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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子值的上半夜,因为两人是偷跑出来的关系,天亮之前必须要各自回家,以免家人起床却看不到人,生出是非来。
荷叶包里的鸡头鸡脖子鸡爪子让狗子大喜过望,虽然有些发馊,却依然啃得津津有味,他大力的拍着长孙弘的肩,说着耿直话儿,道就冲这些肉食,帮长孙弘救他看上的小娘子就义不容辞。
长孙弘不得不好几次提醒他:老子没有看上这女的,纯粹是出于好心。
狗子挤眉弄眼,用“我懂我懂”的表情猥琐的回应,一边还“咯吱咯吱”的嚼着鸡骨头,神色滑稽。
少女的体温一直维持着很高的程度,似乎解药的效果来得太慢,又或者是伤口感染的缘故,总之徘徊在生死边缘,凶险万分。
长孙弘和狗子不断的用凉水给她降温,物理降温的法子其实最好是用酒来做,但是长孙弘偷出来的酒并不多,哪里能抛洒的使用,给伤口消完毒就没了,只能以凉水代替。
不过事情终究是在朝好的方向发展,临近天亮的时候,在呼呼大睡的狗子鼾声中,长孙弘发现,少女的皮肤彻底的褪去紫色,脸色开始由潮红转为常色,伤口处白色的疹子也一个个消失不见,一切中毒的症状在解药的破解下,逐渐的消散。
额头的体温,也稍稍的降了一些,手感温度不再烫得惊人,虽然仍然在发烧,却不似要死人的那种程度了。
“这小妞的体质真是异于常人,不知道小时候吃了什么好东西,寻常人碰上这等伤势,只怕早就死掉了。”长孙弘不禁感叹,以他后世的医疗常识,在没有抗生素的情况下,能够在短短一夜间依靠自身免疫力挺过来的例子,基本上不可能出现。
不过转念想想,似乎也并不难解释,听父亲和二叔所言,唐门隐于俗世,偏于暗门,擅长毒物暗器,里面能人异士不少,小妞应该是自幼长于其中,被灌了些什么奇怪的东西也不奇怪,毕竟那种一蹦一两丈远的身法也不是这个年纪的小姑娘练得出来的,能够重伤而愈合奇快当然也能说得通。
人好转过来,让长孙弘松了一口气,这小妞虽然可恶,对待陌生帅哥拿剑就刺,毫无后世腐女追逐颜值小哥的觉悟,但终究是出于自卫,如果就这么死在自己的陷坑中和无意识的下毒之下,实在让长孙弘过意不去。
而且,一旦让唐门的人知道小妞死在自己手中,怕无端会多出一个厉害的仇家,何苦来哉?能救则救吧!
夜色在鼾声和疲惫中度过,启明星在凌晨时分闪亮于中天,村里早起的鸡挨个的打鸣,虽然山洞外面漆黑依然,但长孙弘却不得不回去了。
狗子被叫醒,睡眠不足的他大大的打了两个哈欠,懵懵懂懂的站起来,看了一眼昏睡的少女,发现她的皮肤不再发紫,立刻大惊小怪的叫起来:“哟?变色啦?”
他问长孙弘:“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长孙弘揉着因为困顿而发涩的眼睛,答道:“体温降了些,应该是好事吧。”
狗子欣慰的点头:“那就好,不然你瞧上的小娘子转眼就没了,岂不可惜?”
长孙弘一拳敲在他的背上,两人笑骂一番,最后一次给少女的额头放上一块湿布后,用杂草树枝掩饰好洞口,悄然摸下了山。
村口道旁的岗哨依然还在,只不过个个东倒西歪睡眼惺忪的,有气无力的在等待换班。长孙弘和狗子熟络的从一边绕过去,悄悄的各自回家,拿起水桶开始每日必有的晨练。
当张氏起来在灶房中忙碌的时候,长孙弘已经满头大汗的挑着水回来了,虽然诧异儿子今天怎么起来得如此的早,但她也没有疑心,相反的有些心痛,责怪儿子睡得太少,不利于身体发育。
长孙弘笑而不语,享受着母爱的温馨,不过在吃饭的时候,偷偷的将碗中的糙米稀饭节省了些下来,倒进了瓦罐中。
收拾了碗筷,长孙弘执意跟着张氏下地去,父亲和二叔不在,繁重的农活压在张氏的肩上,身为人子,岂能看得下去?张氏拗不过他,只得怀着慰然的心,带着长孙弘走了。
长孙家的地,倒是上好的水田,距离村子也不远,看得出李显当初为了笼络长孙豪,颇为舍得。
地里的谷子已经收割,需要做的是要把它们变成糙米,张氏把收割后的稻谷寄存在就近处的人家里,要将它们背出来,在晒谷场上晒干,然后舂米扬壳。
几句话说完的事,做起来几天也做不完,长孙弘以前哪里做过这些粗重的农活,一上午下来累得腰酸背痛,却还没有瘦瘦小小的张氏干得快干得多。
碾米机的好处,让长孙弘心心念念起来,如果有它在,只需守在旁边看着就行了,哪里用得着像个棒槌似的抱着块石头鸡啄米般一个劲的舂?
