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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暴风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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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黑门23年8月14日/地点:逆风小径
  暴风城近在咫尺,妈妈的消息唾手可得,我托着下巴双眼望着南瓜车的窗外,心情焦急,却不愿意表现出来。艾比正在跟布莱尔商量买特产的事情,她说很久以前就想买个名牌手提包。
  艾比本身很有钱,高塔中堆积着无数财宝,但财宝室在六楼,是禁忌区域,所以现在我们依然身无分文。艾比口中说的名牌包包也是不可能实现的。
  小米在近来的冒险中成长的很快,现在大约是小学程度。他依旧懵懵懂懂,很多事情都不明白。大约是七岁八岁讨人嫌的年纪,不停问一些‘太阳为什么那么高?’的奇怪问题。
  我们一行人没带太多东西,只是带着护身的武器。我腰间别着【鬼手】,艾比背着【蛛魔】和【铁皮】两柄法杖,小米挎着【蓝宝石战锤】。
  暴风城高耸的城门已经目力可见,我们不敢再继续护送,只得停住马车。布莱尔在道别之后,孤身单影前往暴风城难民署。
  很快,我们几个人感到了无聊,只能观察艾尔文森林的人文、地理来打发时间,又不敢走得太远。在马车所在的隐蔽树洞南面是一座狗头人金矿。北面是人类村庄{闪金镇},之间的距离非常近,我们甚至可以听到铁匠铺‘叮叮当当’的打铁声。这座森林盛产绵羊和灰狼,许多童话里面都会提到大城堡外面的羊圈与野狼,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小红帽的故事。在故事的最后,小红帽吃掉了大灰狼。那是一个多么凶悍的女孩呢?还好是个童话。
  我和艾比聊着天,吃着小米刚刚拍死的一头熊的肋条,艾比将熊肉随便在火上烤了烤,半生半焦。我俩的厨艺实在不怎么样,只能尴尬地勉强咽下去。
  四个小时过去了,没有一点动静。宽阔的大道上,别说布莱尔,连一个行人都没有。此时已然到了正午,日头炙烤着南瓜车,这个大南瓜好像真是用南瓜做的,有的地方渐渐腐败、发臭了。大家只能从车上下来,躲在大树的树洞里,用车厢挡住洞口,以免被那些在附近活动的农夫或者铁匠发现。
  我知道,人类牧师的高等学府—【北郡修道院】也在艾尔文森林里,我曾经随着沃迪恩老师来过一次。那时我还小,记忆已经不是那么清楚了。修道院里的钟声敲了十七响,日头马上就要落山。大家心中着急,因为如果布莱尔没有找到可以遮蔽月光的房子,那么一个狼人在大街上乱走,有可能直接被巡逻兵就地处死。
  艾比:“哎呀!怎么办呀!?咱们杀进去吧?”
  “我也在想,如果再不把布莱尔接出来,那就太晚了。可是就凭咱们几个是没法冲进城镇的,兵力太过悬殊。”
  艾比:“那咱们就化妆进去。”
  “太难了吧?”
  艾比:“本小姐自有办法(坏笑)。”
  她趁着黄昏,钻出树洞,一溜烟地跑向那个小镇。二十分钟后,一个有点熟悉的身影站在树洞前面,我根本不敢相信这是艾比。她的头上戴着一个草环,几朵花插在最合适的位置。皮肤从洁白变成了淡紫,离近一看我才明白,艾比在自己的身上涂了一层东西,为了防止挥发,她又在皮肤上覆盖了一层寒冰甲壳。她的头发现在是银的,显然是用面粉抹过。一身白色祭袍,颈上还套着一根不算名贵的玻璃项链。
  艾比故作神秘地说:“来,快穿上。”
  她手里拿着一个包袱,里面装着一件法师长礼服,还有一副黑墨镜。我拿着这些东西,跑到树洞外面换,只听不远处的闪金镇里异常嘈杂,有几个人大喊着:“抓小偷,一定又是迪菲亚的贼干得!”
