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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在三初,黄学的钜子,从儒的谷梁学派横跳过的胶东人王甫,吹响了进攻的号!
一篇《法,地,》就像飞龙骑脸,骑在了当法学的脸上,输出来。
在这篇章里,这王博士,引用尸子、子、孔子、孟子、墨子甚至韩非子的名言,再用张越供的论,搭了一个的法学结构。
这王生在章里出了三个所未有的法学则。
一:法,乃地,亘古存在规律,王圣人见,以条贯,教万民。
,法,永恒不变。如青、绿,似星辰,上阴阳,下涉万民,故地不变,法不变。
三,法与令,必须遵循法的与法的,上应地,下顺万民。
这实,就是后世所谓的法学的雏了。
而这法学和黄学派,生就八字。
简是造地设的一对!
于是,王甫章一出,顿时下皆惊。
黄学派的聪人纷纷跟进,蹭了热点,衍生出无数章。
而这人对着法,就是一顿猛批!
更为如今,汉盛行的‘我注诗书’思潮,黄学不在乎己引用他诸子的言论。
于是,便出现了黄士,截着韩非子、商君说过的话,掐头尾,批判法的荒诞场面。
更荒诞的是,儒的一派,也纷纷战场,摇旗呐喊,对着法一顿输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