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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整个城市一片寂静,一位穿着一身警察制服身后背着装着枪支的大包,并且骑着一匹高头大马的人进入了这个城市。
视线内,各种车辆歪七劣八的停留在大街上,路扣处停着一辆坦克,天空中有直升机飞过。
他并不清楚,就在他所行街道的另一侧就是丧尸的聚集地,随着马蹄的踢踏声,渐渐地一些丧尸游荡了过来,越来越近。
高头大马受到了惊吓,狂跑起来,嘶吼起来,这更加吸引了尸群的注意力,就像滴在油锅里的水一样,整个尸群沸腾了,向着一人一马冲了过来,整座沉寂的城市复活了起来。
马匹被行尸抓倒在地,被撕啃起来,越来越多的丧尸加入了吃马肉大餐的行列,形成一个大的丧尸团成的球。
穿着警察制服的人这个时候已经被围到坦克旁,背包也遗落到附近,活动空间越来越狭小,水泄不通,他顺势钻到了坦克下方,行尸也跟着钻了过来,翻过身拿着左轮手枪打死了几个四个方向的丧尸,由于空间的狭小,打死的丧尸堵住了进来的空间,但这些仍然抵挡不住美味对丧尸的吸引,落入尸口也只是个时间的问题。
“洛丽,卡尔,对不起”绝望占据了内心,抬起胳膊,枪口对准了自己的头颅,准备用最后一颗子弹结束自己的生命,不要再受尸啃的命运。
在这紧急的时刻,突然目光向上,准备闭眼自杀的目光看到坦克底盘上的逃生口开着,马上不及掩耳只是溜进了坦克中,放下了逃生门。
他大舒了一口气,环视了坦克内部,躺在一具军人尸体,腿上挂着一把伯莱塔手枪。
伸过手去,将手枪掏出,这时,军人尸体复活了过来。
穿警察制服的人抬起右手,用左轮枪中的最后一颗子弹送他回到了天堂。
顿时枪声在狭小的坦克内部响起,耳鸣随之而来,头脑一时间成为放空状态,头晕目眩,摔倒在地上。
余光中发现头顶上方有光亮,是坦克的上方舱门没有关,又在身体七摇八晃之间爬上了顶舱关闭了舱门,之后摔落了下来。
拿出军人的手枪拔下弹匣,检查了一下子弹,平缓了紧张的心理,呼吸平稳了下来,一时间无所适从。
“吱……吱……”是无线电的声音?
“嘿,你还活着吗?”突然从坦克的无线电中传来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
“啊……!哈喽?哈喽?”穿警察制服的人在拿无线电对讲机时候不小心在坦克里磕了头,然后回道。
“终于出声了,让我一阵好等。”陌生人等的很焦急,但没有不耐烦。
“你在哪里,外面吗?你现在能看见我吗?”穿警服的人焦急的一连串的问道。
“是的,我能看见你。坏消息是,你被行尸包围了。”陌生人马上回答道。
“有好消息吗?”穿警服的人缓了缓紧张的情绪。
“没有。”陌生人同情的回道。
“听着,不论你是谁,我要告诉你,我在这里真的很不爽。”穿警服的人应该是想博得同情。
“哦哥们,你真应该从我这看看。你一定会被吓瘫掉!”陌生人心惊肉跳的说道。
“有好的建议给我吗?”穿警服的人向陌生人征求建议。
“是的,我想说你得快点逃?”陌生人无计可施的回道。
“就这个?'快点逃'?”穿警服的人很失望陌生人没有好的建议。
“别一副不敢相信的样子?要是你从我这看过去,只有一个丧尸在坦克上方,其他的都到了坦克下方吃大餐去了。听明白了吗?”陌生人很愤慨的解释。
“明白。”穿警服的人无奈的回答。
接着陌生人指出能够逃出坦克后逃跑的方向,并且会在他逃跑的路线上接应他。
在坦克内部穿警服的人检查了伯莱塔手枪内还有15发子弹的,拿起手枪和坦克上的标配多功能铲,就打开了坦克顶上的舱门,举起多功能铲,冲了出去。
刚要一铲劈飞向他扑来的丧尸,丧尸的头就已经被一枪像爆裂的西瓜一样炸开。
接着向陌生人提供的路线跑去与陌生人汇合,所经过的路线上的行尸一个个的被爆开了脑袋。
有几个漏网之鱼,也被他手中的伯莱塔手枪干掉,终于逃出了魔爪。
“我是瑞克,谢谢你!”
“我叫格伦,不用谢!”
