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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墨染戴着面具,一撑着头,目光始终紧盯着面的子。
面整齐站着两队身穿黑衣持长棍的人。
寸冈一群人带着枷锁,纷纷勾着头跪在中间的地上。
上官和应站在离墨染身侧,复杂。
宽敞的大殿有离墨染偶尔翻动纸页的声音,以不时的鸟鸣声。
如沉的氛中,每人尽降低着己的存在感。
“呐,上官?”离墨染尖捏着一页纸张,轻声说。
空灵,娇软的声音,刻却如同极寒飘雪地,冷而不凝的一般。
被突点名,上官从离墨染身侧走出,到面微微屈身应:“属下在。”
“如按照雪律,该怎判?”
上官仅是思索了片刻,便回:“三年到年间。”
离墨染没有说话。
审堂再陷沉寂。
“如是我,会怎判?”不过了多久,离墨染突开口说。
“在律容许范围内,大刑。”他将半句话,每一个字咬的。
“就在?”
“就这,就这样判,也能这样判,他,他们必须着,从这里,从狱中着走出。”
“。”
“为他们是未成年人,是孩童。”
刑责任审判依据在于个人的志,而这种志取决于后培养的德标尺和我控能。
律没有办测定未成年人的志成熟,许多无判断他是否是据己的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