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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9章 神农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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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锋历五年元月,人类重返母星,青锋帝国拥有可居住星球增加到三个。人口增加到五千万人,其中包括一千多万具有自主智能的机器人。
  时不我待,凌星决定再次踏上遥远的征途。青锋号战舰被留在了青锋国,作为帝国参谋长凡尼娜的旗舰。格里金被任命为帝国星际舰队副总指挥,全权负责舰队的日常工作。阿里巴巴作为帝国总理,负责青锋国的所有内政。
  在凌星离开前,阿尔利公开提议,让凡尼娜嫁给凌星。此举得到了所有天狼星人的一致拥护,机器人类也推波助澜。凌星不得不接受,虽然没有举行婚礼,但凡尼娜作为国母,受到了所有人类的爱戴。
  早在青锋国建国时,凌星就重启了苗苗号战舰的建造工作。四年时间,新苗苗号吸收了青锋帝国的最高科技。原来的微型战舰已变成千米舰身,形状也变得更加合理,更加美丽。由于凌星他们很快就能见到真正的苗苗,所以机器人苗苗也改变了姓名。机器人苗苗坚持要用凌姓,因此,凌星只得为她起名叫凌苗,大家也就称她为小苗。
  一号星的外太空,凡尼娜紧紧拥抱住凌星,眼泪鼻涕涂抹在凌星的皮衣上。凌星没有多余的安慰话,临走,他才轻轻道:“亲爱的凡尼娜,我们很快就会回来,等着我。”
  凡尼娜泣不成声,她在凌星怀里不断点头,竟没有能够说出一句话。
  离别的场面总是能摧人泪下,阿里巴巴和伙伴们一一拥抱。临到流凌月时,更是潸然泪下。两人长时间拥抱,眼里再也没有了别人。
  送别的人群中,辛吉望着紧紧拥抱着凌星的凡尼娜,眼里流露出忧郁的目光。他一直暗恋着凡尼娜,而凡尼娜从看到凌星的第一眼开始,心就维系在凌星的身上了。辛吉对此毫无办法,私下里也求过几次阿尔利,却被他训斥了几次,并严厉警告他,要以大局为重。
  新苗苗号战舰开始缓缓加速,驶出一号星空域后,速度越来越快。
  凌星盘坐在聚能阵中,开始感觉怪人前辈给他的星路坐标。接着庞大的卦能裹住新苗苗号,同时启动了曲速引擎。
  当新苗苗号重新现身星空中,刘凤兰,英子,秋冬,文纪牧野,布莱克,甜甜,武仙,流凌月,狄安娜和风云,凌苗都抬头望向大屏幕。
  离他们不远的地方有一颗红黄色的星球,大家的第一感觉,就是该星球较小。布莱克和风云立即忙碌起来,很快各种数据就呈现在大家面前。
  呈现在大家面前的星球竟然是一颗白矮星,亮度不高。估计在两光年以外就难以观察到,怪不得此前他们一再搜寻,也没有找到。怪人前辈给这颗白矮星命名为神农星,看来是秉承了华夏古老的传承。
  神农星周围有三颗行星,全部属于岩石类星球。根据观察,第二颗行星是蓝色星球,应该就是怪人前辈所说的具有人类居住的行星。这颗行星直径有一万五千余千米,比地球大不少,密度与地球相当。由于她正好位于恒星的宜居带,所以星球上最低温度为开氏230度左右,最高温度达到开氏320度。
  通过光谱分析,可以肯定,蓝星周围有至少五百千米厚的大气层。大气成分与地球相当,含氧量比地球稍多。
  能够顶住白矮星的太阳风,保有这么厚的大气层,蓝星周围拥有相当强的磁场强度。由此也可以推断,该星球具有炽热的铁心内核。
  白矮星周围有行星,应该是非常罕见的。按照科学推断,白矮星是较小的恒星衰亡后形成的。和太阳差不多的恒星到暮年时氢燃料使用殆尽,内部温度减小,抵抗恒星引力的压力也相应降低。这个时候,恒星表面的物质就会向中心坍塌,会释放出巨量的势能。这些势能迅速转化成热能致使恒星内部温度又急剧增加,从而引燃氦燃料。由于氦聚合反应温度比氢高太多,因而恒星内压力远远高于引力。结果恒星就会把大量的物质抛向空间,造成超新星爆发。
  这时,恒星周围的行星或被吹走,或淹没在恒星之中变成恒星的一部分。因此白矮星周围拥有行星就引起布莱克的极大兴趣,他要好好研究一番,这些行星到底是恒星自带,还是被俘获的星际流浪星球。
  苗苗号驶近蓝星,本来脸上挂着微笑的凌星,神情忽然严肃起来。细心的刘凤兰传音问道:“星星,你发现了什么?”
