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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色渐浓,一间坐落在市中心摩天大厦高层区的摄影工作室里,工作人员正忙碌地进进出出,一排长短不一的镜头齐整地列在工作台上,头顶三盏巨大的补光正灯散着热气。“丁姐快到了。”不知谁说了一声,本就忙乱的工作室立刻如热油里泼了一瓢水。
“模特就位没?”
“马上!”
只见电梯门开,一名身材高挑,肤色雪白的年轻女人走了出来。
那张精致小巧的鹅蛋脸上只稍涂了些遮瑕霜,两道形状姣好的野生眉间用眉粉补了几笔,上身仅着一件休闲款黑色针织衫,脖颈处点缀了一条极细铂金项链,一黑一白,一明一暗,恰到好处的修饰了她那纤细如天鹅般的脖颈和玲珑精致的下颌转角,整个人看起来既明艳动人,又慵懒随性。
“NEXT-X秋季男装,十套图,模特已经到了。今天的是个新人。”周粥一边走一边同她说。
丁晞珍点了点头,习惯性地抬起手来,一杯不加糖的黑咖啡便递进了她的手中。
丁晞珍抿了一口,便抱上了她的相机,又将微距镜头换下,重新换上标准镜头,说:“是完全没有经验吗?”
“没,”周粥用手指指了指自己的脸蛋,在丁晞珍耳边意味深长地说:“长得很帅,听说XX集团高层一眼就相中他,指定他当模特呢。”
丁晞珍表情没什么变化。
干模特这一行的,就是靠脸靠身材吃饭。只要脸长得够好看,够惊艳,就有机会被合作方相中上杂志封面、当代言人。
至于这背后有没有什么桃色新闻、权色交易,丁晞珍都不在乎,她只关心,这张新面孔到底有没有本事一眼就抓住她的眼球,别让她浪费了一上午的时间。
“行,快开始吧。”丁晞珍向前扫了一眼。
黑色背景布前的高脚椅上已坐了个人。
那人穿着一条藏青色工装裤,脚上是黑色马丁靴,鞋带松松垮垮,粗糙的鞋面不是经常擦,有点旧,但不脏。
他的小腿线条很长,被窄窄的马丁靴修饰得笔直,两腿略微分开,姿态随意的踏在椅腿上。
余光的范围到此结束,再往上看就得要抬头了,丁晞珍懒得抬这个头。
周粥跟她对了一下流程,过了好一会儿,那人竟坐在原处,动也不动。
丁晞珍终于忍不住皱了皱眉,觉得今天来的新人未免有点太不专业了,“衣服脱了。”
对面那人明显怔了一下。
等丁晞珍端起相机抬起头,透过那狭小的取景框,那人不仅把皮夹克外套脱了,还脱了里面的T恤。
现在他基本是上半身赤|裸,大喇喇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他的小腹有整齐的八块腹肌,那是经过长期、系统性训练,一点一点打磨出来的,而不是整日待在健身房里用蛋白|粉泡发开来。
他的肤色白但健康,漂亮流畅的肌肉紧致地包裹着那身健壮的骨架,随着他起身的动作蜿蜒起伏,形成一条条深刻的沟壑。
丁晞珍见过很多男人的裸体,比现在裸的更多的多得是,但没哪一次有眼前这么有冲击力。
太野了。
这个行业里充斥着的是人造美人,他们的美是有刻度的,手术刀割开多少度的弧度,塞进多少厘米的高。
但他不是。他身上的张力出离了标准的尺度。
浓密的眉,亮而有攻击力的眼睛,还有猎豹一样矫健的肌肉,他展示出来的是健康的生命力和最原始的冲动。
难怪金主愿意不惜血本的往他身上砸这么多资源。
那人似乎知道她被吓到了,在取景框里狡黠地扬了扬一边的眉毛。
丁晞珍下意识将眼睛转向别处。这一闪避,立刻令她懊恼起来。有什么好避嫌的?于是她立刻将眼睛转了过来,直直地看着面前的男人,还刻意地扫了一眼他的腹肌和胸肌,表明自己的态度和立场——也没什么好看的。
她清了清嗓子,一字一顿地说:“我是说外套。”
那男人“哦”了一声,用一种极慢的速度,一件一件慢悠悠地将衣服穿了回去。
先是黑色的打底T恤,然后黑色皮夹克,最后是银色名牌吊坠项链……
“那个,丁总……”身后传来小助理微弱的声音。
丁晞珍回过头。
小助理身后还领着一位年轻男人。
丁晞珍说:“为什么还没有给模特换装?”
