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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幂幂?”北斋撑着油纸伞,一脸疑惑的看着张伟。“就是大美女的意思,我们家乡的方言,”张伟从竹椅上站起来,轻摇折扇做忧思状,“想一想,我已经离开家乡好久好久了……”
北斋,电影“绣春刀2”官方指定女主角,长得和年轻时的大幂幂极为相似,几乎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北斋:“张公子若是想家,为何不回?”
“回不去了,”张伟摇头叹息一声,“家在关外被建奴所占,家人也都死于非命,如今就剩这一身孑然了……”
北斋默然,似乎感同身受。
“哎,不说了不说了,”张伟摆摆手,“还没问过姑娘芳名?”
“你可以叫我北斋。”
“北斋,”张伟点点头,“看来姑娘是个才女。”
没有哪个人,尤其是没有哪个姑娘会叫“北斋”这种名字的,这一听就是字号,而一般只有文人才有字号。
北斋:“偶尔做些画。”
张伟:“画师!”
北斋微微一笑,拢了拢耳畔的发髻,换了个话题:“之前北斋还对张公子有所疑虑,如今知道张公子身世才知道,原来张公子建这养济院,是为了接济同乡孤寡——请受北斋一拜。”
北斋郑重行了一礼,张伟一脸懵逼——接济同乡孤寡,我做过这事吗?
张伟不知道的是,这京城内外的小乞丐,多是无父无母的关外流民,包括他收留的那近百丐儿,也多是如此。
当然,张伟知不知道不重要,北斋知道就行。
“北斋不如张公子高风亮节,但亦想一尽绵薄之力,”北斋从荷包里拿出几块碎散银子,又将自己所戴首饰取下,交到张伟手上,“望张公子万勿推辞!”
张伟想了想,真就没有推辞——不过他倒是有了别的想法。
“实不相瞒,我突然想到一事想拜托北斋姑娘,只是不知道当讲不当讲……”张伟故作为难。
北斋:“张公子但讲无妨,若能为孩子们做些事情,北斋心甘情愿。”
北斋这句话有两层意思:一层意思是,如果是为了小乞儿们,她很乐意帮忙;另一层隐含的意思,如果是你张公子有什么非分之想,那必定是心不甘、情不愿的。
以北斋这般相貌,估计平时没少被些浪荡子纠缠,是以才有此警惕——但他张伟会是这种没品的人吗?
“不瞒姑娘,除了给这些孤儿一口饭吃、让他们活下来,我张闲鱼也有自己的一份野心,那就是希望把他们都培养成有用之才,将来为收服关外贡献区区之力,是以我让院中的这些孤儿,每日都跟随我的家将学些武艺,”张伟背着手四十五度角望天,忧国忧民,“只可惜我找不到合适的先生,能让孩子们在舞枪弄棒之余,还能舞文弄墨。”
“毕竟我大明朝历来文贵武贱,只会舞枪弄棒而不会舞文弄墨,将来终究还是低人一等......”
这个逼装得够狠,狠到北斋明知道这话里有水分,也愿意拧干了水分相信一二:“张公子若不以北斋粗陋,北斋愿教孩子们识文断字。”
张伟:“不粗陋不粗陋,我们这慈济院里,以后就数北斋姑娘最精致了!”
这句话,说的倒是挺客观......
......
今天是上元节,这本是个阖家欢乐的好日子,但殷澄却怎么也欢乐不起来——因为,他被人欺负了。
虽然欺负他的那人给了他两千两银子,但他还是觉得自己被欺负了,而且照目前的形势来看,估计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他还会继续被那人欺负——如果他什么都不做的话。
所以,他真的很想做点什么,但一时却又想不到该怎么做。
就像小时候在私塾里,他被隔壁桌的大个子揍了,心里总卯着劲儿的想揍回去,却一直到现在都没敢下手——那大个子现在也在锦衣卫衙门,还是个总旗官。
“殷澄......殷澄!”
“啪!”
一个巴掌呼在殷澄后脑勺,被打回了神的殷澄转身就要呼回去,却在巴掌扬过头顶之后,又弱弱的放了回去:
“百户大人......”
“发癔症啊?”沈炼歪了歪脑袋,“走了,有活儿!”
“活儿”在明时坊,春风酒楼。
“马的,柜上的银子都没了!”殷澄灌了一口酒,踢开脚边的尸体,走到沈炼身边。
沈炼没回头,从一个尸体身上摸出一个腰牌:“东厂郭公公,难怪这么眼熟。”
“东厂的人?”殷澄接过腰牌看了看。
“大人!”
这时,一个声音从酒楼外跑进来,急匆匆的——是殷澄手下的一名校尉。
沈炼转身看向校尉:“不是让你回镇抚司衙门请仵作来验尸吗,人呢?”
校尉讷讷不敢言,殷澄一脚踢过去:“大人问你话呐!”
校尉支支吾吾的:“回大人的话,恕小的没用,回去的时候叫衙门里值夜的总旗撞见了,他带了很多人过来,就在后面......”
“让他们看见了,这事还能到咱们大人手里吗?”殷澄给了校尉一巴掌,“这都半年了才赶上这么一个大案子,弄丢了你让兄弟们喝西北风啊......嗝......”
“喝多了就闭嘴!”沈炼瞪了殷澄一眼。
这时,外面传来一阵嘈杂声:
“大人,你不能进去,大人、大人......”
“滚开!”
抢“活儿”的人,来了。
在老百姓看来,但凡是个锦衣卫就能管天管地,甚至能拉屎放屁都能管,但其实锦衣卫也分很多种,比如给皇帝牵马打伞甩皮鞭、吹拉弹唱充依仗的,也都是锦衣卫,但这些人就既不能管天又不能管地,就是拉屎放屁这种事,他们也只能管自个儿的。
所谓“缇骑一出天下震”,有这种本事或者说职权的,只有锦衣卫北镇抚司衙门。
而即使是北镇抚司的锦衣卫,他们也是有分工和分片的,比如沈炼这一百户今天的分工便是巡街,而这起灭门大案,按理说就该由值守北镇抚司衙门的人来管。
但在大明朝,很多事都是不能以“本来”计的。
比起巡街来,当然是查案子、尤其是查大案子的油水比较多了,因为但凡牵扯一个抓紧锦衣卫诏狱,不把骨头渣都榨干净了,那是绝对不可能放出去的——当然,就算是连骨头渣都榨干净了,大概率也是放不出去的。
在大明朝,办案有可能是为了正义,但在更多时候,却是为了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