  凌星没有使用传音,他轻声道:“大姐,你还没有感到异常吗?”
  凌星的声音大家都听到了,凌苗猜测道:“离星球越近,我感到越来越舒服,有时候,真想手舞之,足蹈之。”
  大家听凌苗掉书袋,都忍不住笑了起来。风云没有笑,她严肃道:“我跟小苗妹妹有同感。”
  秋冬凝重道:“我感觉出来了,这个星球上的气息跟宝星的气息相同,只是太淡了。”
  秋冬的话提醒了大家,除了一些新诞生的智能机器人外,大家都是从大帝号战舰上过来的,都经历过宝星。狄安娜猜测道:“难道我们又遇见了宝星?不对,宝星的气息比这里强得太多。”
  流凌月感觉不到这些气息,但她也不甘示弱,跟着猜测道:“我看是眼前的星球上有很多的黑晶和白晶。”
  流凌月的猜测引起大家极大的兴趣,大家的目光纷纷看向凌星。
  凌星微微一笑,道:“月月猜测得很正确。怪人前辈把这颗星球交给我时,曾经提过星球上蕴藏着不少能晶。当时我并没有在意,现在看来怪人前辈确实没有骗我。或许,这颗星球上会出现修仙者。”
  英子忧心忡忡道:“凌哥,这里是怪人前辈的星球,肯定有怪人前辈的徒子徒孙。如果出现功力境界都高于你的修仙者,而他们又不承认怪人前辈的信物,我们该怎么办?”
  英子的担心也说出了大家的心声,大家不由自主地望向凌星。狄安娜紧紧地抓住凌星的手,手心里竟然汗浸浸的。
  凌星当然也想过这个问题,怪人前辈当时也只是交给他一把飞剑作信物,并没有说明星球上的修仙者会不会服从他。这把飞剑他还没有用过,也不知道她有多大的威力。想到这里,他微微一笑,道:“大家担心的都很有道理,我们不应该鲁莽地直接登上星球。现在,我们要做好充分的准备。”
  文纪牧野干咳了数声之后道:“登上星球后,我们要有一个合适的身份。怪人前辈说,这个星球上是华夏人的后代,那么传承的一定是古中国的文化。应该说我们对古中国文化并不陌生,因而要找到一个合适的身份比较容易。”
  对于这个问题,最感兴趣的还是狄安娜和流凌月。两人兴致勃勃地讨论要扮成什么样子。
  流凌月兴奋道:“侠客,我们就扮成替天行道的侠客。把古代的衣服往身上一穿,应该很威风吧?”
  狄安娜小嘴一撇,道:“不行,既然怪人前辈说星球上有修仙者,那么,上面一定武风很盛。扮成侠客肯定会惹人注意,这样暴露身份的可能性就会大增。最好的办法就是找一个尽量不为人注意的职业。”具体要什么职业才能不被别人注意,狄安娜却没有什么把握。
  流凌月很崇拜古代的侠客,所以第一时间她就想到了这个。不过,她也知道扮侠客,很不现实。你想啊,昂首挺胸,背上插着一把宝剑,路见不平,拔剑相助,不引人注目才怪啊。狄安娜反对,她也只是哼哼两声作罢。忽然,她灵机一动,道:“哥哥精通中医,古中国又很尊重医生。不如,我们扮成医生。”
  流凌月期待地看着大家,希望有人能支持她的想法。英子轻轻地捋了捋垂在颊边的秀发,微笑道:“现在讨论这些还早,我们对下面的情况一点也不熟悉。最好的办法还是要下去看看,视具体情况而定。”说完,美目瞟向凌星。
  凌星点头道:“英子说的不错,虽然如此,但我们要下去,必须得有个身份。我看,就打扮成商人,其他人扮成保镖好了。”
  大家一听,又兴奋起来,商量着应该穿什么衣服。还是英子道:“古中国的服装咱们都没见过,按照戏剧里的打扮,可能会出洋相。该怎么办?”
