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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我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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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人用枪指着头是什么体验?
  马修感觉最近真是流年不利。
  这才几天,他就已经第二次被人用枪指着头了。
  滋味很不好受,而且相当危险。
  不过,他毕竟是个卧底,心里素质还是有的。
  他知道,有枪不开,通常是用来威胁人的。
  电影里那种,分明恨不得立刻杀死对方,却迟迟不开枪,让别人一番废话后,洗白或者翻盘的场景,在真实世界中不可能会存在。
  要么立刻射杀,要么心存顾忌。
  马修也是玩枪的,他这种联邦探员,顾及的是程序的正义和纽约的法律。
  之前的南茜和那个牛仔枪手,顾计的是招揽马修的考验。
  马修既然没被乱枪扫射,说明这个渔樵帮四爷,在顾忌小马哥!
  而且那些枪管,上面都没有火药的痕迹,这说明这些枪,很可能就没开过。
  甚至都有可能是临时找的安保公司,请来凑数的!
  连保险栓都没打开,吓唬谁呢!
  认清形势,马修有恃无恐,立即就准备抢占道德的制高点。
  “呵呵,早就听过四爷的威名,我还以为是个英雄好汉,人多势众也就算了,还动用这么多把枪,来对付我一个手无寸铁之人?”
  先把对方架起来,让他不敢在这么多江湖中人面前做出些疯狂的事情,保证自己的安全。
  四爷打量着马修格格不入的装扮,只以为这个来自于香港的“唐龙”,是一个没见过世面的愣头青。
  江湖中人的聚会,大家都知道穿传统民族服饰,就他穿一身洋皮子来,这不是脑子有问题?
  心里存了轻视,四爷也就没察觉到马修话里的套路。
  “哦?连我也知道,这么说小马哥把渔樵帮的事情,都告诉你了?”
  四爷自己跳进坑里,马修当然顺着他的话说道:
  “没错,小马哥全部都告诉我了,所以,我一点也不怕你们!”
  在情报工作中,比起简单粗暴的窃听,诱供,往往更有效果,也更有技术含量。
  他就受过相关训练,知道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说话。
  四爷怒极反笑,讥讽道:“我看你身手也不错,大老远从香港过来,就为了被小马那个疯子利用?”
  马修半真半假,继续抛出那些已知的碎片化情报。
  “就一根老的都快风化了的破棍子而已,别那么小气嘛,反正我也打赢你的高手了,痛快点,给我算了。”
  四爷往前一步,指着马修,骂道:
  “大胆!就凭你们这些莽夫也配持有龙头棍?先问问我们渔飞堂答不答应!”
  听到他这样说,马修心里大概就有了个谱。
  果然是老套的帮内派系斗争!
  这个四爷应该就是他口中渔飞堂的头面人物,应该就是小马哥的打击目标。
  而且,既然FBI的资料库里,都没有渔樵帮的信息,那么这个组织,不是小虾米就是大鲨鱼!
  从小马哥逃亡后仍混得风生水起以及他遥控半个红番区这点看来,渔樵帮肯定是一个大势力。
  同样的,谭成能在红番区里根他们周旋,说明他背后也有不俗的势力在支持。
  马修继续琢磨,努力对一系列支离破碎的信息,进行归纳分析。
  “山桥组?日本人?”
  如果谭成背后是日本人,那么虹口道场也就说得过去了!
  马修十分满意,一滩浑水总算在他的搅和之下,显示出了清晰的一层。
  渔樵帮内斗,小马哥和谭成的私人恩怨,红番区背后两大势力的角逐。
  马修怕继续套话,搞不好会事倍功半,他见好就收,不再欺负这个固执却不顽固的老头。
  羊毛要分开薅!这是原本那个世界,留给他最实在的社会经验!
  他还有小马哥这条情报线呢!
  现在的问题是,那批武器在其中扮演的,是个什么角色?
  它们现在又在哪里?
  它们到底是什么?
  马修暗中祈祷,希望肖恩那边,事情的进展能跟自己这里一样顺利。
  当然,他可不希望那家伙被人用枪指着头,肖恩可不像马修,有超能力傍身。
  以他的火性,说不定FBI的同事都还没来得及搭救,他人就没了。
  ……
  ……
  发现四爷似乎很不喜欢别人嬉皮笑脸的吊儿郎当样子,马修故意摊摊手,耸耸肩。
  伸出一根手指头,推着周边一排的手枪,嘿嘿笑道:
  “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你老人家有什么事情,大可以去跟小马哥商讨。”
  “说难听点,我就是个打手。”
  “你看……要没什么事情,那我就先进去赴宴了,让如此美丽的小姐久等,可对不起我这身行头。”
  老头不置可否,冷嘲热讽说:“真搞不懂,为什么一个二个的,都喜欢跟着小马去疯,都是响当当的汉子,就那么想给别人当走狗?!”
  马修虽然算小马哥的迷弟,但“小马哥门下走狗”这种话,他可说不出来。
  “不不不!”摇了摇手指,马修扁嘴,反驳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仅此而已!”
  这话一说,四爷眼中精光大绽。
  “这么说,你是他花钱请来的?他给你了多少钱?”
  马修据实以告:“一百万……美元!”
  “哈哈哈哈!”四爷仰天大笑,一双老眼盯着马修,嗤笑着,“想不到有如此身手的功夫高手,竟然会为了区区一百万美元而自甘堕落。”
  区区一百万美元?大佬的金钱观,果然跟常人不太一样……
  不过马修也并不十分贪财,要不是为了任务,他才不会收这笔钱。
  而且,如果对方是小马哥,如果只是去踢馆,白干他都愿意。
  这句话对马修来讲,其实并没有什么杀伤力。
  但四爷明显庆幸于自己找回了道德优越感,有些洋洋自得。
  他捋捋衣袖,来到马修面前,高傲道:
  “只要你愿意跟我干,我可以付你双倍。两百万,够你下辈子用的了,好好想想!”
  他的态度,令人生厌。
  马修也看出了他和小马哥之间的差距。
  就算抛开小马哥身上的偶像光环,他对于马修的招揽,无论是先前的设局试探,还是后面的威逼利诱,都不会让人反感,反而有种被尊重与被重视的感觉。
  就算是收了那一百万的支票,小马哥也没有摆出老板的架子,就连邀请函都是亲手写的,语气真挚。
  而四爷就不一样了,马修都还没答应,他就已经显露出高高在上的姿态。
  “这大概就是大哥与大佬的差距吧……”
  马修心里把四爷贬得一钱不值,也看出他不会有什么胜算,此时说道:“我拒绝!”
  我拒绝!
  理直气壮,不卑不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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