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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真的累了。”马尔科摇了摇头,说:“在大上漂泊了十多年,我跟随爹,见证了一切!无数的风风雨雨,让我已经没有兴趣,再去探索大的风景。许,等我们掉了蒂奇,我就找个风景秀丽的地方,隐居起来了。”
艾斯沉默了一阵子,说:
“如这就是马尔科的愿望的话,我尊。”
“当,在临走之际,我肯定会着,让这个贼团走上轨,否则,我可不会轻易的将爹的血,都交给啊!”
马尔科笑。
在马尔科眼中,艾斯的确他更适当白胡子的继承人,许年纪稍轻,显得有冲动,不过在经历推进城战争的之后,艾斯已经变得越来越成熟了。
成熟稳起来的艾斯,论智谋韬略,统筹理能力,实已经在他这个曾经的白胡子贼团智囊之上。
而以艾斯的赋,实力成长的速度,也就再过两年,也应该就能全面超越他了。
总之,在有艾斯的况下,他继续留在这里,也没有太大的作用。
而可能会让艾斯碍碍脚的。
不如等白胡子贼团,应对完黑胡子蒂奇带了的危机之后,变得稳定下来,自己就开始隐退,将舞台,交给艾斯这个年轻人。
等到白胡子贼团,遇到大,需要他的时候,他再来。
实,白胡子贼团多元,乎都是跟马尔科一样的思,在白胡子死后,他们都打不起太大的劲头了,现在之所以还聚在一起,完全就是靠着白胡子曾经的遗嘱交,以和艾斯的兄弟义,让他们不能够一走了之。
白胡子贼团,终究是属于白胡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