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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鬼手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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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日一有闲暇,官朗便翻阅那本【东夷宾州风物志】。来艾山前,以他贫瘠的见识和想象力,曾以为天下都像芝麻洼一样。
  老娘那些年持续不断的鼓动,少年在坚持不懈的对抗中产生了深层次的逆反,甚至生出世界就是芝麻洼的怪诞想法。
  南迁途中官朗开了眼,随之而来的身体与心灵的双重解放,和进入修真界后增广的见闻,令他不得不以全新的视角重新审视周遭世界。
  【东夷宾州风物志】是本奇书,奇在没人知道东夷宾州在哪里。官朗私下里找人请教,竟也没人说得上来,大多数人表示闻所未闻。
  听说过此地的人,有的说是上古神话世界,有的说东夷宾州根本就是我们所居之地。
  左震云常年在坊市打转,年龄又长,可谓活久见,自然听过东夷宾州的传闻。不过此书被他斥为今人托古人的伪作,荒诞不经,不足为信。无非是采集些上古传说炮制噱头,吊人胃口而已。
  当官朗向他请教时,震云手缕胡须,微微摇头,指着一段文字念道:
  “三月,天降大雨,欲南下寻访,过宾州北部。有大河曰淇水,遇大蛟阻道。蛟身长百丈,头生银角,皮色金黄。与之激战三日三夜,斩其一角,乃去……”
  官朗不解地问:“可有不妥之处?这里分明提到淇水,我的家乡便在那里。”
  左震云微微一哂,说:“我哪里不晓得淇水?可此淇水非彼淇水。淇水算中南部地区,哪里来的【北部】之说?还有百丈大蛟,这种故事也太离谱,也就你们这些未经世事的年轻人肯信。”
  诸如此类,书中提到的似是而非的故事还有很多。看起来像是在写本地的事情,却又像是发生在另一个世界。官朗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这本书虽是新近刊印,但成书的年代必定非常久远。
  书中还提到东夷宾州土著的独特风俗,有的是官朗听说过的。比如社日祭祀月神的传统;正月十六那日,若是妇人偷汉子不受处罚等等。但大多数又和这里的风俗相异。
  作者也不是不知是何许人,有时像是个豪情万丈的侠客,有时像极了心底阴暗的卑鄙小人。书中记载了不少折磨人的法门,令人不寒而栗,而作者竟似乎有意借鉴。
  比如提到当地贵族常用小钓钩安在泥鳅肚里,强使犯罪的奴隶吞下,任泥鳅在五脏内攻钻,久而人必死。
  这类的酷刑不胜枚举,看得官朗脊梁发凉,心道世上竟有如此狠毒之人,又暗自庆幸芝麻洼的申家人没有这么坏。
  总之,此书除了神秘之外,字里行间还透出几分诡异邪恶。
  最诡异的是【东夷宾州风物志】另有别名,叫做【鬼手札记】。那日在书摊上翻到这本书的副页看到这个别名时,立刻便勾起了官朗的好奇心。
  令人遗憾的是通篇没有任何关于【鬼手札记】这个别名的注释和说明,其实这么说也不严谨,因为在书的扉页画着一张画,有些奇怪的画。
  画的是一只手,即便是以官朗有限的见识,也看得出这是一只女人的手,丰腴且修长。
  官朗从未见过这么美的手,也想象不出什么样的画师可以画得出来。
  心中暗自计较,母亲、婶子、小果……但凡是相熟或者见过的女人,没有一人的手生得如此美。
  偏生这只手却被一道裂缝一分为二,像是被斩断一般。也不知是刊印时的错漏,还是原本就画成这样。
  看得久了,联想【鬼手】这个名称,那只手竟有些森幽可怖起来,莫名诡异。
  恍惚间,官朗仿佛卷入了时间的洪流,被带回到久远的荒古。自己变成了一名黑衣人,经历着一场场的厮杀,冷血而又残酷。
  又有另一个自己成了看客,作壁上观,内心中充满慈悲和怜悯。
