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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都得死!”几颗冷冷地字眼从杨杰口中飘出,声音漂浮阴冷,有如鬼魅,让刀疤脸和麻狗等人感到脊背一阵发寒。
麻狗一身精壮的横肉气得一抖,厉声骂道:“要老子死?老子先宰了你!”
“哼!”杨杰发出一声冷哼,突然闪过一道寒光,那光芒眨眼便至,瞬间射到麻狗面前。
“噗嗤”一声,接着一股热血激射而出,麻狗睁大了惊恐的眼睛,不可思议的低头看着自己的喉咙处,脖子喉咙上,一把虎牙军刀刺进他的喉管,热血正不要命的往外喷出。
麻狗发出几声惊恐的“咯咯”声,两眼一翻,倒地气绝,死得不能再死。
仅仅只是一招,便将麻狗击杀,刀疤脸等人顿时吓得头皮发麻。那名黑丝女子看见倒在地上血液仍汩汩冒出的麻狗,两眼一翻,就此瘫倒过去。
“开枪,杀了他!”刀疤脸吓得脸色大变,一颗油亮的光头也因为极度惊恐变得乌青起来,他右手一提,霰弹枪扳机就要扣下。
就在刀疤脸准备扣动霰弹枪的同时,他的手腕被一只手箍住,那只手只是一捏,刀疤脸立即感到右手手腕骨头瞬间被捏得粉碎。手腕的剧痛还没传到刀疤脸大脑,刀疤脸只看到一只手掌拍到自己头顶,他眼前一黑,耳朵鼻孔中流出红色白色的脑髓血浆,就此倒地死去!
前后不到半分钟,杨杰接连击杀麻狗和刀疤脸!杨杰一怒,血溅五步!手段之狠、下手之毒让那准备开枪的阿兴惊得肝胆俱裂。
阿兴睁大了惊恐的眼,看着杀气腾腾的杨杰,仿佛看着地狱里升腾而来的恶鬼。先前还是气焰汹汹的阿兴突然一个转身,拔腿朝门口跑去。杨杰发出一丝冷笑:“跑得了么!”手臂在尸王身体上一捞,一把抽出插在尸体上的钢管,用力一挥,刷地一下,飞出去的钢管捅穿阿星后背,将他钉死在地上。
杨杰杀死阿兴,眼光一转,看向剩下的另外一名男子。男子年龄约在二十来岁,只是面上眼中尽是一种沧桑凄凉。男子看了杨杰一眼,慢慢蹲下,将昏迷的黑丝女子搂住,发出一声凄凉的苦笑:“玲玲已经死了,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杨杰看了看眼前这名男子,冷冷问道:“你叫什么,这个晕死的女人是和你们一伙的,还是被逼的?”
“我叫刘松。”刘松看着怀里的黑丝女子,脸上写满悲痛:“我和玲玲是老乡,一起出来打工,可是被骗进了贼窝,玲玲被刀疤脸和麻狗这些畜生欺负了,我……”他说到这里忍不住哭了起来:“我每天看着刀疤脸和麻狗欺负玲玲,却只能忍气吞声,我一直渴望能有个机会干掉这些畜生,解救玲玲!大哥,是你帮我杀了这群畜生,我谢谢你!”他抬起头来,看向杨杰:“可是玲玲已经死了,我活着也没有什么意思。大哥,求你给我一个痛快吧!”
刘松闭上眼睛,微微昂起脖子,只等着杨杰那一刀斩下,可是等了许久却没感到动静,他睁眼一看,杨杰正把一个塑料袋放入牛皮袋中。
刘松怔怔地看着杨杰,直到杨杰把刀疤脸尸体上的霰弹枪和子弹取下,又取下麻狗的左轮手枪和子弹,见杨杰取回军刀铁箭,径直走到门口,急忙问:“大哥,你为什么不杀我?”
“没空!”门口传来杨杰冷冷地声音,然后身子一闪,出了大楼。
又过了半响,怔怔的刘松才反应过来,他看了看怀中的女子,泪水稀里哗啦地落了下来。
突然“婴”地一声轻呼,刘松怀里的玲玲动了一下,刘松一阵狂喜:“玲玲,你没死,你没死!”
“松……松哥,怎么是你,他……他们呢?”玲玲的声音有些惊喜又有些恐惧。
“那群畜生已经死了,你看,他们已经死了!”刘松扶起玲玲,指着大堂中刀疤脸几人的尸体道。
“松哥!”玲玲看到刀疤脸几人的尸体,身子一阵颤抖,突然扑到刘松肩头,嚎啕大哭起来:“松哥,我们……我们再也不会被欺负了……”
刘松紧紧抱住怀里的玲玲,心中满怀着对杨杰的感激:“玲玲,那位大哥没有杀我们,还留下了几把手枪,很多子弹,那群畜生在二楼也存有很多食物,咱俩一定可以好好生存下去!”
