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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结识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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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虽如此,可黑手党的这些家伙也不可小觑。
  目前黑手党在芝加哥的话事人高斯迪罗,是全市禁酒协会的主席,威势滔天。
  芝加哥的这些私酒贩子,能把自己的私酒卖到哪个酒吧,都得听人家的。
  几乎其他人每卖出一桶酒,就要把20%的利润交到高斯迪罗的手中。
  不少人都粗略的估算过,仅此一项,黑手党每年就能摄取上亿的财富。
  这还不算完,这些黑手党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他们自己建立酒厂,直接将酒贩卖到各大酒吧,硬生生的占取了芝加哥30%的市场,并且还不停的往外扩张。
  地中海的帮派就是受害者之一,这次他们更加遭殃了。
  本来控制的酒吧不多,这下去掉了5个,收入来源一下锐减许多,再这样下去,连手下的这帮小弟都养不起了。
  地中海正在发愁,周朗端着酒杯走了过去,用中文问道:“二位,我叫周朗,你们刚才的话我听到了,不知道有什么可以帮得上忙的吗?”
  地中海刚才一直在用中文和手下说话,因为这异乡国度华人太少,他还没想到会正巧碰到一个。
  瞧了周朗两眼,看他是个生面孔,地中海伸出手说道:“戴明,弟兄们都叫我一声明哥。”
  周朗也伸手笑着称呼道:“明哥。”
  地中海看了他两眼,看起来并没有和他深聊的意思,只是从口袋中掏出一张名片给他,淡淡的说:“明天我还会来这个酒吧,如果到时候还能看到你,我会很高兴的。”
  说完,他便起身离去了,而那个瘦猴用古怪的眼神看了一眼周朗,也跟了上去。
  对于陌生的家伙靠上来,先等一等查一下背景资料很正常。但是这张名片给的就有些奇怪了,他们老大的心境好像乱了。
  周朗没有注意到瘦猴的表情,他正瞧着那张烫金的发片有些发愣。
  名片上写着:戴明,亚飞运输公司总经理。
  明明是一个黑帮老大,摇身一变就成了正经公司的老板,这些人也是够会玩儿的。
  将有点苦涩的啤酒喝掉,他起身离开了。
  在回桥洞的路上,他思量着:因为肤色的缘故,找份正经工作恐怕很难了。而进入帮派,说不定也是一个出路。
  毕竟他现在有了一把枪么,这也是一个重要的资本了。
  回到桥洞底下,就能看到一个圆头圆脑的胖子,身上搭着几件破衣服,正在一堆烂纸箱子铺成的床上呼呼大睡呢!
  周朗走到他身边,踢了踢他:“李斌,起床啦,吃饭了!”
  李斌睁开的两眼闪过一道精光,一骨碌就坐起身来了:“开饭了,哪呢哪呢?”
  周朗把面包和矿泉水扔给他,李斌只是道了一声谢,便狼吞虎咽的吃上了,这让他颇感无语。
  这胖子叫李斌,可惜文不成武不就,是他两天前路过一垃圾堆,救活过来的。
  据李斌所说,他本来是想偷渡香港的,但没曾想被人贩子弄到美利坚了,之前一直在一个餐馆里打黑工。
  因为挣的钱都被蛇头拿走了,实在没有什么盼头,就更加忍受不了那里暗无天日的生活。死胖子就抱着宁愿饿死也不回去的想法,偷偷的溜了出来。
  没有护照,英语就会那么几句,死胖子遇到了和周朗一样的困境,没地去打工。只能在街上流浪乞讨,勉强度日。
  周朗拥有的食物很充足,看这死胖子和他同族的份儿上,也不介意救他一命。
  而这死胖子来到异乡国度3年了,第一次遇到对他好的老乡,吃完了第一顿饱饭,就很奸猾的抱着他的大腿,要拜他当大哥。
  周朗一时心软,就答应了。事实上,这死胖子除了能陪他聊天解闷,别的就剩下吃喝睡了。
  而他每天还得给这死胖子弄点吃的来,不能饿着。
  这让他觉得这个小弟认的亏大发了,不但没有体验到大哥的威风,还弄得他自己跟小弟似的。
  两分钟的功夫,一个大面包就下了肚,李斌把面包渣都舔干净了,眼巴巴的望着周朗:“大哥,没吃饱,还有吗?!”
  虽然这么问,可他的眼睛却直勾勾的盯着周朗手上的那半拉面包,目的不言而喻。
  周朗也被他搞得无奈了,把回来时吃剩下的那半个面包扔给了他:“都归你了,吃饱以后,明天给我打起精气神儿来,跟大哥出去一趟,咱也不能让别人小觑了。”
  俗话说一个好汉三个帮,死胖子虽然没什么本事,但是个头摆在那里,冲个人数装个威风还能做到的。
  李斌闻言自然是连忙点头,大哥给他吃的给他喝的,自然是大哥说什么,他就干什么了。
  然而正当周朗嘱咐李斌时,一个满脸络腮胡脏兮兮的流浪汉步履踉跄的走到了桥洞底下。
  看到在纸壳上坐着的二人,他冲了过来大吼大叫道:“黄皮猴子,给我滚出去!”
  周朗站起身来,上去就是给他一巴掌:“混蛋,喝点儿酒,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滚!”
  流浪汉的体格非常壮硕,挨了一巴掌也没觉得有多痛,正要挥拳袭击周朗,却发现一支手枪已经抵在了他的额头上。
  “想死啊!”周朗挥手又是一巴掌,他最烦这些醉醺醺的流浪汉了。
  这两天桥洞底下已经来过三波了,每次他都得拿起棍棒,花费力气将他们赶出去。不然的话,他和李斌连桥洞都没得住。
  而流浪汉被枪顶着额头,酒也醒了几分,嘴里喊着不要开枪,双手举起来向后倒退了几步。
  “滚。”周朗懒得多说一个字,而那流浪汉也自知讨不到便宜,一转身狼狈的逃了。
  周朗这才收起了手枪。不得不说,这种利器还是蛮好用的。因为只要是头脑正常的人都知道,这是可以要人性命的家伙。
  所以见到对手拿着枪,人一般就会变得很理智,很少会做出愚蠢的事情,剧烈的纷争也能轻松的解决。
  见到赶走了流浪汉,李斌也把从纸箱子底下抽出来的木棍放回去,颇为佩服的说道:“大哥,牛掰,都有枪了。”
  周郎正要摆摆手装个逼,讲一下自己回来时经历的惊心动魄的故事。
  李斌就问道:“对了,大哥,有子弹吗?”
  周朗无语的看了一眼他,恨不得上去狠狠的教训他一顿。就不能让他装完这个逼再问吗?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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