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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子:我给大家一个人设。
绝对得上,颜不艳丽,朴里带有分危险,让人汗毛倒立。橙的体燥粗糙,其上密不规则的浅橙颗粒,像是雪饼上的糖浆,嫩的脸颊密地印有痘痘大小的橙圆环,小圆环围成了大圆环。的眼一片漆黑,眼球外侧是鬼魅的橙,中间的总觉不净,从这伸出很多看起来很柔软的橙的触——像极了蜗牛的触。人们就看久,也无法认为。
此时,问你一个问题,第一印象里,这个是只有一脸有圆环还是两边都一样呢?第二个问题,丑吗?
如果你执意认为是现实存在的,不丑,甚可能;若是认为是随意虚构的,成度这么高也不能说丑。问为么,因为是崭新的,以很纯粹的经验组合而成,不是模板套作或者缝合。
如果以庸俗的度,想这个,不纯粹的就产生了,因为你的经验已经开始把扩展到庸俗,此时你的审不纯粹。
若分离出纯粹的,你是不会有庸俗的觉的,将神圣化甚都是庸俗化了。因为我设定“无法认为”,所以不从庸俗的丑观上来认知,剩下的就是神圣了。很少有人对一个虚拟人物能有尊重,有了尊重就有了多的情,有了情就有了剧情,差不多就可以成一部作品的底层架构,而作者到底了么呢?
很多人都不解为何这样创作,甚排斥这么随意的创作方式。尊重可能是我们一厢情愿给的,也可能是作者努力争的,其实没有区。
是维护尊重还是粉碎尊重呢?
这时我们就要理一下逻辑:生物有了尊严是有了人认定的生,而生是生物最基本的尊严。以此来按照产生后来排序,生存大于尊严大于有尊严的生存。生是充分的。
人发现了尊重。尊严是尊重产生的前提,尊重是扩大了的尊严。两者都是对规与进的东,单纯的未知是不值得人们去尊重的,严格来说,尊重是个动词,尊严是个词,从这个意义上,尊重实要高于尊严。到底是有尊重有尊严,还是有尊严有尊重,这是自私的人很难辩解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