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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眼看书 / 人之心尸之心 / 第一章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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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月初的天气并不凉,看着那些站在哨塔上的人,郑锐还是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为了不露出脖子上的监测环,他把风衣领口立了起来,扣子系到了头。虽然他觉得这就是掩耳盗铃,毕竟从S区出来的人,又有几个是“普通人”。
  郑锐骑上摩托车,一想到那每隔几百米就有一个哨塔上的人在盯着,心里很是不舒服,于是加快了速度,两边的围墙和哨塔在快速后退。
  来到城门口,向一位看守的警官出示了证件,郑锐进入了“城里”。从S区到城里大约三公里,郑锐一直觉得这么大一块地方不给大家居住用实在浪费,但他也明白,大家对他们这类人的顾虑。以至于就算城里的生活空间十分拥挤,这两年也没人提出异议。
  城分为ABC三个区,S区和城里连接的通道就是C区,这也是必然的,C区毕竟是最最普通的居住区,也是人最多的一个区,里面道路狭窄,都是盖得有些歪扭的三四层小楼,密密麻麻,就算是宽敞一些的路,也被商贩们占据了。
  郑锐按照方司令发的定位,从生活环境最一般的C区七扭八扭开到了A区。这一路开来,就好像在看工业革命的进化史:C区是脏乱差的初期;到了B区过了安检口,景象又大不相同,这里住得大多是白领和科技人才,房屋变成了高层,泥地变成了柏油马路,大部分商铺都是底商,环境也比C区安静,人们的衣着就算不是西装革履,最起码也是干净整洁的,这差距让郑锐不得不感叹知识改变命运,尤其是在这种灾难后人口锐减、百废待兴的时候;A区的房屋和C区一样都是三四层的,但不是连栋的破楼,而是一幢幢排列有序的别墅,在A区入口附近还有喷泉,像这种劳民伤财,还浪费空间的东西,确实是富人区的标志。
  这里的路面比较宽敞,还有几个大商场,单看着景象,就好像回到了几年前。郑锐在一幢别墅前停下,就是这里,与其说是别墅,叫它庄园更合适,透过门前的铁栏杆,郑锐看到了修剪整齐、配色鲜明的花园,虽然他不懂花卉艺术,但乍一看也觉得很舒服。白色的三层楼在花园后面若隐若现,看这样子,郑锐就明白这次的人来头不小,在这时代,拥有更多的土地就意味着拥有更多财富,就那片花园本可以盖两幢别墅的,而且也并不是单纯有钱就可以划拨到这么大面积土地的。
  郑锐站在大门前,正想去按左边的门铃是,上方的摄像头转向了自己,“郑先生,您好,请进。”一个温柔的女性声音从摄像头里发出,门也应声向两边缓缓打开。郑锐骑上车,穿过花园,花香味很重,他有鼻炎,闻不得这些,开春总是要吃药戴口罩,这十月天气开始转凉,还能开出这么鲜艳的花,让她着实有些吃惊。
  终于来到白楼门前,郑锐把车停在一辆黑色汽车旁,车牌是Jê开头的,看来方司令已经到了。
  郑锐敲了敲门,一个20出头的小姑娘开了门,看了郑锐一眼,赶紧低下头,“郑先生,里面请。”说着带郑锐进了门,里面的摆设倒很简单,宣贯放置了鞋架,除此再无其他陈设,进入1楼客厅,方司令和一个年轻女孩面对面坐在沙发上。
  “呦!你来啦!”方司令看了眼郑锐,转头对对面的姑娘说,“甄大小姐,这位就是郑队长,他可是咱们城最优秀的、经验最丰富的队员了。”
  这姑娘姓甄,再看看这庄园,郑锐猜这姑娘应该是甄氏集团的大小姐,来之前方司令只告诉他是标记任务,而且说这次金额很高,看来不假。
  “叫我Alina就可以,请坐吧,郑队长。”甄大小姐语气平静的说道,不知是不是地位本就悬殊,郑锐总觉得这位大小姐看起来十分高傲、不近人情。
  “其实还是正常的标记任务,这你的团队肯定是能胜任的,不过……”方司令向甄大小姐在的方向点了一下头,“甄大小姐也要和你们同行。”
  果然,像这种简单的任务,冲着她的家事,很多人都乐意去做,何必找我们这种人。
  “Lily是我朋友,最近我听我爸说解药已经研制得差不多了,我就想着让她早点变回来,至于我自己想去的原因,我想亲眼看看她,也看看外面的世界到底什么样子了。”
  从屋里出来后,方司令给了郑锐一个文件袋,“资料都在里面,标记目标的位置就在甄氏集团大楼顶楼,按道理应该是没有变化,之前无人机也探测过,但是好几年了,都灰头土脸的了,不是十分清楚,标记都是次要的,最主要是看好那位大小姐,她是谁你也应该猜出来了吧,下个月她就要和振兴科贸的公子哥订婚了,这些人咱们都惹不起。”
  “明白,我会安排好的,伺候好‘金主爸爸’们的。”郑锐用文件袋拍了下方司令的胸口,骑上车走了。郑锐看着后视镜里的方司令,这三年他老得可真快,只有30出头,却头发半百,其实方司令只是他们这群人对他的称呼,他原本是部队的连长,至于现在升到什么位置他从来没问过,也不去打听,只知道他喜欢大家叫他“方司令”,一般想这种民间的私活,他都会找郑锐这种人接,毕竟他们能挣钱的渠道不多。
  趁着能来城里,郑锐去了B区的一家幼儿园,隔着围栏看着操场上正在做操的小朋友们,他围着围栏绕了半圈,终于找到了他女儿,每次看到他都是在乱蹦而且还笑得眼都眯成了一条缝,妻子偶尔会发些孩子的照片给他,有时他也说不清是不是想孩子,一个人无聊时会翻翻那些照片,但也不会特别担心她,也许是因为知道妻子能带好孩子吧。
  孩子看向郑锐的方向,然后转头继续做操,3年多了,当时她只有2岁不到,早就忘了自己了,不知道有个随时会变异的爸爸也是好事,免得被人歧视,这些年郑锐也是这么对妻子说的。
  回去的路上,哨塔上的士兵还是看着他,他们应该关注的难道不是外面的情况么?就算外面一公里半径处还有一圈围栏,就能让他们这么安心么?让他们这么悠闲?非得看着他从这里穿过?也许和一公里外那些丧尸比,眼前的他们更需要忌惮?
  三年前,一家医药公司研发了一款可以吞噬癌细胞的药物,但后期人体实验时,却出现了意外,药物吞噬癌细胞速度过快,导致部分实验体出现变异,变成了以前电视上经常出现的丧尸,之后就上演了类似生化危机或者行尸走肉的剧情,大批人类被咬后变成丧尸,不同的是:一部分人因为体内癌细胞增长速度暂时快于丧尸细胞而没有变异,就像郑锐这种人,他们不会被丧尸围攻,对后期救援和新家园建设起到了关键作用。但人们对他们这类人的歧视、害怕自是不必说了,他们还要面对另一个问题:如果癌细胞增长过快,他们将会癌症复发而面对死亡;如果丧尸细胞增长过快,就会变成外面那些游荡在荒野中的丧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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