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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红唇,冬夜里的凶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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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怡,不愧是有“女侠”之称的时事评论节目主持人。
  一向以敢做大新闻,敢说大实话而著称,在节目里针砭时弊,句句如剑,直刺问题的根源,撕开背后的真相,丝毫不留情面。
  话题一离开女儿和猫,毛矩便立刻领略到了这种女强人的风范。
  两人都是工作在社会灰色边缘地带的人,而且三观同频,又同样善于表达和聆听,没多久便有相见恨晚,惺惺相惜为知己的感觉。
  “阿矩,要不晚上就留下来吃顿便饭吧,也当是我踢小潼谢你把冰激凌给送回来。”
  两人熟络,称呼上也随意起来。蔡怡抬头看了看挂钟,站起身来,笑着说道。
  “好啊好啊!妈咪,我要吃可乐鸡翅!”
  一旁给冰激凌穿衣服的小女孩一听到有客人,立马弹了起来,拍着手掌嚷道。
  “好好好,都听你的。”
  蔡怡爱怜地摸着女儿的脑袋,笑笑看着毛矩,等着他的回答。
  毛矩低头看看被套了件白雪公主裙子的冰激凌,脸上臭得跟粘了屎一样,差点就要忍不住笑喷了,所以决定还留下来乐一乐:
  “好啊。那我就恭敬不如......”
  “铃铃铃......”
  急促的电话铃声打断了毛矩的回话。
  蔡怡说了声抱歉,捡起了扔在沙发上的手机。
  毛矩见蔡怡拿着手机转回房间里,知道应该是工作上的事情,便也起身走向那只臭脸的胖子。
  “老大,我想回家......”
  冰激凌推了推滑下来的公主头饰,可怜巴巴地望着毛矩。
  “家?这不就是你的家咯?”
  “我,我是想回......”
  毛矩一个暴栗敲在脑壳上,托着两条前腿把它抱起来,面对面地说道:
  “别生在福中不知福,你知道外面有多少流浪猫想要睡个安稳觉,喝口干净水都没有吗?难道你还想再被人套走一次?”
  橘猫死命地摇头,之前差点被人炖了的经历瞬间涌上心头。
  毛矩把它放下,揉揉脑袋安慰道:
  “你要是听话些,我就让花花有空多点来看你。”
  蔡怡家是三楼,之前冰激凌就是从阳台跳下去离家出走的。毛矩刚才看了看,这样的高度对于花花那种有着丰富流浪经验的“社会猫”而言完全不成问题,至少比让这个死肥宅独自偷偷摸摸去后巷猫窝来得要安全。
  “真的?!”
  冰激凌大喜过望地问道。
  “假的。”
  毛矩一个白眼翻去。
  “老大,我爱你!”
  胖子柔软得像条毛虫一样抱着毛矩的手蹭啊蹭,蹭出皮上一层鸡皮疙瘩。
  “叔叔,你跟小咪咪说什么?”
  小潼仰头问着,她看见这个奇怪的叔叔学着猫叫跟咱家的猫聊天,而神奇的是自家的猫竟然有反应,一人一猫像是有问有答似的,
  “你听得懂它说话吗?”
  毛矩笑着点点头,用力把手上那条肥毛虫甩下,点点它的脑壳:
  “它说它想减肥了,再吃可要穿不下漂亮的公主裙了。”
  小家伙认真地思考了片刻,用力地点了点头,郑重地说道:
  “我知道了。今晚就喂小咪咪吃胡萝卜,妈妈说了那个好!”
  冰激凌不明所以地望着自家老大笑嘻嘻地点着头,不晓得为什么,继刚才蛋疼之后,现在又开始感到胃疼了。
  难道是......水土不服?
  不管冰激凌今晚吃什么,但看来毛矩今晚想蹭饭是落空的了。
  蔡怡接完电话从房间里出来,一脸的歉意:
  “阿矩,抱歉啊!有突发新闻,台里让我马上过去。今晚这顿饭,看来只能等下次了。”
  毛矩低头看看不高兴翘起小嘴的小潼,笑笑摆手道:
  “没事,先欠着就是。”
  说着,毛矩抓起沙发上的大衣,起身向大门走去,顺口打趣道:
  “这么急,看来蔡姐你又挖到大新闻了吧?”
  蔡怡像是打了个寒颤,在开了暖气的屋里像是脸上的笑意瞬间被冻结了:
  “嗯。的确是......大新闻。”
  ......
