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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红色,深入虎穴的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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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光,今年四十二岁,是城大的数学系教授,哦不,是副教授。”
  光仔一边爬楼梯,一边对着手机念着局里同事发过来的嫌疑人信息,
  “今年五月三号刚刚跟他老婆在区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两人没有孩子。他之前就上过我们的重点排查名单,但时间和人手有限,所以一时间没有查到他头上而已。根据车管所的资料,他名下的确有一辆银灰色的大众迈腾。如果车在的话,待会可以提取下轮胎痕迹来做进一步的比对。”
  光仔说着,在一扇墨绿色,边角稍有磨损的大门前停住了。
  “老大,就是这里了。”
  郑涵文点点头,示意光仔上去按门铃。
  依稀听见门铃声隔着大门在屋里面回荡,但都没有回应。
  “会不会在学校里?”
  光仔又在铁门上重重地敲了几记,都没有任何反应,回过头来问道。
  郑涵文摇摇头:
  “现在都快到年了,学校哪还有课来着?”
  “那我打电话试试。”
  光仔说着,掏出电话,对着资料上的号码拨了过去。
  “你所拨打的电话暂时未能接通......”
  开了扩音的手机里,像机器人一般字正腔圆的声音像复读机似得循环着。
  光仔无奈地望着自家领导,耸耸肩。
  郑涵文抬表看看,皱着眉头说道:
  “我们先撤吧。趁有时间赶紧去下一家。这儿就让下一组的同事晚点再过来看一次好了。”
  既然老大做了决定,光仔转身就准备走下楼去。
  “等等!”
  郑涵文一声叫住了光仔,略带疑惑地在门边蹲了下去。
  铁门已经有了些年月,外门框和墙面的接缝像是老太婆的牙缝,越咧越开,靠近地面的地方还塞进了不少平时打扫楼梯时赶跑的灰尘泥垢。
  光仔这时也回过身来,探前了身子,看着自家老大像个掏松子的松鼠似得,用把长头钥匙在铁门和墙角的勾缝里扣啊扣地。
  两三下功夫,郑涵文从夹缝里掏出个什么,小心翼翼地用两指轻轻夹着,然后用嘴使劲地吹了吹。
  老实宿舍楼过道上透过来的微弱阳光中,粉尘如蛾飞舞,一枚略带闪亮的钮扣出现在手中。
  “CK,这个商标是......”
  光仔把头凑了过去,仔细地辨认了下那钮扣上浮雕样式的花纹,突然一拍脑袋,
  “第三个受害人身上那件大衣不是少了颗钮扣吗?!就是这个牌子的!”
  郑涵文点点头,站起身来,从屁股的尾袋里掏出一个像钱包大小的工具包。
  “队长,要不,要不先叫支援吧。”
  光仔看着自家老大把一把细长的钩子伸进铁门的钥匙孔里,犹豫着想伸手拦一下,却又停住了,直接喊了声“队长”,
  “要给曾老大知道了,这,这不太好吧......”
  “我开的门,你紧张个屁。”
  郑涵文头都没回,就甩了一句,但看来并没有让光仔轻松多少。那小子现在看来像贼多过警长,一边探头探脑地看着上下楼梯有没人经过,一边还在犹犹豫豫地要不要再拉自家老大一把。
  其实,郑涵文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这么心焦,按道理说叫支援,拿搜查令才是最稳妥的做法,但内心却总有股冲动让自己不愿再等待多一秒。
  这冲动,究竟是身为猎人的兴奋,亦或是身为猎物的危机感......
  “喀嚓。”
  一声轻响,门轴发出一阵让人牙酸的摩擦声,缓缓地向外荡开。
  郑涵文再接再厉,同样两三下功夫,那实木色的大门也被轻松打开。
  两人走进屋来,轻轻将两扇门关上。
  站在大门处,不大的屋子似乎可以一眼望穿。
  靠门出有个鞋架,擦拭得干干净净,上面甚至没有留下鞋底磕蹭的泥巴。架上躺着两双男士皮鞋、一双A家的跑鞋还有一双男士拖鞋,都打整得干洁如新。除此之外,只有被塞在最下层的一双粉色女式拖鞋显示这间屋子之前还有着一个女主人。
  两人轻手轻脚地往屋里走去,还各自掏出随身的硅胶手套戴上。
  这是上世纪宿舍楼的标准格局,三房一厅。客厅的面积要比现在的商品房显得小很多,特别是在墙壁上还挂上一台五十九寸的电视后,更显得窄小。电视机旁有块大约五十乘六十公分大小的墙面显得特别地新,和周围因年月从雪白变成了乳黄颜色相比格格不入。郑涵文靠近看了看,上面有个深深的钉痕,这样看来这地方以前应该是悬挂着一副颇大的照片。
  或许,是结婚照吧......
