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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梧桐街落尽梧桐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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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城最繁华的梧桐街,此时却是寂静无比。
  秋风凛冽,吹落成千上万的枯黄梧桐叶,如同盈千累万的旌旗般遮住似火的皎阳。
  却盖住满地殷红的鲜血,也盖不住那几具死不暝目的死尸。
  那个状如圆球的脑袋上面的发丝还随风摇动着。
  如果这时有人看到这一幕的话,肯定会趴在地上呕吐不已。
  可惜没人会看到,
  卖货的小贩、买胭脂的姑娘、挑白菜的大妈、算命的瞎子早就如同惊弓之鸟般飞走了。
  没有人想在这里,没有人敢在这里,所以也就听不到任何声音。
  鸦雀无声
  不,
  还有风声,
  落叶声,
  似乎再没有任何声音。
  “老板,再来一碗面。”
  奇怪,怎么还有人说话的声音?
  这人不怕吗?
  这人胆子怎么这么大?
  胆子这么大的,估计也只有杀死这些人的人了吧。
  ……
  ……
  李冬至身上那件青色麻袍已经沾满了鲜血,他气若游丝地靠在林长歌的肩膀上,脸上没有一点血色,拿着草帽的手无力的垂下。
  可见为了杀死那些修行者,他也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而林长歌身上也沾满了些许的鲜血,但却极少,少到可以忽略不计。
  因为他根本没有受伤。
  他身上的血渍都是别人的,
  是那位装作卖糖葫芦的杀手溅出来的,
  是沾上了李冬至衣服上的鲜血。
  而那只黑猫却不知何时跑到了林长歌的另一边肩膀。
  “老哥,再给我们来碗面吧,我的朋友体力消耗得太大。”
  那做面的老板似乎是被吓到了,整个人蜷缩在地上,浑身不停发抖。
  “再不给我们做面,我们可要杀人了。”
  似乎是被这句话吓到,面摊老板终于颤颤巍巍地站起了。
  他伸出手抹了抹额头上一滴冷汗,深呼几口气平复了紧张之意,这才拿起了大勺子,又往锅里倒入一盆水。
  煮火,放面。
  不一会,面就做好了。
  拿碗,捞面。
  “客客……客官……您您……的面。”他的语气里满是惊恐。
  林长歌伸手欲接,
  碗底碰到了他的手心,
  热气遮住了李冬至的眼睛,
  面摊老板瞳孔慢慢变大,他暗道:“正是这个时候!”
  他忽然把面掀翻,袖口溜出一把匕首,握紧了刀把后便往李冬至脖间砍去。
  李冬至已经耗尽了所有的力气,再也调动不了体内的灵力。在这种情况下,岂不是很好杀他?
  只要李冬至死了,那杀一个不能修行的废物岂不是易如反掌?
  同伴已经全部死绝,那不就可以同另一人刮分所有的酬金?
  以后的日子…………
  没有以后的日子了……
  因为匕首已经掉在了锅里,把滚烫的热水高高溅起。
  他的胸口也插入了一把飞刀,
  他瞪大了双眼,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
  当他看到李冬至脊挺肩张,神光电射地望着自己时,他全部明白了。
  原来,一切都是他们装的,他们早就发现了自己。
  而瞬间又杀一人的李冬至,脸色却一下子又变成了方才的萎靡不振。
  他喘着粗气道:“又付了一碗面钱……”
  林长歌眼睛细眯,道:“所以,你没办法再付一碗面钱了,是吧。”
  李冬至点了点头,他已经没有力气说话了。
  林长歌本不需要他回答,两道剑眉高高扬起,道:“那可麻烦了,还有一碗面还没吃呢。”
  李冬至眼里满是疑惑,不知道林长歌为何会这样。
  “树上的朋友,还要躲到何时!”
  随着林长歌这一句话,梧桐树“扑棱棱”地落下梧桐叶。
  这人一身深黄劲装,与梧桐叶地颜色几乎相同。
  “怪不得我发现不了他。”李冬至暗道:“林长歌又是怎么发现的?”
  “你是怎么发现我的?”
