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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好不易一起出来玩,这么早去觉太可惜了。
“我去场买衣服。”宋云舒很久没逛街了。
宋云墨积极响应:“好啊,我给你当参谋,我的眼可好了。”
“次私服,都粉丝夸。”宋云墨骄傲地挺起胸膛。
宋云舒抬头看了他一眼:“……实……很潮。”
少这张脸,还是挺赏心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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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锅店位于场顶楼,宋云舒和宋云墨吃火锅,就在楼下闲逛消食。
宋云舒很喜欢这种悠闲的觉,遇到喜欢的东就买,宋云墨尽职尽责地充当拎包小弟和夸夸气氛组。
次宋云舒从试衣间出来,宋云墨的反应十足,夸奖的话脱而出,彩虹屁没有一句是重的。
场的人不多,加上宋云墨有意掩饰,没人认出他,有人觉得他眼熟,都他聪明地忽悠过去了。
宋云舒专注逛街,没在意这些小插曲。
末日五年,大场全都洗劫一了,要不全是丧尸,要不荡荡地比鬼城还要恐怖,人艰难求生,本没时间也没资本享和消费。
现在不一样了,宋云舒有很多时间和很多的钱,可以尽情享乐。
穿末日前就挺有钱的,们家是拆迁户,宋英爱和宋城贯彻女孩要富养,所以有很多零钱,一个人不了那么多,就用来投资了,然后财运亨通,不断钱生钱,成了个大富婆。
昏迷了两年,投资的项一个个像是长了翅膀一样,直接原地起飞,现在是个超级大富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