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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眼看书 / 神祇的呼唤 / 第六章 报纸

第六章 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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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什么都不清楚,女士。
  我只是一个刚刚穿越过来的人,还不清楚目前所处的境况。
  陆巽心里吐槽着,他并不打算回答“是”或“否”。
  他装出疑惑的神情,看着安晴,随即揉着头,露出痛苦的神情道:
  “真的很对不起……女士,我,我实在是想不起来,我的脑袋像是一团浆糊,真的是太糟糕了。”
  安晴盯着他打量了一会,足有二、三分钟。
  这一段时间,他浑身都不自在,就像是上班时,工作都忙完了,领导却站在旁边看着,自己还要装腔作势的忙着“无中生有”的工作。
  陆巽背心都出了一层冷汗,但他依旧捂着头,装出一副痛苦、疑惑的样子。
  他内心忍不住吐槽道:“按照你们的说法,我是受害者啊,怎么像是审犯人似的。”
  “进了医院,就像是踏进了坟墓。不!医院比墓地更可怕,至少没有这样使人作呕的怪味。”
  安晴的嘴里吐出了一句俏皮话。
  陆巽忙露出一个苦笑,附和的回道:“是的,这真是太糟糕了。”
  看来,这个世界的医疗卫生很恶劣啊,陆巽看着依靠在的栏杆上,涂抹着像粪便一样的污秽,胃里一阵的痉挛。
  “那个……安警长?你说那个罪犯是催眠师,那么他给我诊断出的精神疾病?我的意思是,我现在很正常?没有遗留的问题?这些都是因为催眠的缘故?是他做的手脚?”
  陆巽,不,现在他是陆逊,陆逊找了一个话题问道。
  “是的,你的脑子很正常……呃,我的意思是说,你的精神没有问题,这是你的口供,没有问题的话你签个字就可以结束了。”
  安晴似不愿意在这里多呆,将写的潦草的册子递给了陆逊。
  待签完字,陆逊将册子递还,疑惑的道:“安警长,你知道我睡了多久吗?今天是几号。”
  “13号。”
  安晴慵懒的回了一句,将册子收回,露出一个开心的笑容,舒展着身体道:“终于能回家睡个好觉了,熬夜对女性的皮肤来说有太大的伤害,希望这个月能多发点加班补助。”
  “你身上的伤势并没有大碍,都是一些皮肉伤,如果你要出院,记得到缴费窗口划清账单。另外,你以前居住的晚晴街,那一间403室暂时无法居住,你如果要拿行囊,我会通知看守的巡警,应该保管在他们那里。”
  “对了,这是你的钱包,医护人员搬你的时候,从你的上衣口袋中掉出来的。”
  安晴指了指一旁满是油腻的桌子,上面有一个棕色的牛皮钱包,边角破了一块,露出半个一朋的铜币来。
  “保重,陆先生。”
  看着安晴离开,陆逊下了病床,缓步走到一旁的窗户旁。
  窗外阳光明媚,远远的传来蒸汽列车的声音,还有一艘艘巨大飞艇的轰鸣声。
  “真是一个全新的世界,看来,我只能一步一步的寻找穿越的原因?呵……当然,很可能这只是神祇的恶作剧,如果真的存在着神和仙?”
  陆逊在心里感叹道。
  ……
  铁道十字口医院的门口。
  夹桃子街道。
  面色略显苍白,头发棕黑,面相柔和的男子站在那里,他站了良久,才将手里的钱包放进呢制大衣的内口袋,微微的按了按,嘟囔道:“这医院的开销,真是贵啊。”
  “就算是异界,也没有例外,医院果然是坟墓。”
  是的,他钱包里的钱都缴纳给了医院,目前钱包内仅剩面值一朋银的纸钞,三个面值十朋的铜币。
  “这具身体的前主人以前在东帝国公司做水手,银行里还有一笔存储的积蓄,这应该能帮我很大的忙?”
