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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第一天来到304号牢房的时候,他的第一眼看的并不是那三个即将成为室友的囚犯们,而是被窗台前悬挂的窗帘吸引住。
它是白色的,悬挂在窗台旁边,被栅栏铁窗外的风吹的摇摇欲坠,可能随时都能掉下来,把那个窗户前下跪的老人套住。
不知道是青年的个头太高,还是牢房的门太矮,他进来的时候竟然撞到了额头,更惨的是还被门槛绊了一下,怀里的脸盆摔在地上,边缘在地上转了好几圈,最终平稳的扣在水泥地面上,脸盆里都是他洗漱的用品,洒落了一地。
他叹了口气,弯下了腰,把牙膏紧紧地抓在手上。
“新来的?”牢房里其中一个瘦的皮包骨的中年人跑过来拾起脸盆,顺便打量着青年,他发现青年的脸就像一块方方正正的生巧克力,可这个巧克力并不光滑,有很多的瑕疵,“孩子,听我说,我刚来的时候也在注意那个窗帘。”中年人说完,用大拇指戳了戳那白色的窗帘。
“窗帘?”青年接过了那个人递过来的脸盆,“那个窗帘怎么了?”
“什么怎么了?”中年人又捡起一根牙刷,“我知道你想干嘛,我刚来的时候也想靠它吊脖子,可惜那是前半夜,我被他们救了下来,没死成,倒霉!”
他说完还不忘做出一个翻着白眼伸着舌头的表情,然后是浑身痉挛的动作。
中年人的话就像一把冰块做的匕首,却没有插进胸腔,只是在皮肤上融化成水,这是青年第一次感受绝望,这里是一个自杀失败以后能称之为“倒霉”的地方,而自己要在这里待上整整两年。
“谁说不是呢,”接话的人躺在床上,翘着二郎腿,就像躺在自家沙发上一样惬意,他的声音就像拉锯一样尖锐,“那天是我救得他,他不但不谢谢我,还让我滚,好让他继续死,没办法,我只好叫了警卫。”
“你当初就应该放着不管,”这个时候,一直跪在窗前的老人站起了身,也参与了话题,“省的天天半夜唱歌,不让我睡觉,我这把老骨头可经不起折腾。”
青年注意到,这个老人是牢房所有人里唯一有头发的,但他的头发和动物的毛一样软,剩下的人,也包括青年自己,脑袋都剃的和鹌鹑一样光溜。
“喏~把它戴上,”那个老人不知道从哪儿拿出了一顶灰色的针织帽,扔给青年,“刚剃的秃头肯定冷得厉害,”他弓着腰缓慢地走到了青年的肩膀前,像鸟一样盯着他看,“啧啧啧,看看这头发剃的,生怕别人不知道这是新来的。”
青年不自然的笑了笑,退后两步,戴上了帽子,他现在只希望能有一个宽松点的帽子,老人帽子的帽围很小,戴上以后连眼角都被勒了上去,变成了丹凤眼,好在可以挡点风。
“你叫啥?”最开始那个中年人问道,“咋进来的?”
“白太安,我叫白太安,”青年坐到属于自己床铺坐好,把脸盆塞进了床底下,“嗯……我是被公司举报的。”
老人把白太安的脸盆抽了出来,端到门前其他三个脸盆的旁边放好。
“这不是学校的宿舍,大伙的东西要放一块儿,”中年人指了指脸盆继续说,“你叫我皮包骨就行,大伙都这么叫,”他引荐了老人,“你猜这老头犯了啥?抢劫商场,这一把年纪还出去抢劫,所以你叫他老绅士就行。”
他说的对,这里不是学校的宿舍,窗户是冰冷的铁栅栏,连透进来的阳光都是线状的,地面都是白色以及黄色的痰——要看是谁吐的,老绅士说要每天跪一会儿,感受着信仰,而吐痰就是虔诚,鬼知道他的信仰是什么。
最让他无奈的是那个生锈严重、嘎吱作响的床,白太安睡在上面还要担心两个问题:不知道哪天会塌下去,还有就是他的腿根本伸不直。
马桶里的东西好像永远也冲不干净。
“我说了,”老人不满意的纠正道,“那是我年轻的时候,我已经在这待了20年了!”
