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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裴珩就毫不掩饰的告诉过,我们之间是作关,长室友,他对我没有一丝感觉。
“没什,是没到在家。”我弯腰换拖鞋,爱马仕大灰拖鞋,简约的设计,稳的颜,除了穿的舒服点,似乎没有他的地方。
我了咖啡厅里穿蓝围裙的女孩,围裙上着一朵红花笑脸,他人围裙上没有,就有。
之下,我所有的衣服是昂贵而单调的,不变的简约,不变的沉闷。
我突就厌恶这双拖鞋,将扔在一边,赤脚走进了客厅。
裴珩到我赤脚走过来,眉头微微皱,眼神里闪过一丝,“不穿鞋?”
“嗯,不穿就不穿了。”我在他对面坐下,淡的答了一句。
“挺稀奇,受什刺激了?”裴珩竟笑了一声,难得用这轻快的语问我。
受到未来真女的刺激了,我。
我低头着己洁白的脚,为太过清瘦,显得有点巴巴的。
蔚蓝不一样,虽瘦,却肌肤紧致有弹,不像我纯粹是皮包骨头。
年的孤独婚姻,让我的身出了不少问,对吃的更是毫无兴趣,于是越来越瘦,越来越像白骨精。
“裴珩。”
“嗯?”裴珩在,头也没抬。
他穿着黑衬衣和裤,质感极,修长的型和完美的头身,让他有一种十足的俊朗,上畅的脸型和精致深邃的官,称得上是亿万少女的梦。
我收脚的视线,凝视着对面的男人,声音有点沙哑,“我们离婚吧。”
话音刚落,我就听到了裴珩的嗤笑声。
他往沙发上一扔,用一种熟悉而凉薄的眼神着我,问,“许,玩什花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