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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未上车,人从后住。
念兮认得他,是嫂嫂的表哥永侯。
永侯中等形,脸上蓄着胡髭,见头,笑问道,“温娘子是要家去了?”
念兮不明就里,点头应是。
永侯生得圆脸黑皮,大约习惯使然,说话时总要摸两缕胡髭,导致念兮也总不自觉他那处看。
他问:“不温娘子可喜爱酒蒸羊?下月是我母亲寿,我上的酒蒸羊在京中一绝,不娘子可否赏?”
这意很明了。
直又露骨。
一如永侯此时看的。
或许在他看来,一个失了婚的女子,能他看中,已经是莫大的荣耀,他虽是问询,吻却势在必得。
可惜念兮天生爱俊俏的男子。
哪怕死,的审也不会变。
虽失婚,却没失明。
永侯这长相,实在是——
过于自了。
念兮又朝那两缕胡髭看了一眼。
很不喜欢男子蓄。
若是俊俏的,胡掩盖了原本风华,若是丑陋的,蓄是雪上加霜。
还会人觉得不净,有些。
当然,这只是个人的好恶。
自古有髯公,不过念兮喜欢净爽罢了。
“那倒不必了。”念兮不想看他,扭头要上车。
“不喜欢酒蒸羊?那羊蹄笋怎么样?或者你喜欢么,我提前厨下备,我家的大厨,在京中也是有的。”
竟是穷追不舍起来。
念兮原本可以不理的,到底顾忌着嫂嫂,正要说不喜欢羊肉,侧前方传来一道冷玉击罄的男声:
“不爱吃羊肉。”
裴俭大到前。
他量高,一束腰藏窄袖锦袍,衬得他形挺拔,威仪秀异。站在永侯面前,不论是气势还貌,都是碾压的存在。
“嫌骚。”裴俭冷冷道。
永侯个人肉眼可见的慌了。
难为那黑皮,紫涨紫涨的,他连这时候都不忘抚一抚胡髭,“是下,下官冒昧了。下官告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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