啸,探头望去,却看不到人。
“是疯子冯。”老人眼皮都没抬一下。
“疯子?”
“没人知道他从哪里来,中了邪祟,整日整夜地鬼哭狼嚎。他在公厕旁边搭了个窝棚,种了很多五月艾,好在不伤人,也就没人管了。”
俞瑾想起来了,这条街上确实有个疯子。
公厕离这里不远,是一个石头砌成的半开放式建筑,在一众低矮的板房里鹤立鸡群,给人一种别样的豪华感。
俞瑾在泥泞里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刚烘干的靴子又湿了,但他毫不在意。
去公厕不是为了观察疯子,而是要调查位于城市地下的排污系统。
他修过的那些水泵,是从城外河流抽水到水库的工具,河水在水厂净化,最后输送进城里,构筑起完善的自来水系统,而排污系统与自来水系统一上一下,相辅相成。
公厕和板房并不相连,周围空出一大圈,毕竟没人愿意住在臭烘烘的地方,除了蹲在墙角的疯子冯。
这个男人披散头发,裹着蓑衣,戴着一张奇怪的木面具。
蓑衣涂满黑油,枯叶张扬,使他看起来像一只大乌鸦,十分骇人。
俞瑾与男人平静对视,他觉得疯子冯的年纪应该不大,气质中缺了一份上了年纪的从容。
五月艾的规模比他想的要大很多,这是一片药田,只不过没有艾草本该有的清苦香味,反被厕所的浓烈异味掩盖。
很快他就发现了异常——这些五月艾疏密相间,有反复割取过的痕迹。
扭头看向墙角的蓑衣男人,俞瑾可以肯定,这个人没有疯。
他在熬硝。
简单来说,是利用五月艾的根瘤菌与人类的排泄物反应出硝酸钾。
为了进一步确认,俞瑾来到厕所后墙,果然发现了沤着五月艾和含硝泥的池子。
至于为什么要熬硝,多半是为了搞艺术。
回过头,那张面具始终盯着他。
老旧的木面具,眼睛位置开出两个粗糙的圆孔,画出弯弯的笑,鼻子也是颜料画的一条竖线,像是出自孩童之手。
疯子冯躲在面具后面,觑视着踏入领地的少年,一股战栗从骨头缝里迸发出来,漆黑的蓑叶簌簌作响,如同蛇的响鳞。
俞瑾不担心疯子冯会起疑心,因为他从外表看只是一个普通少年,和八丁区的所有少年一样——涉世未深,稚嫩冒失。
熬硝只会是为了制作黑火药,而不惜以发疯来掩饰目的,这样的人比疯子危险一万倍。
俞瑾在笔记本上做了记录,未来的调查重点会在制作黑火药是疯子冯的个人行为还是背后有什么利益集团。
事实永远比想象更加黑暗深邃,就如植物隐藏在地下的根系往往比地上的枝蔓更加庞大一样。
没走出几步,身后又传来长短不一的怪啸,苍凉嘶哑。
虽然他在做黑火药,但在俞瑾看来,调查的优先级并不高。
需要调查的地方还有很多,裁缝铺、粮店、当铺、交通、卫生等等,任何不起眼的细节都可能是一条重要信息。
俞瑾不会有什么自命不凡的殖民者心态,相反,眼前的一切如梦似幻,只有亲手统计的数据才能让他有一丝实感。
粮店是这条街上最好的房子,用上好的夹芯板拼接成的两间门面,几根刷了漆的粗大原木支撑屋顶。
伙计们穿着统一制式的马甲,腰扎白汗巾,进进出出,十分忙碌。
门前的水泥柱子拴着几条猛犬,四腿蹬直,精神抖擞。
俞瑾站在店门口,闻到一股面粉的粉尘味道,细细嗅着,又闻到了粮食积累受潮产生的发酵甜香。
不过,粮店通风且干燥,所以,他推测地下有一个存粮的地窖。
店里售卖的货物除了米面粮油,还有白膏和黑膏,包装成相同规格的长条,在柜台上摞成一座小山。
俞瑾拿起一块黑膏,手感很硬,全不似白膏那般柔软。
仔细辨别,成分有糠,还有一种黑色不明碎片。
“这个多少钱?”他问。
伙计从柜台后面探出头,“两个铅角一块。”
一块是半斤。
俞瑾点点头,大致猜出是什么了。
“发发慈悲吧……”忽然从身后传来一个虚弱沙哑的声音。
扭头看到一张干瘪的、布满褐斑的脸。
一个老乞丐佝偻着腰,伸手乞讨。
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浓烈的臭味。
顺着破衣烂衫往下看,两条变形严重的腿勉强支撑着身体。
俞瑾仔细打量,这个人缺衣少食,营养不良,虚弱到没有清洁自身的体力。
手里的黑膏值两角钱,两角钱对他来说不算什么,却够老乞丐对付一天了。
但他不打算遇见乞丐就丢出个一两角。少年的每一个铅角都是劳动所得,闪着汗水浸润的光泽。
门口的狗疯狂地吼叫起来,扯得铁链哗哗作响,老人不敢靠近,站在一米外,眼巴巴地看着他。
“你运气不错。”
俞瑾付了钱,握着黑膏走过去。
“我会问你几个问题,让我满意的话,这块黑膏就是你的了。”
乞丐使劲点头。
上了年纪的人如同活着的历史,像年轮一样记录着城市的变化。
隐藏在这座城市里的诸多秘密,也许就在历经变化的老者看似冗杂无用的口述之中,知微而见著。
两人随意地闲聊。
“……那是好多年前的事了,街那头原来是李家老爷的庄园,老爷养了几十条小猎犬,黑色儿的,春耕时节就放出来,叼田里的老鼠。
一铲子下去,松软的土地就裂开了,老鼠们滋溜溜地窜出来,狗追着把它们咬死,我们就在田头架起大锅,煮熟了,晾成一挂挂的肉。
后来,李家老爷搬走了,栅栏生了锈,一片片地倒了,房子也被人拆走了木头,塌了,就改成了垃圾场,管我们的人也换成了治安所。”
“李家老爷搬哪儿了?”
“老爷身份尊贵,肯定在市中心。”
“治安所来了有什么变化吗?”
“自从有了治安所,日子就越来越不好过了,”老乞丐压低了声音,不愿多说,“反正我也没几年可活了,再过些日子就去应征,要是上天眷顾,过了鬼门关,当上了治安官,我也要好好的风光一把。”
两人正聊着,几个挑夫飞奔过来,赤着脚,踩得泥水飞溅。
都是些精壮汉子,裤子挽到膝盖,露出粗壮结实的小腿。
俞瑾停止了提问,随手把黑膏递出去,注意力转移到了来人的身上。
老乞丐连声感谢,攥在手里慢慢走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