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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人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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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一会儿,忘忧用托盘端上来一蒸笼米饭,两碗炖菜,“这是昨天晚上我接待人吃过的,现在中午,不太好出去,等晚上我再去买,姐姐你先凑合着吃一顿”,说着给一色发了筷子,然后就盘腿坐在她对面开始舀了满满一勺子米饭,然后吃了起来。
  一色也不客气,也自己舀了米饭开始吃了起来。
  都是粗茶淡饭,但是这二人不到一刻,将饭菜吃的一干二净。
  一色这样的境遇,已然不敢奢求别的,而忘忧,她更加没有理由嫌弃。
  饭后,忘忧仔细询问了一色离开以后的情况,当她得知陈不平如此狡猾狠毒,心头沉思将久。
  任何一段爱情都有一个美好的开端。陈不平是她在大街上认识的,当时她去集市买米,身上背了半袋子,汗水湿衣,陈不平见状过来:“要不要帮忙?”
  “不用了,谢谢!”
  “没事,放上来吧,我的马可以帮帮你的!”陈不平说着就接下了忘忧身上的米袋。
  后来二人聊天才知道彼此住的只隔一条街,陈不平风度翩翩,年少多金,完全点燃了忘忧的热情,一开始,忘忧天天往陈不平的客店跑,后来,他有一次来找她,结果看到了身材高挑的一色,顿时间被迷的神魂颠倒。
  他解下随身玉佩送给她做定情信物,一色也不是三贞九洁,陈不平天天来,不到半月,一色就深陷其中了。
  陈不平对忘忧是真的好,把自己的家当都搬来给一色存着,金银细软加起来不够千两也不少了。他是游宦公子,银子花完了自然有家里人给寄过来,忘忧从主角变成了配角,心里难受了几天,眼红了几天,不过也无奈,只是跟着吃了不少好吃的。
  陈公子的银子挥霍差不多了,自然决定交州回家,他答应一色娶她,因此一色早早续了头发,夫妻二人承诺白首不离,所以陈不平要走,一色一定要跟着。她变买了部分家当,然后从无心庵把自己嫁给这个男人,心里怀的是一生一世的爱念。
  “姐姐,你这个仇,一定要报!”回忆了以往种种,忘忧深感男人不可靠,她突然蹦出来这么一句话。
  “怎么报?”
  “打听清楚他的情况,然后对症下药,这个坏人,害了你一辈子,我们绝不能轻饶,姐姐!”
  “好吧,我听你的!虽然我还爱着他,可是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该还的我不会心软的!”
  按照一色预想,她这一落魄,回来了,吃穿用度,都要她出,忘忧肯定脸色难看,然而她预想的情况并没有出现。
  两个人安安静静住了几天,一色抓紧时间修养,忘忧自己打点饭食,有时候闲了下来,两姐妹也会一起去离这里四五里的野塘,借一条小船,摘些菏叶,再花几文钱,从渔夫手里再买条鱼,用菏叶包了,抹上泥巴烤熟,吃饱了再悠悠然走回去。
  但是这样的好日子没过几天,忘忧说出来自己远行的想法并很快实行了。
  第二天一大早,忘忧将近年来攒下来的将近200多两银子和一些金贵的珠宝首饰都打包了藏在身边,换上早已准备好的男装,穿了布鞋,脸上抹了灰,拿了条防身的木棒,然后就出发了。
  离别之际,一色不知道说什么,未加挽留,心里只是幸亏忘忧走得急,很多东西没有来得及带走或者变卖,一色以前那一套,现在全都没有了,她还要重操旧业,再攒一套吃饭的家伙出来,然后才能想报仇,或者再安排其他事。
  一色是大家小姐,13岁那年父亲出事,那时候全家蒙难,她侥幸逃出,为求一线生机才舍了青丝,她不像忘忧,她无家可归。
  所以她只能自己从现实,撕一条口子,通向自己向往的未来。她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一个不期而遇的夜晚,李公子来了。
  这时候的一色,已经从艰难困苦中恢复了一些好心态,再加上刻意保养,已然不是当初披着狗皮躲在屋檐下都被人发现不了的乞丐了。她虽然面如黑炭,唇色发紫,然而身材玲珑,她刻意拨暗了红烛,也就几句笑语,两个人就成了好事。
  美丽的容颜自然可以让人心情愉悦,可是性感的身躯却更加的实在,自从忘忧去了,李公子几乎天天来找一色。
  甚至比找忘忧那时候来的更加勤快。
  一色有了钱,自然精心收拾自己,衣食住行,样样往精致了折腾,熏鹅自然天天都吃。
