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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人们常喜欢说女人喜欢喝醋,但男人也有喜欢喝醋的,喜欢喝醋的男人那是满身都充满酸醋味。
这个朱大海就是男人醋坛子中的极品,这都过去十多年了,就算当初在学校里,你喜欢那云香月,可是那云香月并没有真正喜欢过你啊,甚至连人家的小手都拉过,你就把人家内定为既定的女朋友,确实有点缺乏自知之明,而且人家也都结婚了,还有了儿子,按说,你也是个大学毕业生,也算是有点文化的人,咋就这么看不开?而且还特别认死理。
也是的,就算你朱大海喜欢喝醋,而且还喜欢喝那种上了年份的老陈醋,可是大家都毕业了好几年了,人家的儿子也都三四岁了,就算是你喝的是老陈醋,可是这酸味也应该散发了。
可偏偏这朱大海不但喜欢喝醋,而且还喜欢把这醋味藏着。
桌上的美食全都是由江新宇自己提供的,什么松针菇,什么竹荪,什么鸡枞菇,什么野生鸡,连野鸡蛋都上了桌,本来那些菌类的干品现在强度属于江新宇的土特产,可是毕竟不是产自地球,虽然食堂里的厨师不是大厨,就是这么一个普通的厨师烧出来的最普通的菜肴,而且都是大盘装上来的,就是这么粗糙的一桌菜,到了这些对美食最为挑剔的酒店老总的嘴里,竟然也成了美食,这算不算另类的奇葩呢?
自从这朱大海进了餐厅,虽然这朱大海一直想引起别人的关注,也就开始的时候,让他们这么愣神了一下,接下来就直接无视了。
朱大海从没想过自己会有这么一种处境,让人给直接无视,不过,也是的,因为眼前的这些人和他好象一点关系都没有,就算自己的东家是苏海东方连锁酒店,可毕竟自己就是那连锁酒店一个买菜的,人家好歹也是一家酒店的老总,就算你家也有酒店,好象也人家没关系,所以你朱大海根本就成不了人家眼里的一根葱。
这是朱大海第一次对自己的身份产生了怀疑,一直以来,他都觉得自己好象比别人高贵一点,特别是在江新宇面前,总认为这个乡巴佬上高中时,学习成绩比自己好一些,自己从没胜过他一次,还能寻找点自我安慰,这乡巴佬要是不努力读书,那他一辈子只能在乡下改天换地了,进了大学,那江新宇开始做生意的时候,他都嗤之以鼻,不屑一顾,确实,以他家的经济基础,上学就上学,其他的事都可以等毕业之后再去考虑。
原来一直的自我感觉,只不过是别人不愿意和他一般见识,特别是在江新宇面前,他忽然有了一种赤裸裸站在了江新宇的面前,要是在以前,单看这些以前自己都不愿意放在眼里的小酒店的老总,自己还是属于高高在上的那种。
他实在不愿意相信眼前的事实。
确实,他朱大海这一次就是打脸的心态来的,他要打的是江新宇的脸,啪啪啪,啪啪啪,那多带劲。
偏偏,这回好象打的是自己的脸,而且还是自己打的,啪啪啪,啪啪啪,是听到了,可是好象被打的是他自己,他的脸现在就是火辣辣的,没有痛的感觉,只有臊的感觉。
现在他朱大海已经知道一开始自己的想法就太过于简单了,不,应该是说自己太过急躁了,开始的想法确实不错,自己就是来寻找食材的,可是当他回到郎山县的时候,还以为这养殖场的老板仍然是王老七,这王老七虽然以前的时候是郎山一霸,自家的酒店还要向他手保护费,可毕竟是属于旧识,如果自己能给王老七带过去一个大生意,也许家里面的保护费还可以少收一些,这可是两全其美的好事。
朱大海开始的想法确实不错,直到龙山镇的时候,才听说现在的这家养殖场已经让本地的一个人转让走了,这个人以前在苏海市开过一家公司,不知咋的,现在那家公司已经成了别人的,而且连老婆也跟着离婚了,是一个人呆着孩子灰溜溜地回来的。这个人在龙山镇特别有名,可以说这个人是整个龙山镇的首富,而且这个人的名字就叫江新宇。
这可把朱大海乐坏了,本来以为这辈子再也没机会重重地打江新宇的脸了,想不到“柳暗花明又一村”,得来全不费功夫,更来不及细想,就赶来养殖场了。
现在的朱大海可以说最尴尬的一个,走也不是,留也不是。
按道理,这时候的朱大海应该转身就走,偏偏这朱大海还有点不死心。
是的,朱大海还想寻找机会。
不过这时候餐厅里的座位已经坐满了,朱大海的座位已经被他让给了王老七。
不,座位还是有的,那可是在另一桌,不过这一桌坐的都是这些酒店的采购人员,他们的自职责和朱大海差不多,说好听点,都是采购部经理,说白了,都是替酒店买菜的。
沙紫萱看着朱大海的囧样,又好气,又好笑。
江新宇添为主人,而且现在又是这家养殖场的老板,就算要计较这朱大海,也不会把一顿饭放在心上的,这个人一直都想踩自己几下,江新宇也是知道的,以前的时候,特别是高中阶段,江新宇的策略是惹不起,躲得起。上了大学以后,江新宇对这个人是敬而远之,开了公司以后,因为接触少了,根本就没把这个人放在心上。
江新宇道:“朱大公子,你看,你想要的问题我现在都解答了,要是不嫌弃咱这乡下人家的粗茶淡饭,坐下吃过饭再走?”
沙紫萱道:“老大,你看象朱大公子,朱大经理这样的人,咱们农场的粗茶淡饭,或者说粗制滥造的菜肴,朱大公子肯定是咽不下去的,所以,老大,你还是省省吧,朱大公子,我说的对吧?”
这朱大公子就算脸皮再厚,也不敢再耽搁下去了。
本来还想厚着脸皮试着看看这些酒店老总埋头大吃的菜肴到底属于哪一层次的美味,可是这江新宇和沙紫萱的一唱一和,他朱大公子的脸皮可不是猪皮、牛皮,可以看不清颜色。
堂堂的朱大公子选择的是―――
落荒而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