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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九章 屠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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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光,这里是一片黑暗,和几十年间到过的所有地方不同,这里仿佛没有重力,分明是盖亚,可兰天却感觉悬浮在空中。
  他无法睁眼,因为他整个人都身处一个容器内,里面是不知名的液体,这种液体对皮肤没有反应,但只要接触到人体内部,例如眼球,便会产生剧烈反应。克洛丝在向他介绍时,不小心将一滴液体滴在他眼中,兰天疼得差点儿没站稳,扶着桌子剧烈抽搐。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感觉到液体流走了,容器打开,他甚至能感知空气流动的方向。
  有人拿毛巾擦拭他的身体,他终于能睁开眼。老板站在他面前,示意武装人员带来一个人,那人的右手是断的,弯弯曲曲像蛇一般,这根本不会是自然生长出来的模样。兰天能想象出这人在受折磨的时的惨状,痛苦得想死去,但没人给他这个机会,嘴巴上的扩容器就是最好的证明,他连自杀都做不到。
  这是兰天见到这个人的第二次,从那些通道和房间里出来的第二天,兰天给这个人做过治疗,当然,用的是他自己的治疗机器。
  当时他和老板一对眼,就知道在长寿村时试图掳走赵长启的人是他派来的,可自己现在在他手上,没别的办法,只好乖乖治疗。
  奇怪的事发生了,银色方块化成一滩水,包裹上这人右手的速度极慢,如蜗牛般的速度让在场所有人都费解,更惊讶的是兰天自己。他没用过生存权限,但也知道这个权限的威力有多大,不可能像现在这个样子啊。
  老板虽然皱眉,但也没说什么,只是叮嘱下人好好照顾兰天。说是照顾,实则软禁,兰天在伊甸园里有了自己的房间,结构和寻常人家的房子一模一样,一日三餐都有专人送来,甚至兰天想吃什么,不管再刁钻的菜都能在两小时内送上。
  他不知道这些事本杰明已经做过了,在本杰明没试图逃走前,偶然一次他说想吃北极群岛的冻鱼,伊甸园立刻联系在北极群岛附近的某联邦科研船,让他们捕鱼,收货后用直升机向伊甸园的方向飞,伊甸园也派出直升机,形成对向飞行,交接物资,这样就能以最快的速度将物资送到伊甸园。
  再后来,兰天天天被要求浸泡在液体中,直到今天,“泡澡”流程有了改变,结尾处由往常的送回房间继续软禁改为带来一人。
  老板将治疗机器塞进兰天手中:“试试?”
  “前几天不是试过了吗?”
  老板还是说:“试试。”
  兰天在毛巾上擦手,拿着治疗机器放在那人手上,奇迹发生了,银色方块化为水后几乎是瞬间包裹住他的右手。
  兰天惊讶道:“这怎么……”
  “果然啊,是身体原因。”老板锤了锤兰天的胸肌,“怎么样,这几天平常没怎么觉得疲劳吧?”
  兰天恍然大悟,自从浸泡液体的第一天开始,兰天除了精力耗尽想睡觉以外,活动的十几个小时都没有一丝疲劳。
  权限的使用效果和文明者的精力有关。
  得到这一实验结果,老板很满意,让人把兰天送回去休息,自己继续研究权限。
  回去路上会经过实验室,兰天能听出克洛丝在里面咆哮的声音,他不知道最近是什么情况,好像整个伊甸园都处于一个极度紧绷的状态,稍有不慎那根弦就会断开。
  克洛丝怒气冲冲地摔了门走出实验室,刚出来就看见了兰天,她愣了一下,随即笑了起来,兰天瞅着她的笑容怎么看怎么惊悚。
  克洛丝不由分说地从武装人员手中拉过兰天,武装人员本想阻止,克洛丝眼睛一瞪:“我用一下,还要跟你们打报告还是怎么着?”
  “您自然不用打报告,可老板那边,我们没法交代啊。”
  克洛丝又恢复了没有表情的脸:“老板问你们,你们就让他来找我,就这么办了。”
  她拖着兰天进入一间空的实验室,她打开灯,各种手术器械实验设备摆放得整整齐齐,刀刃在日光灯下闪烁着寒光。
  “来,站到这边,不要动。”克洛丝将兰天拉到铁床上,目光从上到下一寸寸打量兰天的肌肤,兰天刚从液体里出来还没穿衣服,浑身赤裸反倒有点儿不好意思。
  克洛丝伸手捏了捏兰天的肌肉,顺手拿起小刀。
  “喂你干什么!”
  兰天急了,克洛丝手里捏着的可是手术刀啊,这不是开玩笑的,手术刀锋利得吹毛立断。
  “不切你,老实点儿。”
  兰天乖乖躺回去,只见克洛丝小心翼翼地刮去兰天右臂上的汗毛,眼神专注得像是对待一件即将打造完成的工艺品。
  手术刀同皮肤摩擦,酥酥麻麻的感觉让兰天略感不适。
  “搞定。”克洛丝对准那处吹走汗毛,没了汗毛的右臂感觉到了阵阵凉意。
  “你站起来活动一下,怎么活动都行,我弄个东西。”
  说完,克洛丝埋头配药,各种试管、颜色不一的液体在她手中如有生命般环绕,最终被倾倒在一支试管里。
  她取出一滴滴在载玻片上,放到显微镜下观察,然后失望地重复上述行为。
  兰天下了铁床,就地做起俯卧撑,他每天都保持着一定量的运动,让运动来消耗自己过剩的精力,只不过今天他知道了精力的来源是不明液体,于是边做边思考那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
  八十个俯卧撑很快就做完了,兰天发现克洛丝已然沉浸在配药之中,兰天甚至猛地跺脚都没能将她从专注中唤醒。在她左边的实验台上,手术刀静静地躺在那里。
  兰天盯着克洛丝的背影,又盯着手术刀,眼中只有了锋利刀刃。
  这可是个绝佳时机,实验室内没有监控,老板也还没过来,那个变态医生不知道在何处,不过兰天想刚才同克洛丝吵架的,多半就是他了。
  他还记得十几年前的惨案,见到克洛丝第一眼起,梦魇再度出现在兰天的脑海中,克洛丝、老板、医生,是兰天发誓在有生之年即便燃尽生命也要杀死的人。
  现在,他只要自然地拿起手术刀,从克洛丝白皙脖颈后方将刀刃伸到前面,然后略微收紧,再用力一拉,三分之一的复仇目标就算完成了,老板会闻讯赶来,医生也会,且不说老板的真身不知在何方,医生这种变态是断然不会使用替身的。
  为什么?因为他是变态啊。
  变态最喜欢亲身体验各种事件,包括肢解、包括杀人、包括在脑袋上钻孔往里面倒水银。
  对方越是痛苦,变态就越享受,好似他人的痛苦对变态来说如同天籁。所以他们注重的是“亲自”,而不是让替身帮他们解决这一切。
  这样算来,完成三分之二目标简直是信手拈来。
  所以,干不干?
  兰天伫立在克洛丝身后,思考了很久。
  不行,即使克洛丝和医生都被他杀死,但老板,那个罪魁祸首没法解决,背后的人也没挖出来,不谈为了全世界,就为了他自己的复仇,老板不死,他有何颜面去面对老师、面对小女孩、面对特蕾莎呢?
  他手背暴露的青筋缓缓消失,整个人放松下来。
  算了。
  就让他们再多活几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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