  一开始,她非常满足目前的生活,心情愉悦,但是时间久了,自然心里有了隐忧。
  于是,一个黄昏,她独自一人,敲响了金先生的小店门。
  从此以后,她每天早晚自己熬一锅黑乎乎的东西喝。
  三个月后,她不仅肤色白嫩如雪,以前逃出来的时候,膝盖摔伤留下的疤痕也消失了。
  李公子越来越觉得他眼前这个美人在昏黄的烛光下越发白的耀眼,温柔美貌,天下无双,于是,他夜夜沉溺于此,差不多将自己出门春风得意的味道全部丢掉了。
  直到钱花差不多了,他才有些慌。他说,想娶一色。
  一色说好。
  于是,一色在西湖湖畔十两银子买了一座四方小院,院子里种些青菜、萝卜,收拾些旧家具,买些青萝、绿竹装点,然后将李公子请了进去读书,自己白天在无心庵照料来上香的人,晚上和李公子颠鸾倒凤。
  她渴望自己的付出能够在李公子身上看到回报。他是富家公子,善诗书,此刻他花光了积蓄,自己却对他依然诚心,一旦他考取功名,那么自己也就跟着顺利成为李夫人了。
  然而她也并没有抱十成希望,陈不平的旧伤犹在,午夜梦回,她常常被他凶恶的模样吓得冷汗湿了衣服。
  所以,像当初一样,她继续经营无心庵,就近找了两个牙婆,介绍两个十来岁无家可归、容颜清秀的女孩子过来,收了一两银子,受了两个小女孩的头,分别给他们取名清心和清念,收了她们为徒儿。
  她给这二人准备了一些旧衣物,然后分配了房间,在庵中教她们一些基本的经卷礼仪,日间让她们也跟着接待客人,黄昏了也偶尔带着她们去摘些菏叶,用香火钱换条鱼回来煮了吃。
  不过她大部分时间都在自家小院住,两个小女孩子,早上自己煮些淡菜,火有时候点的着,有时候点不着,日子过得甚是艰难。
  没有钱,自然没有地位。
  这两个小女孩是这样。
  李成栋也好不了多少。
  他有钱的时候是李公子,没钱自然成了李成栋。
  其实要说他这个人,要想考中功名,做大官,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他少年顽劣不堪,本来不善诗词,但是好歹家里祖父是前朝探花,父亲这一代因着余威混了个县官。
  然而能力一般,机变又弱,所以当了不到一任就被上司刘大人寻了个差错当场免了职,这件事不到三日被传的大街小巷遍地开花,他因此成了当地笑柄,人称“三日太爷”。
  三日太爷一生因此断送,但是他希望儿子能够光耀门楣,赢回祖先李探花的名头。
  所以,儿子出生三岁,他就给他寻了当地最好的先生,然而这个先生才高气傲,严苛无比,李公子并非祖先李探花璞玉之资,他年纪甚小,经受不住先生严苛的调教,每天去上课怕的要死。反而是跟他一起侍读的孤儿,虽然资质比天才差了一些,但是踏实努力,迎难而上,全副身心都投在这上头,赢得了先生好感。
  于是,过了两三年,先生看这侍读已经十来岁了,日夜可以服侍自己,行走也不须他人提携,因此认了他为义子,收拾了行囊,给孩子赎了身,直接辞了主人,带着孩子浪迹天涯了。
  后来他父亲又辗转寻了几个先生,这些先生看这个孩子畏畏缩缩、智力低下,都待不了多久就走了,然而这时候,当地有个破落的油滑才子,看有好钱挣,他直接毛遂自荐说自己能够辅导这孩子功成,否则分文不取。
  于是当了他师父,他平日里只捡一些最简单的诗文教他,心思都花在如何教他作假上了。
  他给李成栋找来前代大家的文章,让他背了,然后在饮宴↑假装沉思所得,然后搔首弄姿,故作高深。
  出了几次名之后,包括李父在内的乡亲都以为儿子真的成才,能够光耀门楣,所以才倾尽积蓄给他置办了行头,上杭州求取功名。
  然而杭州繁华糜丽,李成栋玩心太大,直玩的身价全无,每日在一色买的小院里偷闲度日。
  他既无诗书才能,又从小娇生惯养,不知道米为何物,饭不会做,火不会生,只等一色早上起来做,黄昏那顿只吃些剩饭剩菜,绝大部分时间都躺在床上呼呼大睡。
  一色起先以为他才高意广,只是被自己美色迷了心智,只要静下心,大小官位总是能够考取一个,然而眼前此人,卸掉了金装,却只是一个稻草一样的人。
  于是,她一个人经营着两所院子,衣食住行都压在自己身上,又养了一个白痴,心情不好,词色也就渐渐不客气起来了。
  李成栋起先发誓自己会好好学习,然而几次打脸下来,自己也觉得没了意思,于是他软语低声,请求一色跟他一起过平凡人生,一色只好交了些活计给他做,结果总是虎头狐尾,她无奈,多日不回,自己住在无心庵,眼不见心不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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