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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成绩采用百分时,成绩绩点的计算:
成绩绩点=百分课成绩除以10减5(绩点于1时以0处)。
()课学分绩点、均学分绩点计算:
课学分绩点=课成绩绩点×课学分
(三)过补考获得格以上的课成绩,绩点均记为1,补考成绩在学生学业成绩档案中记录为:【(补考成绩-60)/2】+60。
()修读所获得的课成绩,按考核的方法记录成绩和绩点。
十六条:补考、缓考、旷考与修读(学习)
(一)补考:学生修读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论课,若考试不格,给予一补考会。补考在开课学的下一个学开学初按学院教务网站布的时间进行,补考范围限一学不格的课。
必修课经补考后仍不格的,须修读该课。
选修课经补考后仍未获得规定学分的,须修读,修读的课可选课改选他选修课。
()缓考:学生确疾病(供医院证)殊况而无法按规定时间参课末考核的,可所在教学办书面出缓考申请(识教育必修课、识教育选修课(院选课、专项课)缓考申请院教务处出),缓考申请必须在课考核三出(病除),经核实批准后生效,缓考作为愿弃一考试会,每生每学申请缓考的课一般不超过三门,缓考学生和补考学生一参考试,缓考城考核成绩予以记载,不作为补考成绩处,缓考不格的必须参修读。补考不允许申请缓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