  我不用担心这些,因为艾比偷来的两件衣服还有眼镜加一起也不值一个金币。村民只是担心自身以及家人的安全罢了。我匆匆换好服装,架上眼镜,并且套上兜帽。这样一来,干枯的白发,黄色的眼睛,还有苍白的皮肤就都被盖住了。
  我们让小米看着马车,俩人急忙出发。
  等我们抵达城门的时候,城中的灯火已经亮起,而门口的守卫在打着哈气。
  步兵:“你好,旅行者。”
  步兵2:“有什么需要帮忙么?”
  艾比:“不需要,城里有酒馆么?我们快要饿死了。”
  步兵:“两位是从达纳苏斯来的么?”
  艾比:“是的,我是暗夜精灵族牧师。在这个人类导游的带领下,来暴风城参观。”
  步兵2:“导游??我们怎么从没见过你呀?”
  “我。。。”
  艾比:“他曾经就是暴风城的居民,但从小在达纳苏斯居住。说起来,他是我姨妈的侄子家的邻居的老师的车夫。所以我这次没有请正规的导游,有钱当然让自家人赚了,你说对吧?”
  步兵:“。。。好吧。那就有请二位进城,暴风城欢迎远来的暗夜精灵客人。”
  我回头看看交头接耳的两名士兵,小声问艾比:“妳怎么知道暗夜精灵的事情的?”
  艾比:“爸爸给我讲过世界上的所有种族,以及他们的历史。”
  艾比的这句话声音太大了,我隐约听到后面的两名士兵互相解释:“是那个车夫的主人的学生的邻居的姑姑的丈夫对那个精灵说的。。。”
  另一个士兵问:“说啥了?”
  步兵:“没听见。”
  我心中暗笑这些守城的卫兵生活实在乏味,一句闲话他们也这么上心。眼前已然到了护城河上面的宏伟石桥,石桥两边塑着六尊巨型石像,都是在二战中阵亡或失踪的英雄,但我们没时间管这些。
  石桥的尽头是一位人类军官,他的名字叫做马库斯·乔纳森。是著名的人类将军,他的职责是守卫整座城市人民的安全,虽然成名后从没出征过,但费恩大哥还是给我讲过他的事迹。
  马库斯的战斗力和防御力足以使暴风城中的贵族和百姓没有任何危险,他被誉为移动的暴风城之盾,固若金汤,坚不可摧。
  但眼前这人却与费恩大哥口中的英雄不太一样。他正在值勤,但手中还拿着锡制酒壶,一副醉得要从马上摔下来的样子。
  我和艾比轻易地从他身边经过,完全没有注意到我们的存在。
  进入城市,街道两旁的商店都在营业,有一家魔法商店甚至把货物摆在了街道上,沿街叫卖。他也喝了酒,鼻子已经完全红透了。
  艾比懒得看路牌,所以想找人问问。这时我们才发现,这座城市被酒色包围,想找个清醒的家伙实在太难了。
  艾比抓住一个小孩,问:“小子,这里怎么了?为什么人人都这样?”
  小孩子并没喝酒,对我们说:“自从摄政王颁布了酗酒令,大人们每天必须喝一大桶啤酒。”
  艾比:“怎么会有人颁布这么荒唐的法令?”
  小孩:“因为国王是个小孩子呀。”
  艾比赶忙撒开揪着小孩衣领的手:“难道你是国王?”
  小孩:“你们这些大人可真笨,国王怎么会在街上玩?”
  艾比:“那那个小国王为什么让大人都喝得醉醺醺的?”
  小孩:“我听说是因为国王的爸爸走丢了,他爸爸喜欢跟别的大人喝酒。如果暴风城的居民都喝酒,那么老国王就能回到这座城市,跟大家一起玩了。”
  “艾比,咱们还是问问难民署的事吧!”
  艾比:“对了,小孩,难民署在哪?”
  小孩:“在东边,过一座桥,从右数第三个门就是。”。。。。。。。。。。。。。。。。。(兔笔康涕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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