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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刘翠花的妈妈绝对没到,这胡发财还真一言中的,靠着养猪成为富豪。+∧八+∧八+∧读+∧书,※→o后来胡发财盖的楼,何止是整个村子高的?在全市,都是首屈一。
……
刘翠花妈妈的对,没有让胡发财死。
为个时候,年轻的刘翠花依旧深爱着胡发财。
“发财哥,我信。”
于是,这两个年轻人一起逃离了家乡,去往了大城市。
他们怀着美的希翼,觉得要凭着勤劳的双,就一定会成功。
现实何残忍?
他们一没学历,二没人脉,啥都不会,一进大城市,就像无头的苍蝇一般到处乱窜……
胡发财屡屡不得志,漂亮的翠花却开始吸引一城里大款的关注。
刚开始的时候,翠花还能持矜持……到了后来,包包啊,烛晚餐啊,名贵的鞋子啊,彻底将征服。
翠花抛弃了发财,投了大款的怀抱。
发财痛苦不已,一无所有的他,有什资格跟大款争翠花?
而且,变了的翠花,还是他爱的个翠花吗?
发财颓废了一段时间,后从头开始奋斗……
他擅长什?赫是养猪养鸡。
而且,较于人,他养猪养鸡的方,更传统更卫生……城里人就这一口。
发财逆袭了。
……
陈洛熙当初这个剧本的时候,哭笑不得。
虽挺励志的,不为何,总觉得搞笑。
陈洛熙自认为是专业的演员,一般来说是不会轻易笑的……除非忍不住。八八读书,2√3¢o
胡发财跟陈洛熙讨论这个剧本的时候,还深款款说“翠花是我一辈子的痛。虽时候离开我了,我一记得,曾经愿抛下一切,跟我去了城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