青年觉得老人这个外号来自他脖子上的文身——那是迈克尔杰克逊跳着太空步的图案。
“嘿,大方脸!”翘着二郎腿躺在床上的人冲着白太安打了个响指,“你叫我巴哥就行。”他看上去只比白太安大上两三岁,嘴角右边有一道显眼的刀疤。
他说自己是用西瓜刀砍伤了人,那刀疤就是证据。
白太安知道“大方脸”这个外号要伴随自己两年了。
有一天的清晨,天空湛蓝,可是空气却湿漉漉的,早上醒来的时候,他看到墙上的“正”字已经写不下去了,他查了查,自己已经在这里待了半年的时间。
他突然意识到《肖申克的救赎》里的台词是骗人的——“监狱里的高墙实在是很有趣,刚入狱的时候,你痛恨周围的高墙,慢慢地,你习惯了生活在其中;最终你会发现自己不得不依靠它而生存”
他在牢房里骂出了声。
过了几天,那个白色的窗帘被警卫扯了下来,拿走了。
又过了六个月,他们的牢房里始终没有新的窗帘,但白太安已经慢慢地接受了那句台词,不再想着如何结束自己的性命。
他试着接受这一切,他知道这里怎么样和其他囚犯沟通,知道怎么样在家人探望的时候往里面带一些违禁品,知道每天三餐吃的什么,他记得每天望风的时候天空是什么颜色,周四的时候大家会整齐的坐在一排看电影,就像高中时候一样,他后来知道,泡面和烟是里面的硬通货。
在这里,他们没有现金,只能用烟盒背面的白色面写上面值,然后把菜汤里的白萝卜拿出来晾干,雕刻成印章,在面值下面扣上,这个时候,烟盒就可以代替钱在这里短暂的流通。
萝卜也不是谁都会雕刻的,这个手艺只有关在西区的一个囚犯才会,他之前就是做假印章进来的,可能他自己也没想到,这个手艺会在这里用上。
一年半的时候,白太安学会了喝酒,外面的时候他刻苦钻研各种药物的实验,很多药物都会和酒精产生化学反应,所以一直没有喝过酒。
在这里他就无需去管这个问题。
比起学会了喝酒,他更满意的是学会了如何制作私酿酒,那是用腐烂的水果、过期的面包、磨碎的糖块以及水酿制的酒。
他每天感觉自己就像酒鬼,试图用酒精麻痹自己,可惜酿出的酒根本醉不了人,只能让人腹泻。
快要刑满释放的时候,他某一天意识到关在里面最大的好处,就是让他产生一种真正的解脱感,那是深深坠落谷底的感觉,他不用像以前一样担心自己每天会不会被捕,因为他已经被捕了。
他还记得和裴歆一起贩卖珊瑚香的时候。
现在每天睁开眼不用担心任何事,因为今天发生的事在昨天已经发生了,并且每天都是同样的。
白太安向皮包骨透露过自己的这种安全感,皮包骨听完了只是一笑置之。
“你说得对,”皮包骨笑着说,“如果你那天吊脖子成功了才是真的解脱,我们却可怜了,还要去擦你的尿,你懂我的意思吗?”
“呃……”白太安捋了捋头上的短发,“应该懂吧,你是在咒我?”
“你瞧,我说啥来着?”老绅士吐了一口黄痰说,“这小子待了将近两年,还是屁也不懂。”
白太安算过,老绅士在两年里一共吐过786口痰。
“大方脸,”巴哥说,“你待了两年咋能总结出这个结论?我看你是没有待够,用我帮你再续两年?”
“别别别,”白太安连忙摆手,“我踏马可受够了。”
“那你就不该有那种想法,”皮包骨看着窗外,“每个人进来都有原因,有对有错,不过错和对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人已经在里面了,你又不是动物,你不应该被体制化,你得快点出去,把冤枉你的人好好教训一顿,这才是你该想的。”
白太安知道,皮包骨这个时候很想说一些哲理性的大道理,晦涩难懂的那种,可惜他只能说出这些。
“对了,”巴哥锤了一下白太安问道:“上次看你那个女的是你女朋友吗?”
白太安惭愧的笑了笑,露出整齐的牙说:“如果她是我女朋友,我去年就不会用窗帘……咳咳,说真的,你们也不应该救我。”
“是你提过陪你贩卖珊瑚香的女孩儿?”老绅士问道,他的嗓子里可能几秒钟就会分泌一次痰。
“是她,”白太安点点头,“珊瑚香可以延缓黄霉菌的发作,她想知道黄霉菌的来源,她知道来源才能挣钱……等我查出了安格尔公司生产的强化剂的副作用,然后被公司的人发现,结果我就进来了。”
巴哥投过来质疑的目光问道:“你刚进来时候不是说你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才进来的吗?”
“那时候我不信任你们,”白太安撇了撇嘴,“我知道黄霉菌和那个强化剂副作用有一定关系,其实公司是逼我把实验日志交给他们,我没给,他们怕我泄露。”
“你们的事儿可真够复杂的,”沉默半天的皮包骨说,“我还是担心明天早饭里有没有白菜汤吧。”
他们的话还没有说完,警卫用棍子敲响了铁门,他的脸出现在铁门上方的小窗口中。
“白太安,有探视!”
白太安点了点头,等着警卫开门给他戴上手铐。
这个走廊他只走过一次,上一次是刚进来的时候。
探访室中间的玻璃擦的很干净,坐在玻璃另一头女孩儿面容看的清清楚楚。
她的短发又黄又软,仿佛午后出现在沙发前的阳光。
她笑了,露出左边的虎牙。
“裴歆?”白太安拿着墙上的电话,“你怎么来了,我后天就出去了!”
上一次裴歆探视的时候,他就不想用电话来沟通,因为对方就坐在距离自己半米的地方,只是中间隔着一块玻璃,它隔着音。
“我想来看看你,”女孩儿的声音出现在电话的听筒中,“来确定一下是不是后天。”
“谢谢……”白太安努力克制情绪的激动,“你如果能来,那我两年可真的没白待在这里!”
“你别这么说,”裴歆尴尬的笑了笑,“你在这里也是因为我,可是我只探视过你一次。”
白太安抓着发抖的手说:“这些都值得。”
“我想告诉你一件事,”裴歆的食指凌乱的敲击着桌子,“好像有我哥哥的消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