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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实际情况是怎样的呢?
我们在介绍晋军事制度的时候说过,晋的军队分为中央军和地方军,地方军由刺、守们带领。以前我们已经说过,晋那个时候,长不长,刺或者牧,他同时是这个地方的最高军事长官,同时也是司法、行政最高长官,权力比现在的长可是要大的多。
刺这个官职,在汉汉武帝时设立,本来是中央派各州的派监查员,级也只是处级,平时负责监督各郡的守,年底到中央报告情况,可是后来的权力就来大,字也成了州牧,以后,刺和州牧不断互相,实际职责还是一样,有的时候全国就又有刺又有州牧,只不过对于同一个州来说,刺和州牧不重设立。总之是威望高的就当州牧,威望浅的就刺,刺和长都是长,只不过州牧待遇高、威望高。
到了东汉末年,刺或者州牧就演变成了各的***,而在一情况下,只要中央不另设军区司令(也就是将军或者都督),刺或者州牧是又当地的行政司法,又当地的中央军,又当地的地方军,权力常大,本就是当地的皇帝。
司马炎在统一全国的当年年末,就下发了诏书,宣恢古代制度,让刺重新成为中央派地方的监查员,而各没有必要的一撤销地方军。可实际情况是,大多数份的刺仍然是同时主军事内政,而不分中央军和地方军一统领;只有个份,如果不兼军区司令、另派将军或者校尉主军事,那么刺只内政。
这种只内政的刺,在当时人们称为单车刺,他的权力和我们现在的长,就本一样了。但是,当时很多人都不愿意担这种职务,认为单车刺比那种么都的刺人一头。而要注意的是,单设将军或者校尉的份,拥有的本都是中央军,因为地方军大多都裁撤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