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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录上记载了十几个问题,宋浩宇直接跳过了姓名年龄和家庭住址,把主要问询经过浏览了一遍。
最后,他一掌拍在桌上,顶着黑眼圈怪叫了一声:“我去!这吴振他妈有病吧?”
“吴振没病,他妈更没病!嘿嘿,头儿,冷静!这儿可是物证科,有火咱回刑侦队再发!”
赵子轩知道案子快破了,心情大好,像哄孩子的姥姥似的,格外地有耐心。
两人回了刑侦队,连夜提审吴振。
经过了长达一个小时的催眠,吴振依旧懵懵的。
虽然笔录上已经大概还原了事实的真相,但毕竟是在催眠的状态下进行的,所以,还是有必要进行正规的审讯。
“来吧!再给你一次机会,好好说说那天晚上你都干了些什么?包括你看到的,听到的,全都一五一十地说出来!
放心!法律是公正的,警察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吴振低着头,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幽幽地叹了口气。
正如他在报警时称,当时他是送完最后一单外卖,途经案发现场时,听到了女子的呼救声。但那呼救声只持续了几秒钟,便戛然而止。
吴振是个老实人,同时还是邻居和同事间公认的烂好人。
遇到这种情况,一般人可能不会多管闲事,毕竟当时是半夜三更,周围又没什么人。你说你一个送外卖的小老百姓,一没绝活,二没武器,报警又来不及。这个时候要是敢出头,万一凶手连你一块儿杀了可怎么办?
可是吴振不这么想,或许说他当时压根儿就没想太多,是骨子里的正义感促使他大喝了一声,情急之下脱了自己脚上的劣质皮鞋扔向了灌木丛,以此来壮胆。
正当他决定往里一探究竟时,一个和他年纪相仿的男人窜了出来。
“孙伟?你……怎么是你?你刚刚……”吴振认识这人,是和他一起来城里打工的老乡,两人从小穿一条裤子长大,关系比亲兄弟还亲。
孙伟惊魂未定地看着他,好像料定了吴振不会出卖他一样,装模作样地跪在地上。
“阿振!你得帮我呀!”
“我……我帮你什么呀?你……你都杀人了!”吴振急坏了。
“我没杀人!我就……就是吓唬吓唬那娘们儿,谁知道她这么不禁吓,还没怎么折腾就死了!然后我就……就把她脸给毁了!”
“你毁她脸干什么?”
面对吴振的质问,孙伟自作聪明地认为,这么做可以扰乱警察的思路,从而摸不透他的作案动机。并且,他还想到了一个自认为完美无缺的好办法,那就是报警。
没错,报警。
他让吴振换上了自己的鞋,然后编了一套说辞,让吴振照着文案打110报警。因为两人身高体重相差不大,并且都是穿43码的鞋,所以现场留下的脚印纹路就只有吴振的。可又有谁会想到,他俩把鞋换了呢?
宋浩宇不明白吴振为什么要这么帮孙伟,难道他就不怕孙伟直接把罪名推到他身上吗?就算两个人关系再铁,也不可能不为自己着想吧?
吴振说:“因为那十万块钱。”
“什么十万块钱?”
“几年前我闺女被人贩子拐了,当时只有三四岁。没过多久,我老婆也病了,癌症,需要大笔的钱。
那段时间亲戚朋友都被借怕了,只有孙伟,他一下子拿出了十万块给我,还介绍我来城里工作。我这人嘴笨,只能干些体力活。要是没有孙伟,我不可能找到这么高薪的工作。”
高薪?一个送外卖的,每月顶多也就六七千吧?宋浩宇开过餐厅,对这方面的行情多少知道一些。
算了,事已至此,还是赶紧把嫌疑人抓回来吧,总比在这儿浪费时间强。
根据吴振提供的手机号码,网监科的计算机高手快狠准地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位置。
“有了!在希望路和通港路的交叉口!”说话的是一名二十几岁的短卷发姑娘,因为长的很喜庆,再加上她的名字叫杨素,同事们都笑称她“喜羊羊”。
此刻她在键盘上快速地敲击着,最后锁定到具体位置:“在城港派出所对面的小旅馆!嚯!这家伙!果然验证了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宋浩宇满意地拍了拍她的肩膀:“不错啊喜羊羊!这次又比上次快了半分钟!”
杨素得意兮兮地挑眉:“那是!姐们儿分分钟都在刷新自己的记录!”
“得嘞!一组二组!准备出发!”
宋浩宇一声令下,十来个警员火速出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