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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隆说了好一阵儿,他俩也没有松,既不愿意搬家,也不愿意辞职,甚沈隆想买点家里急的电他们也不愿意,搞得沈隆都是开始怀疑他俩是不是党员了。“好吧,本叔叔,梅姨,实际上我现在还没有能力赚钱,我购买彩票的钱还是你们给的,从这个度来说,你们分享益也是应该的。”沈隆觉自心好累,竟然还有想送钱都送不出去的时候。
“不,我们是你的监护人,法规定,在你没成年之前,我们有抚养你的义务,给零钱也是应该的。”本叔叔依旧坚。
沈隆只好举投降,还是当拿到奖之后直买东带来好了,于是沈隆电话给师请了个假,然后第二天跟着本叔叔一起去领奖。
大奖肯定是要去总部领的,他提前联系了彩票公司,那边也已经好了备工作,记者自然也是少不了的,不过沈隆坚匿领,他们也只好答应。
等到正式领奖的时候,本叔叔和沈隆又产生了分歧,本叔叔建议沈隆分29年领奖,这一可以避免他暴富然后迅破产,又可以减少纳税额度,沈隆却坚一次性领,这样的话扣联邦税和州税之后,只能领到3.6亿,生生少了两亿多。
“不,本叔叔,我想用这笔钱来学实验,然后寻找我父母的下落。”沈隆拿出了一个本叔叔无法拒绝的理由,本叔叔也只好答应。
签字纳税的时候沈隆突然冒出了一个想法,奇怪啊,在漫威里面,军地、警察等力部门都有属于自的超级英雄,那么国税局呢?我可不相那些超级反派会如实纳税,他们逃税漏税的话,国税局派谁去解决?一人可搞不定他们吧?
神盾局应该不负责这项业务吧?肯定得国税局自来啊?难道说国国税局是隐藏地最的超级英雄组织?比头蛇还要隐秘?要不然怎么没见一个属于他们的超级英雄暴露?嗯,这个倒是挺有趣的,等闲得无聊了搜下资料吧!
有了钱,沈隆购买了一栋较为静的房子,用来当自的实验室,本叔叔的家实在是小了,没那么多地方可供沈隆实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