  深黄劲装打扮的男子的第一句便是这个,可见他也是非常疑惑。
  “重要吗。”
  “当然不重要了,”男子手上拿着一把匕首,慢悠悠转着刀圈,闲庭信步地走向林长歌二人,仿佛他只是一位逛街的闲人。
  “重要的是,你们这次真的要死了。”
  林长歌饶有兴趣地问道:“这话怎么讲。”
  “因为,李冬至真的已经灵气耗尽了,”说话间,黄衫男子已经离林长歌他们不足五步。
  “你怎么知道他这次不是装的?”
  黄衫男子踹走挡在他前面的一具尸体,又用匕首指了指刚死的面摊老板,语气充满不屑地说道:“因为,我不是这些蠢货。”
  “有趣,”林长歌见他一副猫抓老鼠的样子,好像自己在他眼里已经是个死人,“是的,你比他们聪明,隐藏了很久,久到我险些忘了你。”
  隐藏得这么久是为了什么。
  自然是为了拿同伴的尸体来耗掉李冬至的灵气,让他一时恢复不过来。
  那样,就可以如同捏死蚂蚁般,轻轻松松得杀死林长歌二人。
  杀死他们之后,还可以把所有死去同伴的酬金全部占为己有。
  这样的人,不可谓不聪明。
  “我这么聪明,你们可不得死掉?”
  黄衫男子又迈前一步,离林长歌二人只有四步。
  李冬至这时忽然轻声说道:“我看你也不过洗络境下期,有把握杀死我?”
  多亏黄衫男子走得慢,
  他已经恢复了些力气,
  “换做以前,我当然杀不死你这个十二岁的洗络境上期,可是现在,,,”
  黄衫男子又往前迈一步,离林长歌只有三步距离。
  随着他的靠近,梧桐街的秋风吹得更加急促,让那颗头颅翻了个圈,
  灰尘高高扬起再落下,与地上猩红的鲜血融为一体。
  叶子落得更急,
  就在这时,一把飞刀穿梭在落叶之间,
  黄衫男子轻轻挥刀,挑飞了飞刀,他轻叹道:“你不该出刀的。”
  林长歌微微点头,道:“确实,他本来还有所顾忌,现在全没了。”
  原来黄衫男子也怕李冬至像刚才那样,装出虚弱的样子,
  所以他才会谨慎地慢走,以此来试探虚实。
  但那一把飞刀已经证实,李冬至是真的伤得不轻。
  否则他只轻轻挥刀隔挡,如何挑飞秋城有名的“小李飞刀”?
  “既然已经没什么好忌惮的,那就请你们给老子去死吧”
  他一步当作两步走,在距离林长歌和李冬至只有一步时,身子高高跃起,两手握紧刀柄,狠狠劈下!
  黄衫男子已步入洗络境,可以调动体内灵气附在刀身,所以这刀比刚才那个刀疤男的刀凌厉不知道多少倍。
  毕竟炼骨境的,也只是气力比常人大了十几倍而已,还不能调动体内的灵气。
  他有信心,这一刀下去,定能把李冬至劈成两半。
  “今日的梧桐街,就是你们的葬身之地!”
  林长歌眼睛细眯望向半空,轻声道:“花里胡哨,”
  一个刚入洗络境的人,又不是像淬血境的强者能够凌空数刻,这样跃起出刀,岂不是找死。
  所以,他眼神满是不屑。
  肩膀上的黑猫也在这时,不屑地叫唤了声。
  “喵~~”
  这一声叫唤,如同山中猛虎怒吼,响彻在梧桐街。
  时间仿佛都随着这一声猫叫而停止,黄衫男子就这样定在半空中。
  然后,一片梧桐叶,飘起,切断了他的膝盖,
  两片梧桐叶,飘起,刺入他的眼睛,
  三片梧桐叶,飘起,往他腰间割去,
  十片梧桐叶,飘起,割断了他的脊椎,。
  满天梧桐叶,凌迟处死了敢侵犯它的主人的生物。
  今日,梧桐街上梧桐树,落尽梧桐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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