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出错了,点此刷新,刷新后小编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稍后再试。
那年你决定朝北而去,而我却必须往南而行。——题记
在我感觉到脸上已经被蚊子下了三四个蛋之前,密集的机枪声首先把我从懒散的午睡中叫醒。虽然知了在喊,外面的阳光晃得耀眼,但是电扇的风把汗液从身上带走的快感使我神清气爽,我伸伸懒腰,一骨碌就从床上爬起来,揪住床边那个目光呆滞、正在制造噪音的家伙的头发时,他低吼了一声:“妈的,又、又没命了。”
我讥讽地阴笑着,乘他不备,闪电般地按掉了那台小霸王的电源,刚刚拔出那盘内含《魂斗罗3代》的4合1金卡时,终于被他迟钝的手阻止了。“你、你干嘛。我不和、和你、打、打街霸。”他抗议道。
我略带失望地耸了耸肩膀,重新把卡带塞了回去:“那就双人玩吧,别拖我后腿。”他嘿嘿地笑着,说道:“我、我是高手。”我撇着嘴,控制着我的英雄灵活地在枪林弹雨中腾挪穿梭,他吃力地跟着我,不时地撞到敌人的枪口上。“借命吧,”我把头靠在枕头上,懒洋洋地说,“我就这条命就足够了。”
他用光了我们两人的命,最终还是半途而废了,眼巴巴地看着我一条命流畅地穿梭在关卡之中,给予每个对他而言凶神恶煞对我而言草囊饭袋的BOSS致命的一击。通关。真没有意思。
他的外号是“疯子”,那年他十一岁,我十岁。我在六岁和他相识,一起上学放学,一起打画片弹玻璃球斗拐子,死党中的死党。要说他的特点?还真挺特别的,他有点口吃,反应有点迟钝,学起啥来总是慢我一拍,不过肯钻研是他的优点。就说学习上吧,数学就没掉下过班上前十名,语文就没突破过倒数十名,所以说,若是有东西正对了他的道,他确实是不差的,但是这个“不差”是付出常人千百倍的努力换来的。一个小学生愣是自觉地花了一个暑假把《实验数学》做完了,不为别的,喜欢数学,所以,家里也是对他比较放松,不像我,尽管每次考试语文数学都没落下班上前三,但是我的学习态度不能成为榜样,家里也严格得多,所以总是以学习之名在疯子家呆着。
小霸王是家里给他买的,我并不十分羡慕,因为游戏机放在他家本来就比放在我家要好的多。自从这台小霸王到来之后,我们就成了真正的游戏迷,一起攒钱买卡换卡。当时的游戏卡太贵,我们只选择了两盘作为收藏,一盘是街霸,一盘是4合1金卡,金卡里的游戏大多是通关型的,没耗费多长时间就被我练的滚瓜烂熟,而我攻防兼备的小白总是把疯子的俄肥当肉袋击打。我在游戏上远远超出他的天赋也没能使他对游戏的热情冷淡半分,反而越来越“疯”。有时候当我想到他在数学上的造诣时,不由得冒出“他可能以后会成为游戏高手”这样的想法,但是事实上,他从来都是我的手下败将。
大多数时候,他都聚精会神地、不厌其烦地一遍遍死去活来。而我便百无聊赖地翻着课本,时而打个小盹。这种情景就是我们童年生活的经典片断。
我十五岁那年,疯子十六岁。我以全校第五名的成绩升入了省重点高中,疯子的数理化虽然比较强悍,但是英语和语文拖了太多的后腿,导致离录取分数线差了三十多分。我们一度以为即将分离,在同样的夏天,两个年轻的孩子怀揣五十元大洋,穿梭在大街小巷。我们疯狂地洒出游戏币,体会着乖孩子从来没享受过的放肆,和远胜于红白机的街机魅力。