眼见笨拙的儿子辛苦样子,张氏心痛不已,经常抢走他手中的活计自己去做,待得中午过后,喝水休息时母亲就开始撵人了。
“回去读书习字!这等事娘干了一辈子,累不倒的,你笨手笨脚的,在这里反倒碍事。”张氏皱着眉头佯怒:“读书人就该有读书人的样子,娘知道你孝顺,但是村人见了,该笑话我家不懂得珍惜读书人的,你爹的脸都没处搁去,夫子听说了也要生气,听话,回去、啊!”
一说到读书,张氏的态度就无比的强硬,纵然长孙弘软磨硬泡也无济于事,再母亲的坚持下,长孙弘只得乖乖的离开打谷场,回家去。
晒谷场距离村子,不过半刻钟的脚程,乡下人大脚走惯了,一点不觉得远。不过路虽近,却毕竟在村子外面,而且要绕过几个小山岗,沿途丘陵起伏,都是一片片的树林子。
长孙弘哼着小曲,一边记挂着山上的少女现在伤情如何了,一边寻思是不是去把狗子叫上一道上山去看看,这般一路走着,恰逢正午时分,这时间,一般人都忙碌了一上午、坐在阴凉处歇息去了,路上几乎没了行人,曲折的村道上,只有长孙弘一人哼哼唧唧的在走路。
前面一个转弯,后面一处折道,两个小山包之间,是一段并不十分长的路,路边都是树林,是村里人打柴的好去处,此刻枝繁叶茂,将整条村道遮蔽得安静阴凉。
几个人坐在路边的石头上,看上去似乎在赶了远路正在休息,长孙弘低着脑袋在想事情,等看到人的时候,都已经靠得很近了。
“喂,小哥,问你个事!”那几人当中有人向他喊道,语气颇为随意:“快过来。”
长孙弘抬眼一瞧,看到一个穿着蓝色对襟布衣、戴方巾幞头的胖子正在朝自己微笑,话是他说的,胖子虽然没有李显那么肥,却也有一个大大的肚子,脸上的肉把整个脑袋都挤得圆圆的,背着一个褡裢,笑容可掬,一看就是某个商行里面的掌柜类人物。
聚在他身边的人有三个,年轻的汉子,都是寻常伙计打扮,短衣麻裤,粗手大脚,身子都很结实,看上去很有力气的样子。
总的来说,就是一个掌柜带着几个伙计在歇脚。
他们坐的地方,是长孙弘必经之路的旁边,所以无论长孙弘听不听那胖子的话,他都必须往前走过去。
不过,这穷乡僻壤的,哪里来的行商?
长孙弘有些奇怪,一般外面来的货郎,都是一个人挑着担子的小本生意,不似这般四五人结队。而这条路不是通往村里小码头的路,就算有石头脑袋舍近求远不在县城上岸而选择这边的商人也不会走到这里来。
这几人在这里做什么?
走近几步,眼尖的长孙弘一下看到,几个伙计打扮的壮汉身边都倚着朴刀,上的短柄,雪亮雪亮的反射着阳光。
长孙弘心里“咯噔”了一下,隐隐觉得不妙了,但隔那几人很近了,跑又跑不了,唯有硬着头皮迎上去。
“几位官人,叫小子何事?”长孙弘露出寻常十二岁孩子该有的好奇表情,站定在路上,开口应道。
胖子走过来,在身上掏掏摸摸,摸出一文钱来,半弓着身子,让自己的脸和长孙弘在同一水平线上,将那文钱在长孙弘脸前面晃了晃,笑着道:“我打听个事,你答得好,这钱就是你的了。”
胖子炫耀着那枚铜板,以为面前的半大孩子跟乡下的孩子一个样,没见过世面,一文钱足以勾起他们的兴趣来,殊不知长孙弘身家早已过百文,一枚铜钱哪里能让他兴奋得起来。
“呸!还是枚铁钱!”长孙弘心里吐了一口口水,大骂道。
脑中却警惕起来,这时代拿钱逗孩子的,跟后世的金鱼佬一样,铁定不是好人,难道是人牙子?见老子长得帅想骗了我去卖钱、给有钱女人当面首?
心中所想,表情却截然相反,面露笑意嘴里说道:“官人想问什么?小子知无不言。”
“也没什么事,就是想问问,你是本地人,最近在这附近,有没有看到过一个年轻的女孩子,嗯,年纪就跟你差不多大,长得很漂亮。”胖子弯着腰,胖脸上几乎要因为笑着的缘故挤作一朵肉花来:“唔,应该还受了伤的,走路大概不会方便,你有没有见过她啊?”
长孙弘的心,猛然的加速跳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