  看来这家伙是想把过去的生活抹得一干二净。
  郑涵文扭过头去,另一边在储物架上摸索了一遍的光仔也转过头来,四目相视,都摇了摇头。
  剩下的三个房间,一个和厨房一起在左手边,另外两个在右手边。郑涵文点点光仔,指了指左手边,然后自己往右手边走去。
  第一间是主卧。按开了顶上的吊灯,银白的光线一下子把这个二十多平的房间剥得光溜溜的:
  很明显这房间是最近才整理过的。背光没开窗户的一面墙上,布满了大大小小和之前客厅所见相似的白色墙面,看来之前这里也是同样地挂满了照片,而且应该是两人的合照,可以看出两人之前的感情着实不错。
  床铺整洁,被子虽然没有被强迫症般地叠成四方块,但依然算得上有棱有角,比起很多连臭袜子都能埋在里面发酵的单身汉床铺而言,简直珍惜得如同熊猫一般。
  郑涵文趴在地上,把手机打开手电筒模式,照了照床底下,同样的干净无物。
  剩下的衣柜和梳妆台,由于女主人的搬离,显得空空荡荡,仅有的几件男士衣服和一瓶大宝,显得冷冷清清。
  卧室草草过了一遍,没发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郑涵文立马转到了隔壁的房间。
  从到顶的书架上就可以得出结论,这是一间书房。
  看着上面排列得整整齐齐、或厚或薄的书籍,郑涵文就觉得头皮发麻,就像回到了自己老爸郑伯秋家似得。那里从来都只是老爸和弟弟的乐园,而是自己头疼的源泉。也就是从那时起,他就很清楚自己属于“动手型”人才,永远也继承不了老爸的衣钵穿着法袍走上法庭的讲台。
  放下思维发散带来的杂念,郑涵文细细地在书海里翻找起自己“期待”的东西。
  架上大部分都是数学类的专业书,别说内容,就连书名郑涵文都很多看不懂。挑出几本翻看了下,主人看书看得很细,不少地方甚至还加上了批注。看得出来,这是一个对自己的专业非常执着和认真的学者。
  但是,这样的治学态度,四十出头还只是个副教授,会不会略显晚了些?
  郑涵文回想起自己的老爸,似乎很早就已经被人称呼作“教授”了。或许是术业有专攻,各科有不同吧。
  不像一般电视电影作品里那些埋头治学的“学者”那样,书房总是乱糟糟的,人就像埋在书堆里啃食的蛆虫似得,这间书房收拾得干净整洁,甚至还能从窗户看得到外面顶着几片叶子倔强地在寒风中摇摆的树木。
  这样干净的环境,难道真的有人会有心情去做那等“肮脏”的事情?
  郑涵文翻开了下书桌旁的垃圾桶,或许一早就已清理掉了隔夜的垃圾,里面空空如也,以至于令自己都对此前的预感产生了怀疑。
  或许,刚才那枚钮扣只是一个偶然的误会......
  有些失望地站起身来,郑涵文不死心地再检查了一遍书桌。
  边角上是几本摆放整齐的专业书,其中一本还夹着书签;正中央是本教案本,虽然里面写的内容看不懂,但很肯定只与学生的分数有关,和人命沾不上边;而另一侧的文具架上有笔、尺子、剪刀,还有......
  郑涵文把上面的那只固体粘纸胶拿过来,揭开盖子摸了摸,胶头还有点黏手,应该是新开不久的。正在他打算盖上盖子放回原位时,鬼使神差地把盖子颠倒过来瞧了一眼。
  刹那间,身体像通过一阵电流,让心脏剧烈地抽搐起来。
  盖子内壁上贴着一张跟指甲盖上的月儿那么大小的纸片,应该是原本粘在胶头上,随后被蹭到了内壁上的。
  郑涵文小心翼翼地把那纸片扣出来,一看——
  红色!
  就跟今天中午收到的那张纸条上的字一样,红色!
  郑涵文甚至能借用毛矩的口头禅,用自己三十多年的贞洁担保,和那字体是一模一样的红色!
  “光......”
  郑涵文刚想大声叫唤同伴,这时从屋子的另一侧,传来光仔兴奋得有些发抖的喊声。
  “老大,快过来!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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