  凌星沉吟道:“不如这样,我先下去了解一些情况,顺便客串一下偷衣贼,你们看怎么样?”
  听凌星说得有趣,大家都哄堂大笑。事情就这样决定下来,不过,狄安娜横生枝节,非要吵着跟凌星一起下去。甜甜开玩笑道:“狄安娜现在也算是一位威风凛凛的将军。不如让狄安娜带着一队机器人战士下去打江山,你们看怎么样?不过,有一点儿比较可惜……”
  甜甜故意停住不说,目的是等着别人发问。果然有凑趣的送上来了。文纪牧野媚笑道:“可惜什么?”
  甜甜有点儿不满意,她哼了一声,文纪牧野身体一颤,脖子缩了缩。甜甜继续道:“可惜的是,狄安娜是个外国小美人,长得不像古中国人。”
  甜甜的意思大家都很明白,虽然现在中华联邦的土地上没有人会去追究这个问题,但在古代,特别是这个星球上没有外国人的情况下,突然出现一位美丽的白皮肤,蓝眼睛的美女,不被当做妖精才怪。
  狄安娜向甜甜挥了挥小拳头,无奈地不吭声了。
  凌星对刘凤兰道:“大姐,让我和秋冬下去看看吧,至少我们还有些自保之力。”
  刘凤兰点头道:“就这样吧,千万要以安全为重,不要硬来。”
  凌星拉住秋冬的手,两人一起起跑,之后消失在众人的面前。
  布莱克和风云已经对星球表面作过初步观察,目前看来,星球表面只有不到百分之二十的陆地。陆地分为两块大陆,相邻不远。大陆之间的连接处靠近南极,厚厚的冰层把两块大陆连接在一起。应该说还有一块大陆,位于北极圈。但经过卦能探测,发现该大陆完全由坚冰组成,近千米厚的冰层依托着海底的几十座高山,固定在北极圈,不至于到处漂泊。就算是这些冰山融化,海底的高山也不会露出水面。因此,布莱克并没有把她看成大陆。
  凌星与秋冬站在天空,秋冬紧紧地抱住凌星,两人一同往下看。这是平原地带,阡陌交通,到处都是绿油油的麦苗。田间地头,星星点点的种植着不少的果树。其中以柿树和枣树居多,其它的就是槐树和杨树了。远处是一座规模不小的城市,足有十五米高的城墙,下面是护城水河。城内炊烟四起,俨然一座繁华的大城。
  普通人穿着差不多都是粗麻布衣服,短衫宽袖。颜色以黑色和土灰色居多,头发盘在头顶,用各种竹子和木棍制成的簪子别住。富人则穿着华丽的丝绸,簪子大多为金银或者玉制。
  看到这里,凌星不禁叹气:“衣服可以解决,头发怎么办?”
  秋冬出主意道:“找个人,剪掉他的头发,多给他点金子,好吗?”
  凌星摇摇头,道:“不行,你不清楚,古人把头发看成是父母给的,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也。他们把这些看得比生命都重要。你要是强行给他剪掉,那不是要他的生命吗?”
  秋冬相信凌星并不是信口雌黄,伙伴们中,如果要找出一个对古中国文化精通的人,非凌哥不可。于是,她也开始苦恼起来。
  在他们的正下方,是一片村落。村中绝大多数是普通人,甚至有不少的穷苦人。只有一户人家,高门深院,但穿丝绸的人却不多,仅仅只有十多个人。其他都是粗布短衣的仆人或侍女,同时还有很多强壮的青壮年。凌星猜测,那些人可能是财主的看家护院,也就是家丁之类。
  此时,有十多个财主的家丁,手持刀剑,一窝蜂地冲出了大院。凌星和秋冬的眼神很好,他们都好奇地注视着这些恶形恶状的家丁。
  人群前面是一个年轻人,油光可鉴的头发在头顶被绾成柱状,用一个镶着诸多宝石的金簪束住。年轻人身穿丝绸长衫,手里摇着一把折扇。英俊的脸上泛起轻佻的笑容,大摇大摆,显得十分风流。
  年轻人一边迈着方步,一边对一个点头哈腰的中年人道:“在我的地盘儿,敢不给我面子,真是活腻歪了?”
  中年人媚笑道:“赵老汉确实是不识抬举。少爷看上他的闺女,是他不知道几世修来的福份。他竟然敢私自逃走,不是活得不耐烦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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