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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有了两人份的记忆,法艾小姐潜识中还是自己当作个从荒废小城走出来的教师,而不是舞台上的夜莺。灯红酒绿的星际大都市如梦幻泡影般叠进的底,却不能给的格带来多少影响,依还是谦逊、认真,如同座一在下雨的城市一般沉默和。
可是,现在雨已经停了,城市也离开了废坑星,乘上游走鲸的宽阔身躯徜徉星去了。
是不是也该出改变呢?
能出什改变呢?
“绝对不是这种方的改变……”
法艾嘟囔着一条无魅惑的黑纱裙挂货架上。
这算什?从乡下大爷变成乡下土妹子,进城之后就开始穿半透蕾丝裙,感觉实在有点危险,还是算了吧。
法艾喜欢的风格简单,就是朴素、耐用、收拾,要是再加上便宜就更。得益于另一个自己的女记忆,现在不抵触穿上整洁漂亮的裙子,绝不愿变得过于花哨。这种实用主义倾似乎是生的,而考虑到自己的殊身世,“生”这个词不准确了。
许是夜莺留下的思念吧?法艾还记得个潮水袭来的晚上,星空亮而清澈,自己紧紧攥着用魔法变出来的麦克风,在风中应了自己时隔十年的问:
人不能离开水而着。
于是在一刻,现在的就成为了对过去的答。使是在捉襟见肘的小城里,法艾还是着有义、自己也喜欢的工作,头望去生涯是一片无悔,这就够了。夜莺虽确实喜欢唱歌,在从未坦白过的声中,始终认为歌声应该等地属于每一个听众,而不能用VIP与否加以区分;去更加广阔的地方,唱给更多买不起高价黄牛门票的人听。这个愿望终究没能实现。
于是法艾小姐对成为过去的另一个自己说,「法艾」已经、且要继续生下去,在这般黑暗的消亡纪元里成一静静淌的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