  他一边沿着夹桃子街走,一边想着。
  路过一处食物摊,那里传来烤红薯的香气,玻璃箱内还有夹肉派,姜汁酒,水果馅饼等等……
  他搓了搓冻得通红的手,没有停留脚步,继续朝着远处的蒸汽公交站走去。
  时而有一辆辆自行车,或马车从他身旁驶过,他停驻脚步,昂头看着远处的教堂,上面挂着一个无比巨大的摆钟。
  16点30。
  这是他第一次准确的知道时间。
  夹桃子街的绅士、淑女从他身边路过,看着他们的装扮,再看了看自己,陆逊不禁想道:
  “这就是上层、中产阶级的着装,也许我也需要燕尾服、礼帽、拐棍和怀表?在前主人的记忆中,这是一位灵源城绅士的标配,而其他的一些国家,貌似也流行这样的穿搭。”
  雾气随着冷风飘动,陆逊裹了裹单薄的衣衫,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也许我该置办新的背心,衬衫,斜肩斗篷,一件不错的大衣,有钱的话,也许还能买一双新靴子……”
  想着想着,陆逊摇头苦笑道:“梦里什么都有,不过首先还是得找一份薪水不错的工作。”
  “呵,有趣的是,我穿越的第一件事情,是如何谋生找到工作?!而不是开启系统,大杀乱杀。”
  他一边漫目无的的瞎想,很快就到了夹桃子街的蒸汽公交站,看着那烟囱中冒着浓烟,浑身都涂成暗红色的庞大汽车,他花费了十五朋铜钞上了车。
  秦王街道广场。
  因为是中心区,这里的环境很好,遍地都是花卉和树木。
  广场上有一只只白鸽,偶尔夹杂着几只灰色鸽子,远处有一个巨大的神堂,那里便是青玄上帝的神堂,“芳骞林神堂”。
  每逢周一,信徒都会来这里祷告,上香。
  陆逊并没有着急回去,他花费二朋铜钱在一个报童那购买了一份报纸,来到广场旁的一张长凳上坐下。
  报纸是“旅行公报”,旁边还有一行稍小的字,“青年作家文摘报联合办”
  他翻到右上角,上面有一篇署名“沈璎珞”的文章,一篇满是赞美之词的文章,上面说帝国拥有四通八达的铁路,直抵南北的最伟大航海线,有肥沃的殖民地,有新兴起的潮流思想和艺术,有最繁华鼎盛的都市,最美味可口的菜肴……
  而最终的点题是“这是一个伟大的时代,见证着一个伟大帝国的崛起,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到处都是机遇和财富……”
  晚霞烧红了天空,四周渐渐的升腾起雾气。
  广场前,一个七八岁,赤脚的男孩拿着一个破布袋子,在一处翻倒的垃圾桶里寻找着什么。
  陆逊默默的折叠起报纸,放到大衣的右口袋,他路过垃圾桶,一股恶臭扑鼻袭来,他停驻了脚步。
  那男孩警惕的看着陆逊,从满是脏水的垃圾桶中拾起一个干瘪的苹果,他露出欣喜的神情,小心翼翼的将它放进了袋子里。
  “该死的……一群肮脏的臭垃圾虫,这群婊子、醉汉养的小鬼……都应该送到矿场上去。”
  远处传来一道囔骂声,一个肥胖的巡警朝着那小孩大踏步走来,揪住男孩的衣领,狠狠的抽了他两耳光,将他给轰走了。
  灵源城的中心区,流浪行乞、捡垃圾的行为都是破坏城市公共秩序的行为,是会受到巡警、治安官鞭打的,甚至可能获罪。
  望着那神圣的芳骞林神堂,看着那一群展翅高飞的白鸽,想着刚刚发生的一幕幕,这一刹那,陆逊很难受!
  也很迷茫?!
  这里,真的是最好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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