侍魂的周围总是很拥挤,只有真正的高手才能占山为王、睥睨群雄。我们无意去争夺那份火yao味浓烈的宝地,总在一旁的三国志或者种类繁多的飞机游戏上打发着时间,疯子特别钟爱与我一同过关斩将,因为我手里的关羽总是有一股力拔山兮气盖世的魄力,其实在我看来,无非是一些移动的小技巧罢了,飞机游戏同样如此,只需保持冷静,一切尽在掌握之中。高超的技术让我总是众人瞩目的焦点,而疯子,总是磕磕绊绊地跟在我后面,不知何时便消失了影踪,神色黯淡地混杂在围观的人群中。
“我相信只要我有机会去玩那个侍魂,我一样无敌。”我得意洋洋地对疯子说。“当然,”疯子点点头,“其实我、我也行的。”我不置可否地笑了笑。
暑假很快地过去了,在疯子的爸妈努力下,他能够自费就读我所在的省重点高中,这让我们欣喜若狂。离开了生活多年的家,我们双双象被放生到大海的鱼,哧溜一下就钻进了水里,痛快地畅游起来。学校宿舍的周边是没有像样的游戏室的,我们总会在放学后冲向一两里开外。“玩点格斗吧。”我说,疯子犹豫了片刻,缝纫机似的点了点头。于是我的橘右京切苹果一样切着疯子的霸王丸。
但我终于遇到了真正的高手。一个面黄肌瘦的孩子手里的牙神以攻代守,把我打得满地爪牙,橘右京频频的咳嗽令我愤怒地睁红了眼睛。我发誓要把侍魂练的炉火纯青,背出招表—观摩—练习成了我的三点一线,我把疯子抛在了一边。他形容枯槁,精神萎靡。但我的眼光仍坚定地掠过了他——从此以后我们一人一机,不再共通闯关。
在省重点高中,我在学习上的优势开始变得不起眼,随着成为最强游戏玩家的***透入骨髓,我在班上的名次从入校时的第七名跌到了有史以来最惨的四十七名。但我不以为意。因为我终于能够再次切苹果一样切那个孩子手里的牙神,让筋肉强健的牙神变得和他一样面黄肌瘦,橘右京的咳嗽变成了悦耳的胜利之音。我毕竟是天才。但是天才也有天才的烦恼——长时间的游戏令我我手头拮据、粮食紧缺。这时疯子站在我的身边。
“玩点格斗吧。”我这样要求疯子,疯子拨浪鼓一样地摇着头:“那没意思。”于是我就这样被疯子慢慢改变了过来,从一个天才格斗玩家退化成了庸俗的通关型玩家,没办法,谁叫大多数时候都是疯子付帐的呢。疯子的脸色日渐红润起来。但我开始觉得无聊,通了一遍又一遍后,我*着墙壁打盹,然后醒过来看看课本备考,时而瞥一眼正奋力通关的疯子,用讥讽的话语刺激他几句。
在最后的高考上,托疯子的福,我那有所回升的成绩终于助我考上了一所二流的大学,而疯子却名落孙山,同样败在了英语和语文上,最后选择了一条自考的路,虽然我们已经不能在一个学校,但是仍然在一个城市,一个陌生的大城市。这里的游戏吧琳琅满目,五光十色,我在周末的时候就会跑到疯子那里去玩三角洲,疯子也挺喜欢,把它当作通关游戏来玩,对此我不屑一顾,我沉醉在狙击枪点掉敌人的快感中——前提是,敌人不是电脑,是一个真正的对手。然而三角洲尽管有趣,但毕竟不是非常完善,于是我瞄准了一款注定能充分发挥我才智的极品游戏——星际争霸。
大学的课是可上可不上的,我除了周末还是会按时去疯子那里,平常的晚上也都泡在隐蔽的电脑室里,磨练着技能。星际是一种非常讲究技巧的游戏,除了灵活的操作,还需要灵活的头脑,我如饥似渴地阅读着高手战报,精心锤炼着我的实力,终于能在周围一片网吧中打出了点名声。但是每次疯子和我在一起的时候,都会央求我:“和我一、一起打电、电脑吧。”对此我几乎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我会带着非常傲慢的口吻拒绝道:“现在以我的水平,一打十个电脑都没有问题,你当星际也是通关游戏啊?”“别、别老研究那些,星、星际本来就、就是通关游戏。”疯子结结巴巴地说。“哎,孺子不可教。”我耸了耸肩膀。随着我的努力,我和疯子在游戏实力上的差距越来越大,如果说当年疯子还能挂着几条命跟在我身后追赶一阵,那么现在,他连追赶的资格都已经丧失了。
