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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源头不远,大概码的距离,我就到了对方的尸。是的,我终究来晚了一步,大半个脑壳掀飞,不需要,就足以认定对方当场死亡了。
“嘿!爱德蒙没吧?”一个胖胖的安慌忙跑了过来,啊我认得他,符尔莫斯.华生,孚格斯园的安,也许他是听到枪声赶过来的?
遗憾我猜错了,符尔莫斯不是听到枪声赶来的,而是灭口。
温彻斯1887杠杆霰弹枪,我一眼认出他中枪的型号,这不奇怪,符尔莫斯之就是参过一战的兵。
现在枪口对准了我,冷峻的面已经告诉我他究竟要什了。
我毫不犹豫扔掉配枪,双抱头跪在地上,祈他过我,我是个每领十美元薪酬的警察,犯不着拼。
可惜我听到的有子弹上膛的声音和打开险的咔哒响。
轰鸣,刹惊雷。我身无法抑地后倒,就像风摧折的麦,血的海洋吞没了我的世界。我死了吗?大抵是的吧,我仿佛了一个长长的梦,梦里什没有,有上下左右皆无的。
走啊走啊,时间的逝像宇宙大爆炸到地球诞生样漫长,终于我抓到一点亮儿,我追,像扑火的飞蛾一样追!
于是我醒了,浑身裹满纱布动弹不得,一曼妙的身影勾勾盯着我。
我说不出话,更不发生了什,我的大脑像是人用打蛋狠狠搅拌了三三夜似的,除了痛还是痛。
“醒了?,我是莉亚格丝。”开口了,悦耳动听如同三乡野刮过的春风,这便是我和初的遇了。
听来离奇,实际上乏善可陈,爱德蒙警探着臭石头还硬的莉亚格丝,无奈中止了审讯。
阴雨,阴雨,阴雨,阴雨,阴雨复,这该死的六,恰我的口袋里有了张揉的皱巴巴纸币,难还有这个更糟糕的?
我骂骂咧咧地穿过已成水世界街,来到对面家庭餐厅,空落落的,一个人也没有,废话,这个谁会出门?
“欢迎临,噢,爱德蒙警探,久不见,今还是照旧吗?”餐馆板兼服务员劳伯热问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