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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野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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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开广之楼后,可陆北辰便开始往东边城门的方向走去。
  现在是午后,太阳特别烈。
  街上的人群也特别多,熙熙攘攘的。卖包子的还是在卖包子,卖水果的还是在卖水果。
  整个圣都城,俨然一副国泰民安、风平浪静的样子,似乎昨夜并没有发生些什么。
  “去去去……小子,别碍着我们的路。”
  陆北辰走在大路上,正感叹圣都城的热闹,然而一个很不和谐的声音在他身后突然响起。
  他闻声回头,只看见一群衣着华丽,带着官帽的人在吆喝着。那些人的嚣张模样,就差没把眼睛长到天上去了。
  陆北辰看着那些人大摇大摆的走在路上,明明周围还有些位置,却非得要路人让行,简直是无理取闹。
  那些人走到陆北辰跟前,看着这有些寒酸的少年,眼里不免生出一丝轻蔑。其中一个更是刻意挡住陆北辰的路,然后故意撞了他一番。
  那人也是个跟陆北辰差不多大的少年,穿了一身格外显眼的衣服。
  “砰……”
  一块镜子,从陆北辰的包袱里掉了出来。
  陆北辰正想伸手去拿,却被那个撞他的少年一把夺过。
  那少年大声地问道,“这是什么?”
  “这是我的东西。怎么能明抢呢?”陆北辰说道.
  那少年看着就是那种含着金钥匙长大的公子哥,听到这话,顿时火了起来,“抢?这是你拿了我的东西!”
  “这里每一只眼睛都看着,是你拿了我的东西。”陆北辰大声喊道。他平时说话声音并不高,但是一旦怒起来,那声音也有震耳欲聋之势。
  事实上,如果是其他东西,那人蛮不讲理抢了就抢了,他也不想争执些什么,毕竟钱财身外物。
  可那个是乾坤镜,他拿走了乾坤镜没关系,可那镜子上系着的沙漏吊坠,绝对不能给任何人拿走!
  “哈哈哈……你知道我是谁吗?说我拿了你的东西,谁会信?”那个少年嚣张地大笑着,随后说道,“你这文弱书生样,连走路都不稳。我看这玩意是个宝贝儿,就算给你了也没什么用。不如这样啊,你开个价,我又不是给不起。”
  陆北辰正色道,“这么说,你是承认抢了我的东西了?”
  那少年刚刚还颐指气使,才发现自己说错了话,便有些尴尬。但他毕竟是个公子哥,自然不会轻易让步。
  于是,他向身边的两个人使了使眼色。
  那两人似乎是他的随从,光是从一个眼神,便判断出他们的主子想干些什么,二话不说便同时往前走了两步。
  “轰!
  “隆!”
  两道巨大的声音响起,让人听得心里发抖。
  随后,便是啪啦啪啦的好几声,像是骨髓断裂的声音!
  这少年的表情现在嘚瑟极了。
  谁不知道李家少爷的嚣张跋扈?而让他有如此嚣张的资本,除了家世这样东西,更重要的是他身边的那两位如同木头般的手下。
  两个手下一个高瘦,一个矮胖,在体型方面实在是让人一眼便难忘。而这两人有一个出了名的共同点,那便是拳头!
  一人一拳,轰隆两声,瞬间毙命,这未免有些夸张。但前两个月,把一个耍嘴皮子的少年打到三级残废倒是个事实。
  “啊……”
  “啊!”
  “啊!”
  空中响起了三个人的声音,那些声音太隆重,路人们终于按捺不住好奇心,纷纷走上来看看发生什么事情。
  人们走上前来,便看到了两个跪在地上的少年,正捧着自己的拳头,大叫少爷,脸上的表情痛苦不堪。
  李家少爷本来春风得意的样子,却突然变了脸,憋了一眼他的手下,冷冷地说了句,“真丢人,没用的东西。”
  而还有一个少年,本来是坐在地上的,此刻却缓缓地站了起来,神情淡定自若,像是没有过什么一样。
  李家少爷的目光中未免生出一丝惊异之色,结结巴巴地说道,“这……你……”
  陆北辰方才也大叫了一声,但那是在迎接那两个拳头时的恐惧。然而在感受到那两个拳头对自己身体的冲击的那刻,却丝毫不觉得有一丝疼痛。
  他自己也有些奇怪,但随后便想起了那日在柴桑山的情况,便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怪物!”李家少爷大喊道。看着围观的人们越来越多,那些议论的声音如同苍蝇般恶心,他便有些尴尬,便收起了那副狰狞的模样,硬是笑了一下,准备离开。
  “等一下。”陆北辰喊住了他。
  “干嘛!”那少年的声音有些发抖。
  陆北辰走到他的跟前,认真地说道,“你还没还我东西。”
  少年看了看他,一脸不满地说道,“本少爷说过,我没有拿过你的东西。”
  陆北辰点了点头,平静地说,“哦,那要不要……”
  “不要,给你就是了!”那少年看着自己的两个手下痛苦不堪的样子,连忙将往陆北辰的手里扔下那镜子,便连忙离开这里。
  虽然有些狼狈有些怂,但李家少爷始终不傻,他可不想成为第三个骨折的人。
  陆北辰呆呆地看着那个疾速离开的身影,便自言自语了一句,“我不过是想问,要不要让大家来评评理罢了。”
  看到众人已然散去,陆北辰摸了摸胸口上的石头,心想,“又是它救了我。还好有它,不然我连这个沙漏吊坠都保不住了。”
  看着这在太阳底下显得越发灿烂的吊坠,他不禁有些怀念在书院的时光,更有些想念那个女孩。只是时光荏苒,就算再次相遇,两人已然陌生,恐怕已经认不出对方了。就算有这一沙漏作信物,对方又是否会记得呢?
  一身青衣,一双明眸,一股暖香,那个长大后的女孩,现在又会是什么样子?她当年有找到父亲吗?最重要的是,还会记得狼洞底下与她有过约定的小男孩吗?
  霞光出现,陆北辰拍了拍身上的尘埃,看了看这周围。
  圣都一眼看去,都是练武高手。然而,他们对外来的人却充满了戒心,以大欺小。也许正是师父所说的,人、灵、妖三界各怀心思,才导致魔族有机可乘。而就连人心,都不在一条线上。
  而现在的陆北辰,只身一人在圣都,无亲无友,尚无修行,他如同一粒毫无价值的尘埃,一不小心,就被碾碎,无人在意。皇宫里戒备森严,优秀的人身边站着的人,不能弱,这就是圣都的法则。
  可是,他从小就相信,天无绝人之路。毕竟他自小便与病魔作战,访遍名医,那茅山道士都说他活不过十岁,可是现在,他正清清楚楚地活着,他还听到自己的呼吸,还会梦见那片蓝的醉人的大海,那片浩瀚得无际的星辰。
  在童年的记忆中,他总是被看不起的怪物,可偏偏因为这样,他才得以博览群书;在成长的路中,他怎么也比不过他的师兄,可是比不过,那又如何……
  勿忘初心,便是他的人生信条。
  “你没事吧……”一个声音从耳边掠过,打断了陆北辰的思绪。
  他转过身去,便看见一个身穿轻薄衣衫的少年,正提着一串红提。
  (为什么想写一块石头?虽然这个设定没什么新颖的,但是不得不说,小时候女娲补天的故事太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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