然而我已经不是孩子时代的天才了,那时的天才能够轻松地把功课与游戏玩弄于股掌之上,现在我发现自己越来越吃力。功课上出现越来越多的红灯让我不禁怀疑我的智力有所下降,但是在星际争霸上的成功却证明了我的头脑仍然无敌,我或许会败给对手一场,但是在五战三胜的场次中我从未输给过我遇见的对手,因为输两场已经足够我摸清对手的套路和实力,再对症下药,一举击溃。
我到疯子那里去得越来越少了,经常能看到疯子的书桌上摆着厚厚的计算机书籍。“干吗那,疯子?”“嘿嘿,我、我喜欢这方面的东、东西。”疯子看到我来了就会马上放下书,带我去电脑室。
“最近有练星际吗?”我问道。“有、有啊,”疯子回答道,“和以前玩、玩魂斗罗一样,天、天天都玩呢。”“那好啊,咱们打一场。”疯子犹豫了片刻,点了点头。
但是当我的飞龙排着整整齐齐的队伍飞到疯子的基地里时,发现疯子一个兵都没,造满了光子炮,把自己活生生地围了三四圈。我登时就火了:“有这么打星际的吗?”接着就退出了游戏。“电脑一向造兵很猛的,所以我晚些出兵嘛。”疯子嘿嘿地笑着。
毕业了。锅碗瓢盆砸出了礼炮的齐鸣,狂欢和怒吼合奏成毕业的盛典,我也一样疯狂着,为终于结束了四年的大学生活欢呼雀跃。但是,当一切都安静下来,当人们忙忙碌碌地奔走在就业市场,签订合同、相互送别时,我感到一种令人畏惧的空虚。我一无所能,一无所有,前方黯淡无光。这种空虚象极了我和疯子在暗黑的地下城里奔跑的场景,疯子的野蛮人那时总会冲到最前面,我的亚马逊嗖嗖地射出致命的弓箭。他总是容易挂掉,而我总是灵巧地闪避着敌人的攻击。于是我去找疯子。
他正在收拾行李,疯子被广州的一家做电脑硬件的企业录用了。他看到了我,赶紧停下了手里的活,陪我走了出去。寂静的校园里,知了不知疲倦地鸣叫着。
“除了星际,我什么都不会,我是不是该做职业高手呢?”我当着疯子的面,自嘲地说。疯子沉默了很久,说道:“别、别老研究那些,星际本、本来就是通关游戏。”“疯子,你马上就要去广州了,咱们以后就很少能一起打游戏了。”疯子嘿嘿地笑着,眼里放着光彩:“不、不会的,咱、咱们可以在网上联、联机通关嘛,通、通关好玩啊。”我长长地叹了口气,眼神变得迷离起来:“疯子,你现在是‘高手’了,游戏里我是高手,可是现实中我是一个大菜鸟,借命都通不了关的那种。”疯子拍了拍我的肩膀:“其实,你、你也行的。”
我在疯子的宿舍里住了三天,直到送走了疯子。月台上,我们嘻嘻哈哈地互相击打,但是火车开动的刹那,我的泪水无端地纷纷洒落,接着被炎热的日光蒸发。那是个同样的夏天,那年我二十二,疯子二十三。
我决意留在这个城市里继续深造,我选择了软件开发作为考研的方向,之所以这样我想你们都能想到,是因为疯子是做硬件的。我们一定会配合得很默契,就像这十八年来一样。疯子,等着我,咱们还会一同通关,在人生之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