小助理已经尴尬到同手同脚,说:“丁总,不,不好意思不好意思,这位才是今天的模特。”
“丁总好。”年轻男孩儿毕恭毕敬地冲丁晞珍鞠躬。
丁晞珍一眼看过去,有些落差感。
如果没有看见刚刚那个男人,这位年轻的小男模也算标志,但现在看来,帅是帅,但就落于俗套了。
新人模特已经两手抓上了衣服下摆,殷勤道:“丁总,需要我脱吗?”
话音未落,外衣就被急急地撩到了小腹处,露出腹部整齐的肌肉,还刻意地一蠕一蠕,像是要甩在丁晞珍脸上跳霹雳舞。
丁晞珍揉了揉太阳穴:“……停!”
模特:“我还是脱一个吧,你都让他脱了。”
站在两个半裸男之间,丁晞珍发自内心地疑惑难道她看起来这么像色|魔???!!!
“今天谁都不许再脱衣服了,”丁晞珍喝了一声,“都给我把衣服穿好!”
模特慢吞吞穿好衣服,现场这才回归正轨,至少没人裸|奔。
小助理连忙将功补过地请新人模特赶快去换衣服。
男人目睹了整场闹剧,还闲适地抱肩站在原地,淡色的薄唇微微勾着,似乎还没看够这场热闹。
模特在更衣室,那……这个人?
丁晞珍问另一位助理:“这位是?”
助理忙解释:“他说是跟您约好的。是您的朋友。”
“他还有您的名片。”助理补充道。
从助理手中接过名片,确定是自己的,丁晞珍更困惑了。
那人冲她懒洋洋地一笑,语气嘲讽:“啧,丁晞珍同学还真是贵人多忘事啊。”
丁晞珍又是一愣。
他们难道认识?
她再次好好看了看眼前年轻俊朗的男人。
男人昂了昂头,接受她的审阅,眯着狭长深邃的桃花眼眼冲她微微笑。
记忆里某个蒙尘掩埋的角落,似乎有风轻轻拂过,遗落了许久的回忆开始如春笋般苏醒萌芽,不过一转眼便已郁郁葱葱。那个多年不曾念起的名字开始盘旋在她的舌尖,生疏、模糊,但几乎下一秒就要脱口而出——
“裴,裴……”
眼前人笑了起来,深邃的眼睛浓如点墨,“啧,不记得就不记得了,怎么还骂起人来了呢?”
丁晞珍:“……”
她一咬牙,将舌头捋直了,“裴航之。”
*
关于裴航之,丁晞珍印象最深的是三件小事。
第一件事,发生在高一春季运动会。
那年,裴航之作为校篮球队队长,带领高一三班势如破竹般杀入决赛,正面硬刚高二、高三学长,夺冠呼声最高,一时风头无二。
然而决赛当天敌我双方热身时,他们伟大的裴大队长,却一个灌篮失误,篮球直接砸到了单纯路过的丁晞珍身上。
丁晞珍当时眼睛前面都是星星,然后裴航之从一片星星里朝她跑了过来,边跑边大喊:“同学,快把球扔回来!”
不会说“对不起”吗?
投篮技术这么差吗?
怎么会有这么讨厌的人?
自己捡球去吧!
