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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雨势已经小了多,而且也不怎打雷了,如机没坏的话,菲菲绝对会选择给郑打个电话,确认一下他的安危和所在地点。
不过,必以郑的身体素质,应该不太可能会出什,他当初可是校足球队队长,同时还客串过篮球队主力,长得人高马大,却身敏捷,不可能区区丧尸杀死。
在菲菲眼里,郑就是个完美的男大学生,不仅学习成绩优秀,格还开朗大方,爱体育运动,擅长处理人际关,似乎就没有他不会的。
而菲菲则跟他乎是两个极端,郑的优点全部倒过来说,就是菲菲身上全部的点了。
懒惰、孤僻、怕生,学习还差。
郑愿跟这样子的交朋友,且还处处照顾,以至于旁人都怀疑他们两个真的是“父子”关了。
不人是怎说的,菲菲是问无愧的,虽拒绝了多郑的,菲菲里一都怀着对郑的感激之,甚至还给他了个尊称,去掉了他名字里耳刀旁,名为“关”。
为在菲菲来,郑就是菩萨肠,无论对谁都热大方,经会对有困难的同学伸出援。
所以菲菲清楚,郑不是单独对,是他的格生如而已。
不过在里面,菲菲还是将郑作了自己的朋友,也是在这座城市里唯一的朋友。
菲菲当就出了要去找郑的决定,首要目的当是要确定朋友的安危,才是寻他的帮助,跟他一起学校。
“我记得他实习的家司像是叫都行宇什司来着……规模似乎是挺大的,有一整栋办楼,如在同一条街上的话,应该不难找的到吧?”