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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永远也打不准的枪手——而已!
这个从西部片中走出来的男人,装起逼来也跟他的枪法一样,精准到让人无语,却不致命。
四爷仍捂着肿胀的手,再一次被呛到说不出话来。
谁看不出来你枪法如神?还打不准?
还有这身行头是怎么回事,从摄影棚过来的?还是出租车司机刚下班?
“后生可畏啊……”四爷无语凝噎,知道来者不善,暗中咬牙切齿,“现在的年轻人,一个比一个有本事,却怎么都染上了爱装逼的毛病呢?”
西装革履、佳人相伴的马修,已经够他喝一壶的了,关键时候却又来了一个牛仔神枪手。
难道都是小马找来的?
等牛仔吊儿郎当地走近,四爷皱眉问道:
“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叫曼科。”牛仔脱帽,非常潇洒,叼着烟回应说,“我来自西部荒野,是一名赏金猎人。”
谈话间,牛仔的双手一直插在裤袋上,帅气的同时,也方便拔枪。
他是使双枪的,左右腰间各有一个枪套。
“赏金猎人?”四爷咂摸道:“这么说你是被雇来纽约的?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的雇主也是小马?”
“你猜的没错,先生。”
四爷十分不爽,看来小马这个疯子明显是铁了心,要跟三桥组全面开战。
他重重地哼了一声,斥声说:
“他难道不懂我们红番区的规矩?江湖比斗,是禁止动枪的,找你这么一个枪手来干嘛,难不成让你给人收尸?好去领赏金?”
面对刁难,曼科波澜不惊,从容说道:
“我猜……我来这里的,只是为了保证对方守规矩。”
说着,曼科用嘴抖去烟灰,环视四周的,接着道:
“毕竟就连自己人,显然都不太守规矩,你说是吧,先生?”
曼科的意思很明显,他在指责四爷不应该用枪手对付马修。
此时四爷带来的那批保镖,还有战斗力的,也只剩下两个而已。
两个人,对两把枪。
四爷再次被赶下道德高地,在人群的窃窃私语中,感觉十分别扭。心里也知道,眼下他一点胜算也没有了。
“我们走!”
四爷一挥手,带着保镖们上楼去了。
陈清华被撂在那里,还没从惊吓中回过神来,被持枪歹徒劫持的经历,让她胆战心惊,此时仍战栗不已。
到底是个女孩子,这种时候,她真的很希望有人能来安慰自己。
热闹过后,一哄而散的那些围观群众不用考虑。
她将可怜兮兮的脸蛋,转向了马修和曼科。
一个突然感觉有些小帅的始作俑者,一个始终帅酷狂炫的正义之士。
她受到了惊吓。
她很冷。
她需要安慰。
正常情况下,不管他们中的谁,给她披件外套,温言安慰,应该都是应有之义,电视里不都这样演吗?
甚至过分一点,抱抱她,陈清华也不是不能接受。
她等了老半天,楚楚可怜的大眼睛都快瞪到快发干了,这两人却没一个行动的。
“你没事吧?你好像很冷啊?”马修突然问她。
陈清华一喜,到底还是一起吵过架、旅过游的“舞伴”,还知道关心自己。
她摇摇头,轻声说道:“没事,我不冷的……”
但转念一想,这家伙可是个铁男,便赶紧补充说:“是有一点冷……”
莲步轻移,她还主动向马修靠近一点点。
面对史上最经典的西部牛仔形象,还是升级加强版的,马修别提有多激动了。
又帅气,又厉害,还代表着数之不尽的符咒之力,马修哪里会去管已经完全脱离危险的陈清华。
他往前走了两步,并没有如陈清华所预料的,过去安慰她,而是径直走到曼科身旁,对他说道:
“曼科是吧?那晚上开枪吓唬我的,就是你吧?”