丁晞珍报复性地抬脚就往篮球上一踹,那篮球打了个转,反方向滚得更远。
裴航之目瞪口呆地盯着她看了好几秒,才冲过去追球,边追还边无语地冲她喊:“同学,这是篮球!篮球,不是足球!篮球是打的!足球才是踢的!”
丁晞珍翻了个白眼。
还打篮球?拍你的皮球去吧!
第二件事,发生在高二那年的学校后巷。
高中时代的丁晞珍算不上受欢迎。
她性格孤僻,不爱和同学打闹,每次月考甩第二名三四十来分,又不主动分享自己的学习方法,让其他同样刻苦学习的同学很没面子,久而久之,没谁待见她,甚至会当着她的面大声议论:“年纪第一又怎么样?这么大架子。”
“我看她应该是自闭症,不然怎么一整天连句话都不会说?”
至今她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怎么就把人给得罪了,总之那天放学,有人在校门口堵她。
带头的那个顶了一脑门黄毛,指着身旁同样顶着黄毛的女孩儿,说:“这是我认的妹妹,谁给你的胆儿,竟然敢欺负她?”
她盯着那女生看了好一会儿,疑惑道:“同学,请问你是几班的呢?”
“你你你!”小太妹气得差点晕过去了。
她一直把丁晞珍当假想敌,谁知道丁晞珍根本不认识她。
或许是这番大实话听起来太挑衅,于是此言一出,迎面就来了一拳,但这一拳却是砸在黄毛自己脸上。
裴航之单肩背着书包,从小卖部窗户里跳了下来,一拳就把黄毛撂在了地上,抓着她的手就往外跑。
丁晞珍就这么被裴航之拉着跑了整整三条街。
黄毛跟他的妹妹估计都回家睡觉了,他们还在跑。
跑啊,跑……
最后,裴航之终于停下来,弯着腰喘气。他扭头看她,一个劲儿的狂笑,也不知道在笑个什么劲儿。
他有一颗小虎牙,长在左边,很尖,一笑就露了出来,他笑时会习惯性地用舌尖舔一下虎牙的位置,再配上那么一双深褶皱的桃花眼,整个人看起来就是“花里胡哨”。
丁晞珍肺都快跑吐出来,一开口满嗓子眼的铜锈味,“你,你不打他们吗?”
裴航之像看傻逼似的看着她,说:“大哥,他们五个人啊!我怎么可能打得过?”
丁晞珍:“……”
裴航之喘匀气,又说:“以后放学一起走吧,我怕他们堵我。”
丁晞珍:“……”
“好。”
记忆很模糊,她记得自己似乎是这么答的,但又不能确定。
她记得更清楚的,是他当时抓着她的手。
那只手掌心很热,汗涔涔的,很久都没放开。
第三件事,是高三那年裴航之父亲的葬礼。
裴航之的父亲裴明在一起工厂安全事故里牺牲,她父亲丁建国作为上级领导,带着妻女出席葬礼。
丁晞珍只算小孩子,没让她去正式祭拜。她只能远远站在灵堂外,努力往里看。
她只看见背对着她的裴航之穿着一身黑色西装。
他的背挺得很直,中间几乎没有打一个弯,像一棵融融春日里的白杨树。
丁建国给裴明的遗像上了香,然后在裴航之的肩膀上拍了拍。
裴航之直挺挺的后背细微的颤抖了一下,然后w微微颔首。
裴航之的相貌应该就是那一天彻底发生了变化。
少年瘦窄的肩变宽了,变阔了,变厚了,变得能扛起重物和责任;稚气的脸颊瘦了下去,窄了下去,陷了下去,第一次生出了冷厉的棱角和锋芒,变得和此刻站在丁晞珍眼前的人一模一样。
那便是丁晞珍见裴航之的最后一次。
窗外的日落的光影如时光般在裴航之的脸庞上滑过。
眼前,裴航之对她淡笑了一下,然后向她伸出了手,“嗯,是我。好久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