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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事辉姐在马对面等我。
穿了一条短裤配了一条衬衫,我给染的蓝头在发梢的地方已经长了新毛发,
幼态的脸上都是灰尘。
脚上穿了的蕾丝配了一双黄的拖鞋,
辉姐不爱穿蕾丝袜子,讲死嘛穿这个玩意,磨的脚疼,但道我喜欢以后本上次外勤都地袜子配拖鞋这么一出。
作为报我也会穿喜欢的黑衬衣。
捧了瓶牛奶在那喝,但我们都道已经快三十了,
现在只有不到一五,这辈子怎么喝也就这样了。
岔开腿坐在马牙子上,坦荡的迎。
辉姐是我进城认识的第一个人,早我四年进城的,长我一岁,按辈分是要喊姐的。
我的工作是爷爷告奶奶来的。
辉姐就没那么多弯弯绕,就是考进来的,分够了就进来了。
本背景就好,而后来还给公司当了兵,一来了人就给职称。
而上本的成绩可高了,甩了我那破三本快一分。
问,人还谦虚,一说就是就说是沾了郑策的,
他们家高考的时候是按残疾是给加分的,家里那边考试考三卷,题也简单,分高不是么难事。
我就问了,说凭么你给加分?站了起来,挺直了腰,用脑袋狠狠的撞了我的腰子。
矮了,离侏儒只有一线之隔,我试着问过原因,但只是摇头。
“医生怎么说。”
“你的病,就是那个,你的那个的问题。”
“医生讲让我多喝热水,没事多躺着。”
所有绝症都是这么治的,那就是没得治,说是。
我曾经很多次问为么不装一个义体呢,把腿垫高一节。
说不想要那样,很喜欢现在的体,之前服役的时候问过医生能不能移植,但是要是想义体本上都要上切一,切到胯骨那里,把个下本切掉,他们就可以给我排量产腿的移植,要是只小腿增高的要定制就十万也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