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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实从某种上来,这是种扭曲畸的,为所谓的义就是一种虚构出来的假,是也是这种,让他成为了一个满身罪恶的“英雄”。
对,满身的罪恶,就说了,哥谭市是一个遗弃的城市,这里有罪恶......这里的所有人是罪人。蝙蝠侠也是。他是一个的裁,没有警官证,没有逮捕令。他在黑夜中彰显暴,他的一切是不律容许的,他和所有怪人一样,穿着奇装异服,画着不出面貌的妆容,甚至他怪人更的奇怪,为他的一身服装何一个超级罪犯要炫酷多。这说来,除了不杀人不抢劫......他似乎和他所打击的罪犯也没有什不同。而他不抢劫是为他用不着抢。所以不杀人,似乎也就成为了唯一能拽着他不堕落下的风筝弦。
是的,他的确可以杀人,他甚至每分每秒群罪犯一枪蹦了。
是......后呢?
杀了下一个?
再下一个?
这里可是哥谭,如要清除罪恶,有一种方,就是整个哥谭炸掉......一个人不要剩。
不是拯救,而是屠杀。
所以要蝙蝠侠杀了人,他就不再是蝙蝠侠了,而是一个没有底线的杀人魔,他是何一个罪犯要可怕的存在......
所以就在一夜......整个哥谭所有的超级罪犯傻眼了。
他们到个叫哈.奎的女孩躺在血泊中,曼妙的身材简能让何一个生的男人吞下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