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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家开了盒子,里面上下四层,装的竟是热气腾腾的饭,一只的烧鸡,大碗的黄酒,还以一大盘葱烧驴舌。
香、肉香、酒香混在一起飘然房中,宋的胃里立马翻起一阵水,实在是饿了,齿生津,怎么都忍不住。
宋咽了水,警惕道:“你……你么意?”
“这是小姐赏给你们兄妹的,赶紧吃,吃了好跟小姐一起上。”
“上?”
刘家不说,只是冷笑。
到了现在,宋的记忆已经很晰,瞬间想到了一种可能。
“小姐是不是快不行了?”
“没想到你小子挺聪明。”
入赘家一月,家小姐的病并未因为这场喜事而好转。
宋也只是在成婚当日与小姐匆匆见了一面。
想当日情形,小姐虽是病体虚弱,但还没有严重到危性命的时候。
短短一月,病情恶化这么快?
现在的宋可是超前一多年,结合中医学成果的专家,医学生导师,他的判断岂能有错?
小姐若是死了,宋就得陪葬。
这是入赘家时的条!
初唐时,赘婿地位极,但也好过在外面饿死。
想要入赘家的可不止宋一个,正是宋答应了家的条,和妹妹有了庇护之所。
贞观年间,是寒门崛起的时代,但士族依旧掌握着大多数权力,尤其是在偏远的边陲小城。
家是这一代的皇帝,要一个赘婿陪葬,不宋答不答应,都是没得量的事情。
也就是说,从入赘家开始,宋的性命已经跟小姐连在了一起。
面前的酒是断头酒!
宋饿也没了食欲。
“不可能!小姐不会有事的!”
听宋所言,刘家笑得加轻蔑:“呵呵,当初是你自答应的,入赘家要跟小姐同生死。前大夫已经看过,说小姐熬不过夜。要怪,只能怪你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