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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蛋疼,冰激凌的回家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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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春节还有那么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到了这个时候,忙碌了一年的人们就像辛勤揉搓了一整夜的面团,开始发酵得软绵绵、懒洋洋的,就连天气,也被感染了。
  暖熏熏、懒洋洋的阳光像层薄薄的发光的棉被覆罩在小区的空地上,催化着这里的热热闹闹。
  这是一个周末的午后,理所当然的是个晒娃的好时光。
  小区里,大树下,草坪上,一个个精力旺盛的小家伙在午睡过后,就像重新充满了电的金霸王兔子,使劲得闹腾着。
  太小的,还不能走动的,被困在婴儿车上或大人的怀里,瞪着眼睛,留着口水,嘴里咿咿吖吖地不知大喊着什么,指天指地地乱嚷一通之后,把鼻涕口水往大人身上一拱,引来周围一阵哄笑,而往往被抹了一身黏糊糊的那个是笑得最大声的;
  而稍微大一些的,三五成群地追逐打闹,小区里艰难熬冬的残存花草,注定有不少是看不到春天的来临,偶尔几朵还看得上的被摘下来插在小姑娘的头上,作为游戏里公主的装扮,而旁边本来趴着晒太阳的一条金毛,则悲剧地被拉来当王子的坐骑。那狗一面被几个孩子拉着绳子拖走,一边可怜兮兮地向着自己的主人呜呜叫着,只可惜它那主人只顾着和几个中年大妈舞友热烈地商讨着,早就忘记了它的存在。
  “你住这地方不错嘛。”
  毛矩兴致勃勃地看着身边飞奔而过的一群牵狗的小屁孩,对着肩上的背包说了一句。
  “我不住这。你走错了。”
  背包里瓮声瓮气地回了一句,从缝隙里瞥出一双哀怨的眼神。
  “冰激凌,我知道,你不想回来。你惦记着花花,对吧?”
  毛矩拍拍背包,隔空安慰一下,
  “不过相信我,很快,这种煎熬就不会存在的了。”
  “你要送我回后巷猫窝?”
  冰激凌激动得把那大脑壳拱出了背包。
  “不。我会建议你妈把你阉了。”
  “......”
  脑袋缩了回去,从缝隙里伸出一只猫掌,中间的一根爪子竟然单独弹了出来。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这家伙竟然无师自通地学会了人类竖中指的“礼仪”。
  “叮咚。”
  铃声刚响过,门就打开了。
  一个半短头发的女子站在了半开的门口,素颜,搭配一件略显臃肿的居家棉服,和屏幕上那为人熟悉的精干形象相比,略略让人感到陌生。
  “你找哪位?”
  女子疑惑地问道,虽然有些被打搅的不快,但身为公众人物的本能还是让脸上挂上了得体的笑意。
  “请问你是......”
  毛矩顿了顿,干脆把背包拉到胸前,扯开了拉链。
  “喵呜.....”
  这死胖子,真是个天生的戏精,刚才还要死不活的脸上瞬间挤满了浪子回家的喜悦和感动。
  “天啊!冰激凌!”
  女子激动之下放弃了礼貌的矜持,一把从书包里把那快二十斤的毛球抱了出来,兴奋地来不及招呼毛矩,转头就往屋里喊道,
  “囡囡,冰激凌回来啦!”
  “小咪咪回来了?!”
  踩着回声的尾巴,一个顶着樱桃小丸子头的瓷娃娃秒显在了门后。
  小咪咪......
  这个似曾相识的称呼,那张似曾相识的笑脸,把毛矩的回忆又带回了那个江边的夜晚。
  果然......小屁孩!
  不知为何,感觉有些蛋疼。
  ......
  “小咪咪,好可怜哦,你看你都饿瘦了。”
  小女孩紧紧地抱着那只橘猫,爱怜地抚摸着那硕大的脑袋。
  瘦了个屁!
  每次抢食猛得跟猪一样,每天晚上像鬼压床一样重,瘦个毛线了瘦?!