“我刚看到那位大哥杀死丧尸,就知道他一定是个好人,是他帮我们报了仇,解救了我们!”玲玲发出一阵抽泣,良久她抬起头来,看着刘松,一字一句地道:“松哥,我要枪,我要学枪法!以后如果谁再敢欺负我,谁再敢侮辱我,我绝对会一枪杀了他!要他尸骨无存!”
回龙花苑三单元,杨杰回到了藏身的屋子。
今天杀的这三个人可以说是他这一世第一次杀人,但是杨杰没有一丝手软,更没有一丝内疚。前世的记忆告诉他,在末世中,幸存者之间的争斗往往比人类与丧尸怪兽的争斗更恐怖!
当食物极度匮乏时,幸存者之间不仅为了食物而争斗,甚至有的人猎杀其他幸存者为食,虏获其他幸存女人作为奴隶!人肉远远要比发霉的面包好吃,也比过期的饼干更有营养!而女人则是发泄欲望的工具!
杨杰今天损失了那把圆头砍刀,但是收获也不小,一把霰弹枪,配弹五十三颗,其中有三十七颗镖弹,剩下的十六颗全是穿透弹;还有一把左轮手枪,配弹九十四颗。
在末世中,如果只是孤身一人,枪支虽然杀伤力大,然而对付丧尸和怪兽并不实用。要知道丧尸怪兽对枪声十分敏感,孤身一人对着丧尸怪兽开枪,绝对会引来更多的丧尸怪兽,这无异于找死。
因此,对于落单幸存者或是人数较少的求生团队来说,枪支的作用主要是用来震慑路途中遇到的其他幸存者!震慑他们不要轻举妄动,因为自己手里有枪!
这是一个无奈又悲哀的事实,人类发明了枪支,最大的用途却是对付自己的同胞和同类!
杨杰把枪弹放在沙发上,掏出牛皮袋中那个塑料袋子,袋子中盛装的正是从尸王腹中取出来的变异晶核!也是杨杰今天最大的收获!
等杨杰把尸王腐肉和血浆洗干净,拿起那颗变异晶核时,已经震惊得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继而心中是极度的惊喜,因为今天获得的竟是一颗三彩晶核!
三彩晶核,这可是前世杨杰梦寐以求的东西,只在幸存者之间传说的一种晶核,没想到被他获得!
判定一颗变异晶核的功效品质,主要看两个方面:一是这颗变异晶核里面精华的浓稠程度,越浓稠功效越强,只至精华成为固体;其二则是看晶核的色彩,色彩越多的晶核品质越高!
这两个方面中,晶核色彩的重要性远远超过精华浓稠程度的重要性。因为精华会随着时日越来越浓稠,但是色彩基本上永久不变!
最普通的变异晶核是一种灰白色晶核,比如杨杰一开始从房东大妈身上获得的那一枚。这类晶核里面的精华液汁是灰蒙蒙的颜色,由于只有一种灰白色,所以又称为一彩晶核。
有些变异晶核拥有更强大的功效,也拥有更多的色彩,比如两种颜色混合的二彩晶核,十分少见的三彩晶核,极为罕见的四彩晶核,以至那传说中的五彩及五彩以上!
一彩晶核,一枚平均能增强一人之力;二彩晶核,一枚平均能增强二人之力;只到四彩晶核,一枚平均能增强四人之力!从一彩到四彩,增强的都是躯体的各种能力。
但是,传说中,当吸收一枚五彩晶核后,所强化的不仅仅是躯体的机能,同时还会拥有其他一些惊世骇俗的异能!
在杨杰前世记忆里,听闻人类幸存者基地中,有一名十分厉害的强者,那名强者能在拳脚、武器和弹药上附带火焰属性。曾经一人面对铺天盖地密密麻麻的变异血蚊,凌空一掌化成一道巨大火焰手印,一掌之下足足烧死上千变异血蚊,震惊所有幸存者,号称无敌!
据传说,那名战神般的无敌强者正是因为吞吃了一枚五彩晶核,在增强实力的同时,也获得了晶核中所携带的火焰掌控异能。
杨杰清晰的记得,前世的自己刚听到这种传说中的异能时,激动兴奋得几天几夜睡不着觉,甚至疯狂地猎杀丧尸怪兽,只为能够获得一枚五彩晶核!但是杨杰终究还是没有得到。
尽管如此,杨杰心中一直有一个不灭的梦想,那就是获得一枚五彩晶核!甚至那种不敢去想的六彩,七彩……
杨杰看着手里的晶核,红、黄、绿,三种颜色交相辉映,发出梦幻般的光芒,他的心中一片激动:“三彩晶核已入我手,五彩晶核一定会到来!只是不知道晶核中品质最高的是几种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