有的人一见之后就形同陌路,而有的人就这样从此成为了彼此信任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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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让我们切换一下视角,在穿警服的人骑着高头大马进入城市的时候,他不仅仅惊动了行尸,和那个陌生人,连我们的李大成同志也被他这种横冲直撞的模式惊呆了。
之后通过望远镜看见那位楼顶上的陌生人拿起对讲机并观察坦克方向,就猜到他应该在与坦克中的人联系,所以他拿出包中的对讲机搜索他们联系的频段,收到信号后,听到了他们的计划。
所以在他们实行计划的时候就开始了他最近一段时间的成果,大展雄威的时候到了,一枪在手,例无虚发,颗颗爆头,直到他们登上消防梯汇合之前,追在他们身后的行尸只要一靠近,就是给予它仁慈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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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瑞克,北卡罗莱纳州林肯县的一名警官,在一次我与好哥们兼搭档执行任务的时候,在85州际公路18号公路交叉口位置附近遭遇了枪战,身为一名警察恪尽职守与不法份子斗争,我完成了自己的职责,尽到了自己的义务。
我不幸的中枪了,受伤后失血过多,并且陷入到了昏迷之中,之后被送到了医院。
直到有一天我苏醒了过来,迷迷糊糊的记得这里是医院,床头旁边的桌子上还有肖恩送给我的,那已经枯萎凋零的花,虽然在昏迷期间,身体不能动,甚至还要借助呼吸机才能生存,但是我还是有意识的,时而清醒,时而晕沉,只是不能摆脱那梦中的黑暗。
我从医院醒来,喉咙干渴,浑身乏力,穿着病服用我那好不容易积累下来的力气走下了床,对着水龙头狂喝了一个水饱,走出了病房.
走廊处一片狼藉,照明灯一闪一闪,来到服务台,电话座机已经没有了信。
往前走,墙上片片血迹,地上出现了一具尸体,头部保存的完好,是女性,但是身体上身只剩下镶嵌部分血淋淋血肉的骨骼,肠子被遗弃在外面慢慢的腐烂,下肢已经缺失了部分,像是被人硬生生的撕去。
“不要开门,有丧尸。”
走到尽头,被锁链锁着的大门上写着。
随着我的走近,大门里面的人向外拱门,苍白的双手伸出了门缝,我狼狈的逃走。
出了医院后门,长时间不见日光的眼睛看见的是一片空白,刺激眼睛发酸流泪。
当我终于能看清楚的时候,前方广场上一片片裹着白布的尸体,形成了尸田。
我的眼泪不可抑制的流了下来,哽咽着。
“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我昏迷的这段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恐惧悲伤和疑问交织着。
我疯了一样向前跑着,跑着,我要逃离这里,我要回家,我要找到我家人!找到我的同类!
回到了和妻子经营了几年的那个家,在这里我们共同拥有了爱的结晶,我那可爱的儿子卡尔,但是现在这里已经物是人非,看着那完好的门锁,和那缺失照片的相框,我知道,她们不在这里了,应该是因为不知名的原因离开了这里。但是她们为什么没有找我?就这样的离开了?难道她们变成了丧尸?
离开了我那空荡荡分崩离析的家,来到了工作的警局,穿上了我为之差点献出生命的警服,拿上了我自己的武器和装备,开着巡逻车就开始踏上了寻找家人的征途。
“你们,要等我,一定等着我,我会找到你们的……”
直到在城外去往亚特兰大的85号州际公路上,在交纵混乱停在公上路的车辆之间,听见了走步的声音,是一个穿这着睡衣的金发小姑娘在出现在了我的面前,背对着我向前面走,我兴奋了,终于遇见了与我一样的人。
“小姑娘!我是警察!”
我轻声的喊着,很怕吓到她,她并没有停下。
“小姑娘!不要害怕,好吗?”
我加大了音量,她终于停下了脚步。
“小姑娘!”
她终于转过来了身体!但是她已经不是人类了,她睁着浑浊的碧绿色的眼睛,下颌到嘴的脸已经腐烂,缺失了一半的嘴唇,就这样面对着我,直愣愣地盯着我,然后呲起那还戴着牙套的牙齿,快速的向我奔来。
我知道,我现在是她不能放过的美味了,我快速的抓起挎上的柯尔特蟒蛇左轮枪,像往常训练一样,拔枪、瞄准、发射。
一枪命中了她的额头中心,子弹惯性的从她的后脑穿出,顺着窟窿喷出了血液,她仰头向后倒在了公路上。
我的心一阵绞痛,失望,绝望着,卡尔,洛莉你们在哪?你们还活着么?
不,你们一定还活着,在某个地方等着我回来,等着我们一家团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