  冬天的夜来得特别早,而太阳则像是个背着媳妇上网吧吃鸡的“妻管严”,月亮才朦朦露头,它便三步并作两步地跳下了地平线。
  这才是五点过些,天空上已经是紫霞一片。这里是市郊的一片荒地,之前是市政府的临时垃圾堆填场,但最近被拍了出去,刚被清理赶紧,虽然空气中还残留着些许之前的腐臭气息,但平整的黄土地面映衬着紫红的天空,倒是一幅都市里难得一见的画面。
  郑涵文抬头看着天,但放空的两眼表示并没有在欣赏面前的景色,皱起的眉头或许表露着心情或者头脑的不快。
  “郑队。”
  身边走上来的便衣,一个理着平头的小伙,喊了一声,把郑涵文的眼神拉了回来。
  “法医那边可以了。”
  平头小伙往前面一群人围着的地方扬扬下巴。
  “嗯。”
  郑涵文点点头,带着他走了过去。
  穿着白大褂,脚上套着蓝色鞋套的法医听到身后的脚步声,回头一看,站起身来,把相机交给助手并交代了下拍照要点,便和站到了身边的郑涵文打了声招呼。
  “又是他?”
  郑涵文没看法医,只是死死地盯着地面。
  “看起来......像。”
  法医想了想,没敢下定论。
  郑涵文缓缓地蹲了下去,死死地盯着地面上那具......冰冷的尸体:
  女性,失去了血色的皮肤苍白得跟假人似的,看起来挺年轻。
  长头发,纯黑,带有点大波浪,如今像一把海草在水中般散开,将中央的脑袋衬托得特别的小巧。
  身上穿戴整齐,大衣、外套、衬衫、内衣、裙子、鞋子一应俱在。
  郑涵文扯了扯她脖子上扎着的丝巾,很清晰地看到脖子上有一圈细细的紫痕,在白纸一样的皮肤上尤为明显,甚至可以清晰地看到边上被摩擦翻起的表皮。
  同样的手法......
  郑涵文再把目光重新投回她的脸庞,眼神深深地感到冰冷:
  鼻梁上架着一副硕大的墨镜,脸上涂抹着厚厚的粉底,甚至用手指轻轻一抹都能搧下一块来,然后,最最触目惊心的是——那涂抹着浓艳红色的嘴唇,向下耷拉的嘴角,仿佛是在......哭泣。
  就是他!
  郑涵文在心里大喊一声,紧紧地握住了拳头。
  “多久了?”
  郑涵文站起身来问道,但眼睛却还紧紧地盯着地上的尸体,似乎是要把它刻在脑海之中。
  “根据尸斑和尸僵,估计在二十四至三十六个小时之间。”
  法医翻看下手中的笔记,补充了句,
  “准确的时间,还得回法医室做进一步的解剖才能确定。”
  “死因?”
  “你刚才也看到了。”
  法医看见了郑涵文之前拉开丝巾检查的动作,想了想,加了句,
  “和之前的两起,一样。”
  “郑队。”
  这边,一个下巴留着小胡子的便衣走过来,
  “刚看过了,尸体是从那边拖过来的,特定放到这个地方。不过因为这附近这两天都在搬迁,地面情况比较复杂,估计很难提取到有价值的车辙或者脚印什么的。另外......”
  “那边在搞什么?!”
  郑涵文打断了下属的汇报,皱着眉头看着远处警戒线的地方,竟然有辆电视台的采访车开了过来,从车上还跳下了几个人,手里扛着摄像机什么的,似乎在跟维持秩序的制服警员嚷嚷着什么。
  “那不是广南电视台的车吗?”
  小胡子便衣手搭凉棚,眯着眼睛瞅了瞅,突然兴奋地对郑涵文说道,
  “嘿,那不是蔡怡吗?郑队,你的梦中......”
  郑涵文一个眼镖甩过去,打得他赶紧把话咽了回去。
  “谁走漏了消息给他们的?!”
  郑涵文骂了一句,用力地挥了挥手,
  “赶走!统统给我赶走!”
  一时间,警车、采访车、鸣笛声、警察、记者全都混做一团,在这冬日夜幕降临的前夕,在这原本荒寂的地面上,显得如此的热闹。然而......
  只有地上的那一具冰冷的尸体静悄悄的躺着。
  带着那红艳艳的嘴唇,躺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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