  毛矩翻着白眼,看着那只装可怜、扮痴呆的家伙,一边享受着小短手的全身马杀鸡,一边大口大口地啃着第二根猫食香肠。
  这香肠毛矩在宠物超市见过,贼贵,没舍得买,但看起来味道还真不错。
  就在毛矩不自觉地咽了咽口水的时候,沙发对面的女主人开腔了:
  “毛先生,这次真是多谢你了。”
  不愧是广南知名主持人蔡怡,就连倒杯茶都显得比平常人要从容优雅。
  毛矩双手接过茶杯,谦虚地道了句不谢,顺便打量了下对面:
  相比起第一次在喷泉边的匆匆相见,现在的观感要好得多。不同于平日里主持《广南头条》时的精干锋锐,此时的她让人感觉温润和知性。以往梳理得一丝不苟的短发现在有些松散,未施粉黛的素脸看起来紧致得和律所里二十出头的实习生没什么两样,一点也看不出来是个有着四岁孩子的妈妈。也只有那稍微硬直的鼻梁和眉线,稍微还流露出广南知名主持人的气场。
  “我也是在回家的路上捡到的冰淇淋,这也算是种缘分吧。”
  是的,一定是,而且是孽缘!
  毛矩心口不一地应着,顺道侧过脸去看看那久别重逢的一人一猫,
  “本来一早就想着把冰激凌送回来的了,但当时按照它名牌上的电话打过来,却是个空号。要不是在网上看到你发的寻猫帖子,估计它都得在我那安家了。”
  蔡怡举到唇边的杯子停住了,脸色像打光消失了般暗沉下去:
  “真是给你添麻烦了。其实......我之前一段时间刚刚跟我先生分开了,换了电话号码,所以冰激凌名牌上的就没来得及做新的。”
  “真,真是抱歉。”
  毛矩没料到对方这么坦然,不过稍微想想,像蔡怡这种在本地小有名气的娱乐圈人物,像婚变之类的新闻估计早就已经是通天的了,只是自己这种钢铁直狗没留意而已,或许美娜她们早就知道了,所以摊开来说也无妨。
  蔡怡摇摇头,偏过脸去望着正在给肥猫仔细梳毛的女儿,眼睛里满满都是温柔:
  “在那段时间里,幸好有冰激凌在陪着小潼。没有它,小潼或许很难走出来。它的确帮了我很多忙,对我而言,它真的很重要。”
  “呃......这胖,猫真的有那么能干?”
  毛矩也侧头看了看那只眯着眼睛打呼噜的肥宅,任由梳子在身上游走,耳朵不时地一扯一扯,装得好像真的有在用心地听小女孩说话。
  “或许说,是小潼和猫有缘吧。”
  蔡怡抿了口茶,脸上重新浮现出欣慰的光彩,
  “那是几个月前的事情了。那天,我刚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心情很不好,所以教训小潼的时候过火了些,这小家伙竟然就一个人哭着跑了。等我缓过气来,身边已经不见了她的身影。
  商场、写字楼、广场到处都找遍了,就连报警电话也打了,可哪找不见!
  当时我都快要疯了啊!
  本来我就只剩下和女儿两人相依为命了,要是她也丢了,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走下去了。”
  蔡怡说着,眼睛一直没有离开过女儿,嘴角挂着笑:
  “不过就当我快要绝望的时候,小潼竟然自己回来了!
  哦不,应该说......是一只猫把她送回来了。”
  又抿了口茶,似乎不这样,自己都快要笑出声来了,
  “我记得很清楚,是一只猫,一只跟冰激凌一样的橘猫,一样的胖乎乎的,尾巴牵着我女儿的手,就这样地,把她重新送回到了我的身边。
  后来听小潼说,是那只猫找到了她,然后把她带了出了迷路的地方。
  毛先生,你觉得是不是很神奇?”
  蔡怡转过脸来望着毛矩,毛矩尴尬而不失礼貌地迎上笑容:
  “嗯,的确。很神奇!”
  “不过,那只猫在我们请完它吃冰激凌后就不见了。回来之后,小潼一直念叨着要养一只和它一样的猫,所以我们便收养了冰激凌,也给它取了这个名字。”
  马丹,这纯粹就是老子种的因,你小子来收的果!
  毛矩保持着笑容,眼光冷冷地盯着一旁不知廉耻地翻着肚皮的胖子。
  “我觉得嘛,咱家冰激凌比起那只猫还要好看些,也要聪明些。”
  蔡怡最后补上的这句,坚定了毛矩的杀心。
  “蔡小姐,我觉得为了避免下回再丢猫,你还是......考虑下把它给阉了吧。”
  虽然听不懂人类在说什么,但冰激凌还是心有灵犀地一咕噜翻身起来,因为,它忽然间感觉到阵阵的——
  蛋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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