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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琳这话让丁晨又是一惊。
这已经是天第三位提出离职的员工了,这个现象恐怕不太妙!
多年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丁晨,本就对员工异动较为敏。
何况,在自到的第二天的上午,就有三员工提出离职。
而,这其中有两人,似乎都与昨晚的会议有关。
而这两人,还不是普通员工,都是在公司极其有份量之人。
此时丁晨的心中,已隐隐对Q公司的员工关系工作,到一丝担忧。
“刘总监,如果您家里实有事,我觉得不一定要通过离职来解决。其实可以以请假的方式来应付家里的急事,您看这样行不行:您向董事长汇报一下家里的情况,然后提一份请假续,建议请假1-2日将家里的事情处理后尽快返岗,如何?”
丁晨诚的向刘琳建议着。
第一不太能认刘琳提出离职的实意图,因此不能草率答应的离职请求。
第二,如果刘琳家里有事要家处理,请假也能解决家里的燃眉之争,不一定得离职。
而,离职续的办理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特是像这样的高层管理人员,不能儿戏。
谁知刘琳却告诉丁晨,已经向董事长说过家里的情况了,董事长让找丁晨,让人力资源部的人拿意见。
而明的意,很明显是不愿意刘琳临时离岗。
不管是离职还是请假,也不论刘琳母亲是否的生病,都不愿意离开。
在昨晚的会议中,丁晨已经从明对招部的工作要求,就很明显能觉到,招部的工作推进力度和度都还不够。
加上招部现有员工能力太弱,若此时作为招总监的刘琳离岗,那势必会使得招工作停滞下来。
可是,刘琳的离职态度表达得很坚决,愿意接丁晨的折中办法,那也无法阻止人家合理的请假请求。
一时,丁晨也是到有些为难。
不过丁晨很快明告诉刘琳,离职申请不同意,只同意请假1-2日家照顾母亲。
如果家里事情一时无法解决,离职,也得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提前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并在办妥工作接续后能离职。
而不是像如这,想离职离职,这可不是太随意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