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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退学况中止学业,在校学习间所修课已获得学分,予以记录。学生参学考试、符录条,再学至学院的,已获得学分,经学院认定,课同、近且学分当的,认定该课学分,他已修课可酌认定为选修课。
十条:学院鼓励、支持和导学生参会实践、创创业动,对学生参创创业动得的成,认定为创创业学分,记录学业成绩。
创创业学分的认定标准、认定序按学院关规定执行。
三十条:学生学院有关规定,可以申请辅修校内他专业选修他专业课(详见节);也可以申请跨校(不低于我院办学的学校)辅修专业修读课,参学院认可的开网络课学习。学生修读的课成绩(学分),经审核同后,予以承认、
三十一条:学生参学院与国校的联培养项目,过课对和学分互认方实施联培养。
三十条:学生如对课成绩有疑义,以书面试卷保门出查卷申请(识教育选修课(院选课、专项课)试卷院教务处保,他试卷/保),经批准后转该课的专业教师为查实,学生人不得查阅试卷。学生应在成绩布两周内(假除)出查卷申请,逾不予受。
三十三条:学生病请假有殊请假时,应当办请假续,病请假的应当有医院证。学生请假在2以内的辅导员审批,2周以内的主审批,2周以上的分教学副院长审批。学生请病假时间不得超过一学总周数的1/3,请假时间不得超过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