陈清华错愕不已,又听牛仔说道:
“唐龙?我很欣赏你那句话,拿钱,办事,仅此而已——我知道你想问什么,我也是一百万。”
额……马修才不想问这个,两个大男人,光天化日之下讨论“身价”,无论如何都是很奇怪的。
这时候,他听到陈清华一声咳嗽。
马修会意,抓住机会,赶紧朝曼科提议道:
“那我们先上去坐吧,我这位朋友很冷。”
闻言,陈清华再次发出抗议的咳嗽声!
她感觉自己成了工具人。
马修十分想认识曼科,对方又何尝不想认识他。
高手寂寞,惺惺相惜,况且他们现在勉强还算同事呢。
可他们两个,都不擅长交流。
曼科也提议说:“你的朋友不会感冒了吧……那我们还是快点上楼,马克应该也快到了。”
“哦?没在楼上?”
“他说他会晚一些来……”
这两人,一个绅士,一个牛仔,很默契地邀请陈清华先行。
女士优先嘛。
再次对自己魅力产生质疑的陈清华,跺着脚走上前去。
曼科以为她在通过运动取暖。
以往他独自在荒野“狩猎”的时候,碰到天气严寒,都会选择下马,踏步取暖。
他没话找话说:“看来你的朋友真的很冷……”
马修感觉有些不对劲,但仔细一想,似乎又挺合理的。
他还没有忘记当一个绅士的准则,几个箭步跨出,抢着帮陈清华打开大门。
……
……
小马哥迟迟没有现身。
在四爷的掺和下,一场有点像酒席的舞会,被硬生生改成了彻头彻尾的酒席。
大圆桌整齐排开,各色菜品相继端上,就连香槟,也被临时替换成了茅台。
四爷越俎代庖,十分爱管闲事,哪管自己是不是主人,正在门口招呼着来宾。
先前的小小风波,似乎并未对他造成影响,仍然谈笑风生,活像个老寿星。
不知道的,没准还以为今天是四爷的生日宴呢。
马修他们三人占据一桌,在一屋子江湖中人的环绕下,显得与气氛格格不入。
无论是正式的晚礼服,还是复古的牛仔装,都成了奇装异服,将他们与大家区别开来。
菜是上了,却没有餐具。
曼科在荒野生活惯了的,哪里讲究这些,再说,他也用不来筷子。
随身携带有小刀,每道菜上来,他都迫不及待地尝两口,然后举着大拇指问马修,那道菜的原材料和做法。
马修等得无聊,偶尔也用手直接开抓,碰到合口味的,就天南地北、添油加醋地跟曼科吹嘘一通。
从来没吃过正牌中餐的曼科,就像进了大观园的刘姥姥,简直比吃到茄鲞还要惊喜。
“诶,你说小马哥还会来吗?”
马修听到有人在窃窃私语。
“难说……就算他来了,主场变客场,我看他也不一定好意思提议龙头会。”
马修仔细听着。
“不是说迪颂已经被打败了吗?手都断了,这种情形下应该参加不了吧……”
这时候第三人插嘴说:“你不知道有既往战绩这个说法吗,他们要是不出面,直接宣布那个神秘高手获胜不就行了?反正我支持小马哥!”
“得了吧你。”
“你难道不知道小马哥争夺龙头棍是为了跟那些鬼子开战?”
“怕什么,小马哥一个人都敢单挑二三十个枪手,我辈众人,何须一战!”
后面都是些没什么营养的话,马修没兴趣听。
各种豪华中餐,还在持续不断地上来,桌面上都快堆不下了。
四爷非常土豪,仅每桌的龙虾和鱼翅,价格上,都完爆那些茅台酒。
“龙哥,龙哥。”
有人在马修背后叫他。
那修回头,便看到了传说中的强尼小子。
果然是个弱鸡!
陈清华也注意到强尼来了,对他,陈清华也不会有什么好脸色。
怕马修不认识强尼,就悄悄在他耳边说了些话。
“哦?他就是强尼?”
尽管已经知道对方的身份,马修还是要装作不认识。
没等陈清华回答,强尼就抢着说:
“是我,就是我。龙哥,是我呀,强尼。”强尼很怕马修来个“秋后算账”,态度上愈发谄媚。
“龙哥,小马哥让我给您带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