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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眼看书 / 穿梭万界的修行者 / 第七十六章 无题

第七十六章 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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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我和你一起去,我们什么时候出发。”北岩山人开口问道。
  听到北岩山人答应和自己一起去泰山了,秦风说道:“当然是越快越好,我现在对你说的那个地方越来越好奇了,说不定,这次,我们还会有所收获。”
  听到秦风的话,北岩山人点点头:“既然如此,那我们就走吧!反正我也没有什么东西好拿的,除了几套衣服,其他的,想必你这堂堂国师,在吃住这一块,不会亏待我吧!”
  听到北岩山人的打趣,秦风笑笑,带着北岩来到屋外,心念一动,冰锋剑出现在两人面前,迅速变大,秦风一步迈了上去。
  “北岩,走吧!”
  北岩山人听到秦风的话,亦是走到剑上,一脸紧张的看着秦风。
  在秦风的手诀摧动下,冰锋剑载着两人,向天边飞去。
  高空中,北岩山人脸上又是激动,又是害怕,虽然,以前的他没有少坐飞机,可是,坐着飞机在天上飞,和现在踩着飞剑在天上飞,那可是天壤之别。
  为了照顾北岩山人,秦风飞的不是很快,所以,北岩山人才有机会去感受。
  “没有想到,我有生之年,竟然可以向神话小说中那样,可以在天空中御剑飞行,虽然不是我自己,但是,也此生无憾了。”
  秦风听到北岩山人的感慨,不由笑着说道:“你的一生,早就无憾了,从现代穿越到秦朝,又存活了两千年回到了现代,虽然一路多有坎坷,但你也算不枉此生了。”
  “是啊!权利,财富,永远的青春,这些别人梦寐以求的东西,我都得到过,也全部享受过。”
  “不过,北岩,有一件事我很好奇,在你生活的两千年内,看到五胡乱华,蒙古的铁骑践踏,再到近代的侵华战争,你说你自己,明明文韬武略,样样精通,为什么不出来阻止呢?”秦风突然对北岩山人开口问道,这个问题,其实他上一次就想问问北岩了,只不过没来得及问。
  听到秦风的话,原本脸上有点激动的北岩山人立刻就变的颓然起来。
  “是啊!我完全有能力去稍微改变的,可是,最后,我还是放弃了,因为,我害怕高要找到我,两千年来,我知道,高要一直在找我,高要也服用了长生不老药,可是,他却不愿意活着,他认为是在受罪,但是,要他自己一个人结束自己的生命,高要他却不甘心,他要拉着我一起死去,所以,我一直不敢出现。两千年,我一直在躲着高要,可到头来,我却发现,不管是我还是高要,我们都是在苟延残喘。我的信念是玉漱,高要的执念却是我。”
  秦风看到北岩山人如此,摇摇头,不再继续说话,因为他知道,再说下去,也没有什么意思了。
  【以上看法,纯粹是我自己的,如果觉得太操蛋,那你们也打不到我。】
  易小川,高要,玉漱,这三位服用了长生不老药的人,可以说,都是一场悲剧。
  易小川,虽说可以长生不死,可是,却与自己一生挚爱的人分开,明明知道她在哪里,可就是无法与她相见。
  高要,被刘邦陷害,成为了可以练习《葵花宝典》最佳人选,身为一个现代人,谁可以体会他的痛,而且,这股疼痛还持续了两千年。
  玉漱,这是一个让所有人都记忆深刻的女子,为了等待自己心爱的人,在天攻里,孤独的等候了两千年,玉漱对待感情的至死不渝,让多少人羡慕。
  而又因为秦风问出的这个问题,北岩山人的情绪变得十分失落,一路上,秦风和北岩山人除了简单的对话,其他时候都很少再交谈。一直到了目的地泰山也还是这样。
  夕阳西下,远处,天和地仿佛连在了一起,太阳正慢慢地向地底坠去。
  当秦风和北岩赶到泰山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了,两人就没有上山寻找那个山洞,而是来到临近泰山的一座城市上,准备找个地方先休息一晚上,第二天再去寻找。
  在秦风的金钱攻势之下,他和北岩山人住进了城中最好的客栈,吃了晚饭,两人就各回房间休息了。
  刚进房间,秦风就对送自己回房的小二说道:“小兄弟,我看这泰城地处位置不错,城中也十分的繁华,不知,这城里可有什么好玩的地方。”
  小二听到秦风的提问,不假思索的说道:“有,还真有这么一个地方,公子有所不知因为我们泰城临近泰山,故而总有许多读书之人来此,所以,在城的中心位置,有一处地方,名叫“风花雪月”,里面多是公子这样的儒雅之人,交流交流学识,听听曲,看看舞。”
  秦风看到小二说道这“风花雪月”的时候,一副向往的样子,不由一阵好笑,从怀里拿出一片金叶子,打发了小二,就出了房间,准备去那“风花雪月”看看。
  至于为什么不叫北岩山人一起,秦风是这么想的,北岩都一把年纪了,加上舟车劳顿需要休息,再说,如果到了“风花雪月”受到什么刺激,毕竟不是年轻人了,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说服了自己,秦风独自一人离开客栈,照着小二的指示,来到了“风花雪月”。
  秦风抬头看着面前的建筑,面前的建筑乃是上下两层结构,八角,呈楼阁形,建筑别具特色。
  还没等秦风再细细打量,门口的小斯看到秦风,就恭敬的迎了出来。
  “公子,要不要进去坐坐,喝喝酒,品品茶,听听小曲,里面环境清净,也是交流学识的好地方。”
  小斯在“风花雪月”迎客,看过形形色色的人,早已练就一双识人的眼力。秦风一身月白长袍,身边虽然没有带随从,可是,小斯从其身上的气质就可以看出,秦风一定是一位不差钱的主。
  “有没有清净一点的位置。”
  听到秦风的话,小斯连忙说道:“有,有,二楼有专门的雅间,只不过,这价格就会贵了许多,还望公子见谅。”
  “放心,钱不是问题,带路吧!”
  小斯带着秦风走进“风花雪月”,顿时,秦风感觉眼前一亮,他发现,“风花雪月”采光做的非常好,在里面就如同在外面一样敞亮,而且,空气中还飘散着一股花香。
  小斯带着秦风来到一位看样子是主管的女子面前,对她说了秦风的要求,就退了下去,走之前,秦风扔给小斯一片金叶子。
  不是以前看电视,一位姓范的明星演的角色,有一句非常经典的台词。
  “我这个人就是这样,谁给我面子,我就给谁金子。”
  以前秦风觉得这话特装逼,没想到现在,自己也成这样了。
  真的是,人活着,活着,你就会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成了当初自己最讨厌的那一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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