  不知过了多久,陡然从幻觉中惊醒。官朗“哇”的吐出一大口鲜血,气血翻涌不止,经脉间灵力错乱。忙稳住心神,调息运功,良久之后才堪堪稳住。
  抹了一把嘴角的血迹,官朗暗道一声好险!方才盯着书上那只手看,差一点走火入魔,传出去还不被人笑死。
  不知为何,官朗有一种直觉,【鬼手札记】里描述的故事是真实发生过的。
  “时间,时间……”官朗喃喃自语。
  方才的怪异经历,令他心底生出一丝明悟,仿佛就要抓住什么似的,却还隔着一层纱,朦朦胧胧。想了许久,依然不得要领。
  官朗一向是个细心的人,他读书很仔细。【东夷宾州风物志】不知被他翻看了多少遍,越看越觉得【鬼手札记】这个名字可能更符合作者的本意。
  倘若这本书所写的事情是真的,那么肯定不是那种在旅行途中写下的游记,作者有明确的目的和动机,像是带着某种故意在四处寻访着什么,绝非那种兴之所至的游山玩水和漫无目的的乱跑。
  官朗甚至在心中勾勒出一幅路线图,自北向南过了妖兽山脉的分野,进入兽人领地,然后再一路折返回来。终点应是妖兽山脉一带,在似乎不该停止的地方戛然而止。
  除了类似黄金大蛟的千奇百怪的上古异兽,【鬼手扎记】中最离奇的是关于兽人部落的描述。
  据书中所载,妖兽山脉的南方是叫做【吐火族】的兽人领地。与北部孱弱的人族相较,南方的兽人族要强大得多。
  兽人是人类与妖兽杂交产生的全新种族,种类千奇百怪。兽人不但具备人类的灵智,更兼具妖兽的强健体魄,甚至还有些强大的天赋。可惜的是兽人并未能继承妖兽的悠长寿元,据说寿命通常只有人类的一半。
  天道昭昭,公理公道果然无处不在。若是真有兽人还能享有长久寿元,那可真是无敌了啊!
  每读到此处,官朗难免感慨一番。心底深处,他倒是希望这世上真有兽人存在。
  看书只是一时消遣,日子还是需要继续混下去的。不过可以混的日子,并非带不起一丝波澜。
  ……
  “哎,你这人怎么这样不讲道理啊?”
  “老子怎么不讲道理了?赶快给老子滚蛋。要不我打你,信不信?”
  “我可以滚蛋,不过请先把今天的摊位费交了。”
  “凭什么呀?我进坊市时已经交过钱了。我没用你的摊,凭什么给你灵石?”
  “无论你用不用这里的摊位,凡是在长春坊内摆摊设点就得交摊位费,规矩历来如此。”
  “什么狗屁规矩?哪个王八蛋定的?喊他出来……那边的老瘸子,还有那个带小孩的,你都没收摊位费,我可是瞧见了,凭什么收老子的?没有!不交!滚蛋!”
  地摊前蹲着个魁梧汉子,一身破旧道袍上还染有些血渍,一看便是惯常厮杀的人物。偏又生了张娃娃脸,胖嘟嘟的脸上有些风尘色,却没几根胡须。
  碰到这位蛮不讲理的摊主,官朗哭笑不得。
  看向四周,得到的多是大家鼓励的眼神。官朗口碑虽好,但很明显还没到有人愿意为他出头的程度,最多只是道义上的声援。
  修士的眼尖,看得出这位摊主不是省油的灯,没人愿意明火执仗的得罪。
  这位明显属于装穷的那类,除了装穷还会卖惨。为了表示坚决不交摊位费的决心,索性在摊位前摆起了地摊。一张破旧的兽皮上,摆满了大大小小的矿石。
  “不交摊位费是吧?也成,就拿你这块破石头抵债罢!”
  官朗心一横,从摊位上抱起一块矿石,扭头就走。
  “行!小子你有种。今晚上,小西门擂台,敢不敢来?老子捶不死你。杂碎,我呸!”
  官朗走后,摊主兀自骂骂咧咧发出战书。围观群众一片哗然:
  “官白鹿好样的,硬气!”这是确认了眼神儿惺惺相惜的。
  “白鹿原的小子,平日里斯文有礼,想不到骨子里还有些爆发力,呵呵。”这是刮目相看的。
  “什么啊?我就看到了一只狗腿子,为虎作伥,狗仗人势的玩意儿。”这是不买左家账的,多半还有些仇怨。
  “哎,散了,都散了……好好做生意吧。”这是和事佬,一心求财的。。
  回到市署,官朗将收灵石的储物袋和那块不知名的矿石重重放在左震云的桌案,回到自己桌边,抄起茶杯猛喝,一脸气急败坏。
  “官师弟,你这是怎么了?”左震云惊讶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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