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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毕生难忘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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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云衣裳点了点头,她对苏曈这么称呼她也不反对,觉得还挺亲切的。
  
      她虽然不喜欢杀人,不喜欢杀戮,但她把苏曈当作朋友了。
  
      朋友要杀人,她觉得那是天经地义。
  
      只要苏曈带她去看苏曈家的小猫咪,就什么都好说。
  
      “赶紧把你的东西收起来,太刺眼了。”临走前,苏曈手指地上那堆宝贝,捂着眼睛对云衣裳说道。
  
      “嗯嗯,你需要我帮忙吗?我也很厉害的。”云衣裳蹲地上,一边满心欢喜地把宝贝收进背包,一边好心好意对苏曈问道。
  
      苏曈又忍不住瞄了一眼那堆宝贝,口干舌燥,心想送我宝贝还差不多,帮忙杀人的事就算了。
  
      可云衣裳大概不知穷苦人家的苦,没一点觉悟,那么有钱的一个富婆,一直不提送点见面礼之类的事。
  
      苏曈只好翻墙走了。
  
      刚翻过墙,苏曈就愣住了。
  
      他看到斜对面墙外,村中小路上有个人。
  
      那人正偷偷摸摸进村,看到翻墙的苏曈,一时也有些发愣。
  
      这人正是潘先福的同伴——大兵。
  
      大兵出野外向来跟着潘先福混,跑跑腿,蹭点小钱。
  
      这几天他一直联系潘先福,想跟潘先福赚点钱。
  
      潘先福答应得很爽快,不过时间由他定。
  
      可今天出发之后,大兵才发现,潘先福今天的主要目的是杀人。
  
      清野打猎只是附带,不把苏曈干掉,潘先福不去刷野。
  
      所以潘先福很有耐心,也很小心谨慎,一直坚持狙击苏曈。
  
      可守了半天,苏曈躲进村里不出来,大兵忍不住了。
  
      想杀人是吧,我来帮你。
  
      杀完带我飞。
  
      于是,大兵自己忍不住自告奋勇进来找苏曈。
  
      能杀掉最好,不能的话至少也能把苏曈引到开阔地带,引到潘先福的视野里。
  
      一旦苏曈进入潘先福的视野,那就危险了。
  
      大兵不相信潘先福的枪法,但相信狙击枪一响,苏曈不撒丫子跑也会被吓住。
  
      这么一想,大兵觉得自己进村一点危险都没有。
  
      何况,大兵觉得苏曈可能都还不知道潘先福悄悄跟在后面,想杀他。
  
      果然。
  
      看到苏曈后,大兵正犹豫该怎么进行下一步,苏曈大大咧咧跟他打招呼:“老板,今天发财了没有啊?”
  
      大兵心中一喜,看来苏曈压根不知道潘先福跟踪的事。
  
      “刚出门,没什么收获,老板你呢?”大兵笑着走进院子,他本来不习惯逢人喊老板,那是粤省那边的习惯。
  
      可苏曈这么喊他,来而不往非礼。
  
      “我刚才碰到一只金毛鼠,有一只泰迪那么大,丝溜钻进洞里了。挖了半天,没挖出来。好可惜,金毛鼠肉鲜味美,是人间一大美食,比什么天上龙肉地上驴肉可口多了。”苏曈惋惜道。
  
      原来如此,大兵心里的疑团全部解开。
  
      怪不得苏曈进村后,半天不见动静。
  
      潘先福和大兵等得都不耐烦了。
  
      要不是这个村子只有一条路进出,潘先福和大兵都怀疑苏曈已经从别的地方溜走。
  
      走到苏曈身前,感觉距离足够。
  
      一只手一直放在挂腰间战刀刀把上的大兵,正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拔刀。
  
      忽然,墙那边响起一个好听,带着惊喜的女声:“金毛鼠?苏曈,在哪里,我喜欢吃!”
  
      大兵吓了一跳,怎么那边还有一个人,还是女的。
  
      且这声音,就像是一只小猫咪在挠人的心,有点受不了。
  
      忽地,大兵脸色煞白。
  
      因为他已经拔刀拔一半。
  
      而苏曈已经看到了。
  
      下一刻,大兵更是瞪大眼睛。
  
      一道白光闪过。
  
      他只觉得喉咙那里一凉,就没法呼吸了。
  
      喉咙被割破!
  
      然后,他终于看清楚那道白光是什么。
  
      是一柄飞刀!
  
      此时的飞刀,悬浮在苏曈腿侧,轻轻插回刀袋。
  
      大兵一脸惊恐和骇然,捂着脖子,喉间咕隆咕隆发出声响,就是说不出话来。
  
      “变异战士,还是传说中的金系变异战士!”大兵心底咆哮,该死的潘先福,居然去招惹一个传说中的金系变异战士。
  
      真是死字都不知道怎么写的。
  
      金系变异战士啊!
  
      变异战士已经是传说,金系更是传说中的传说。
  
      因为全世界也没几个。
  
      其他四系,数量少是少,但相对金系,就要多得多了。
  
      金系变异,攻击第一!逃命第一!
  
      最后,大兵仰头倒地。
  
      “潘先福,我在地狱门口等你!”断气前,望着蓝天白云,大兵脸上忽然露出一丝笑容。
  
      终日想喝汤占便宜,终于把自己喝死占死。
  
      求人不如求己,来生定要轰轰烈烈,纵死不悔。
  
      这时,云衣裳爬上墙头,探出脑袋:“苏曈,你说的金毛鼠呢,在哪里?”
  
      看到倒地的大兵,云衣裳一点也不关心,视若无睹。
  
      苏曈头疼,我就说着玩,骗这个死鬼的,你怎么还信了?
  
      “我们还是来说小猫咪吧。”苏曈在大兵身边蹲下,刮走对方值钱的装备。
  
      说到猫咪,云衣裳立刻又来兴致了,趴墙头上:“苏曈,你家小猫咪怕不怕生?能让外人抱吗?它……”
  
      苏曈搜刮完大兵的装备,云衣裳还在问个不停。
  
      “我还要去杀个人,你在原地等我。”苏曈走到墙下,拿刀背把云衣裳的脑袋拍回去。
  
      “好吧。”云衣裳把脑袋缩回去,不再打扰苏曈。
  
      苏曈看了看四周,最后进屋。
  
      村边上的二层别墅楼顶。
  
      潘先福抱着狙击枪,透过瞄准器,一刻也不停歇地瞄准村内。
  
      在野外混迹十几年,潘先福的耐心被锤炼得异于常人。
  
      旧时代的特种兵能蛰伏一天一夜,严防死守目标。
  
      潘先福现在可是比特种兵强大十数倍的战士,论意志,论忍耐力,他也比特种兵们强悍数倍。
  
      这才盯苏曈多久?
  
      从出城到现在,也就一两个小时。
  
      他还很有耐心。
  
      而大兵,几乎是一刻也等不了。
  
      潘先福认为,这是他能带大兵出野外挣钱,而大兵带不了他的原因。
  
      “能杀了那小家伙更好,不能的话,引出来,记你一份功劳。”潘先福一边盯着村内,一边自言自语。
  
      忽地,他心中一颤,缓缓转过头,朝后面看去。
  
      于是,他看到了毕生难忘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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